第3章
可谁曾想这白大善人,不到五十岁便离奇暴毙,他一死,白家也就败了,散了,没过几年家里的几房太太和儿子便分了家产远走他乡,过去了这么多年,连个来扫墓的都没有见过,一辈子没做过坏事,最后却落得这个下场,真是可叹又可悲!
薛金玉越想越入迷,侦察兵的习惯早已抛诸脑后,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脑袋里却津津有味的回想着当年的往事,双腿自顾自机械地向前走着。
嗨!真是世事无常,想起来,自己还吃过白大善人给的巧克力糖呢。
也不知道白大善人的小女儿白灵现在怎么样了,白家没出事前,自己每天都和白灵、文清一起玩,那段日子真是长这么大最快乐最难忘的日子。后来白大善人死了,白家的事全都交由白家三姨太张杏儿打理,自打那之后,自己便再没有见过心中的白月光白灵。
张杏儿比白大善人小了二十多岁,是白大善人在外面捡回来的,哦对,就是在这山楂园捡回来的,听说当时白大善人早起散步,走到这山楂园时,听见里面有哭声,走近一看是一衣衫破烂的年轻女子,问其缘由,原来是逃饥荒逃到此处,路上家人都死光了,只剩下自己,白大善人念其可怜便带回家中收养,后来日久生情便将其纳为了妾。
不得不说这张杏儿生的着实养眼,瓜子脸,柳叶眉,水汪汪的眼睛,朱红色小嘴;蜂腰翘臀,细长双腿,走起路来,晃晃悠悠,更是迷倒小鬼;举手投足间,含情脉脉,风情万种,简直就是天生媚骨,任哪个男人也把持不住。
想到这,薛金玉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当年自己虽然还小,但也到了懵懂的年纪,像张杏儿这种熟透了的女人,对自己的吸引力可想而知,这种人,那自然是一辈子都忘不了。
“呜呜……呜呜……”
“这张杏儿连哭起来都这么……”
“等等,什么声音?”
薛金玉一个激灵,以为是自己沉浸在回忆中出现了幻觉。
“这天还没亮,应该不会有人在山上吧,就算是有人也只可能是猎户。”
“但,刚才好像是女人的声音,”
薛金玉心里一紧,这声音竟感觉有些熟悉,”
此时,一股莫名的恐惧涌上薛金玉心头,他在军队里摸爬滚打了多年,虽然没参加过战争,但大场面还是见过的,一般的场面根本吓不到他。
薛金玉放慢脚步仔细听着,周围很安静,只有偶尔小动物从地面上跑过发出的窸窣声,并无其他。
“难道是我听错了?不可能啊,怎么会听错,刚刚明明……”薛金玉心想,“算了,赶路要紧,可能是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发出的声音,且不管它。”
薛金玉回过神集中注意力继续向前走,经过刚才那一下,只得专心赶路,再不敢胡思乱想。
再有一里地就能汇入到大路,想到这,薛金玉刚才被莫名吓到的紧张情绪倒也缓解了不少。
“我的命好苦啊!”
“呜…呜…呜…”
山楂林里再次传来几声略带哭腔的声音,这声音很清幽,很娇柔。
“这,这分明就是女人的声音,”薛金玉断定这次自己肯定没听错!
“没错,绝对没错!”薛金玉在心里再次肯定的说道。
薛金玉的步伐变慢了起来,不是由于胆小而害怕,而是源自对未知的一种恐惧。
豆粒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落,时值腊月寒冬,即便着急赶路,也不至于出这么大的汗。
侦察兵出身的薛金玉,从不信也不怕鬼神。多年从军生涯,让他练就了一身硬本领,擒拿格斗、徒手攀岩、重装疾走、伪装埋伏、三步上墙、潜水换气等等都不在话下,他从未有过如此恐惧的感觉,后背上的汗水变得冰凉让他不禁打起了寒颤……
簸箕山是南谯最高最大的山,呈东南、西北走向,绵延数十里,两侧山脊如伸展的手臂,朝东南、西南延伸,形如簸箕北高南低,顶如棋盘,开阔平坦、树木成荫,气象十足,蔚为壮观。因这簸箕山拔地而起,坡度陡峭,没法种地,所以山上的生态便得以很好的保留了下来,从山脚处,便是松柏遮天连片,密密麻麻,松柏下石缝中长满酸枣枝,这种酸枣枝结出来的酸枣酸甜可口,很是好吃。
“管他娘的,走!只要不去看,就啥都没有!”
薛金玉心一横,双手拽住细麻绳在右边肩膀前用力向下一拉,顺势抖了抖背上的两条猪粪腿,大步向前走去。
快了,已经能看到前面大路边村子的灯光了。
快了快了,快到大路了。
薛金玉双眼紧盯着路边的树干、石头等标记物测算距离并在心里默念:
“五百米,”
“四百八十米,”
“四百五十米”
“四百二十米”
“四百一十米”
“四百……”
“四百……”
“等等,这三叉树,刚刚明明,明明在四百五十米的时候路过了,怎么会!”
这棵树很特别,从膝盖那么高的位置开始就向左歪着长,树枝弯弯曲曲的伸到小路上方,很远便能看到它,因挡路被人砍去了许多枝丫,只保留了三枝粗壮的老枝,形似三叉。
薛金玉不可能认错它!
难道,有两棵一模一样的树?
薛金玉心里一阵打鼓,再次放慢了脚步,低头一看,自己早上刚擦的皮鞋已满是灰土,
显然,他在这条小路上已经走了很久。
薛金玉,着急了。
他以为是自己刚才的胡思乱想导致自己精神错乱,于是伸手快速抽了自己几个嘴巴子。
啪!啪!啪!
“哎呀,疼!”
看来不是精神错乱,而是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听老人说,一个人走夜路特别是荒郊野岭的夜路,很容易遇到脏东西摆下的迷魂阵,有些地方也叫鬼打墙,八字硬的人倒没啥,一会就走出来了,这八字不硬的人可就危险咯,搞不好还会丢了命。
这薛金玉,八成就是遇到迷魂阵了。
薛金玉现在根本没心思印证自己的命硬还是不硬,他只想赶快走出这个鬼地方和大部队汇合。
“不行,我得想办法,”薛金玉心想,“如果不及时走出去,时间久了人就会精疲力竭,要么被脏东西害死,要么则元气大伤即使不死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自己就危险了。”
汗珠不停的从薛金玉额头上滚落,时间,仿佛按了暂停一般,薛金玉紧闭双眼,大脑飞速运转,思考着应对之策。
“对了,先前老丈人给过自己一个小瓶,里面放着自己酿的药酒,说是困倦时、神志不清时都可喝上一口,提神醒脑,很是管用。”
薛金玉赶紧摸了摸口袋,“太好了,昨晚文清收拾东西的时候早已把小瓶药酒放到了自己兜里!”
薛金玉赶紧掏出小瓶喝了一口,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仿佛天灵盖被掀开晾了晾,瞬间就清醒起来。
咕咚……咕咚……薛金玉连饮几口,感觉浑身的疲惫都消失了。又滴出一些涂抹在自己头发和手上,让自己闻起来像是刚喝完酒的醉汉一样。
做完这些,薛金玉抖擞了一下精神,拉了拉背上的两条猪粪腿,继续向前走去。
说来也怪,这薛金玉喝了两口小酒后,那是出奇的精神,聚精会神,心无杂念,一点也看不出早起赶路的疲惫,甚至还多了几分英气。
很快,薛金玉便从从山脚上下来,到了大路口……
“特娘的,可算出来了,差点折在里头,虽说咱手里没枪,可咱身上还是有正气的,真把那鬼东西吓走了,”薛金玉心里暗自夸起自己,全然忘了老丈人的药酒和自己妻子欧文清的功劳。
休息了片刻,薛金玉赶忙朝大路赶去……
不知是欧家药酒的效力还是薛金玉侦察兵的脚力着实不一般,这边欧振伍的队伍还没走到一半,薛金玉便背着两条粪腿急匆匆的赶了上来。
“姐夫,你可真快啊!”
“我走山楂园的小路,是要快些。”
“你不怕啊姐夫,那山楂园大白天都见不到太阳,这天不亮你就敢去,你胆可真大,”欧振义一脸不相信的看着自己的姐夫。
“嗨,这有啥,我可是侦察兵出身,什么阵仗没见过,”薛金玉喃喃道。
因是欧振伍大喜的日子,薛金玉便没将里面发生的事告诉众人……
一路上,他一直在思考邱正平说的话和刚才山楂园里发生的事情,“这老光棍邱正平到底在家里藏了什么人,遮遮掩掩的,山楂园里女人的哭声和邱正平家里的对话是否有联系?自己不该这么早敲门,应该在门口多听一会的,嗨,到底是心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