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回头
说来也巧,方才在人群中怒而喊“呀”的正是那一日和白暮起了个小矛盾的余思华。
花舟上的男子她是见了模样的,标志得很,是她最为喜欢的类型,故而便想上那花舟,想着没准能得一份姻缘。
可谁知道?
那女的速度那么快!
余思华本来还想上前把人叫下来的,可谁让她那脑子记仇记得准,白暮蒙着面纱的样子一眼就被她看出是那日被九王爷拉走的自称九王妃的女人!
当下咬牙放下了自己伸出的手,余思华在心中暗暗地又给白暮记下了一笔账。
等到二人下了舟互道告别之言,余思华便偷偷摸摸地跟在了玉渊的身后,看着玉渊回身望着白暮背影的模样,她心中的怒火与妒火一同狂燃着。
眼瞧着那理想型转弯进了一条小巷,余思华赶忙也跟了过去,就算暂不相识,知道了他住哪里也是好的,方便她日后寻找。
至于白暮,在余思华的眼里虽然讨厌,但却也确确实实是当今圣上钦点的九王妃,若是敢给皇家戴绿帽……
余思华思及此处,冷笑一声,那可怪不得她将此事告知于九王爷了。
匆匆迈步尾随至小巷,余思华却愣了。
那分明是一条死胡同——小巷末端是一堵约有一个半成年男子高的石墙,左右皆是高高的屋墙,墙上还长着成片成片滑腻腻的苔藓,唯一的出口就在她站的地方以及……
天上。
人,不见了。
“人呢?人去哪了?”
余思华愣完后冲进小巷,只见此处确确实实是死路一条,可她分明见着那男子走了进来,不过几步路的功夫而已,人又能去哪里呢?
心下没由来地一阵害怕,那男子长相那般标志,该不会真的不是人吧?
越想越害怕,余思华把头一扭,真当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出了小巷后还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两眼,空荡荡的小巷仿佛黑暗中张开的一张血盆大口,余思华脸色一白,又急急加快了脚上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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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玉渊自打下了花舟便察觉到人群中有一道炽热的视线动也不动地盯着他,而同白暮分别后自然也察觉到了身后有个夹不断的尾巴。
甩也甩不掉,所以要怎么办?
玉渊在心中轻笑,不作他想便直直拐入那无人的死胡同——那便叫他跟着好了。
只是能不能跟上?
那就不是他要大发善心考虑的事儿了。
若有人的视线一直挂在玉渊身上从未有过中断之时的话,便会看到那众人眼中的翩翩公子一眨眼便化作一缕青烟飘散在了无人的小巷,仿若从未存在过一般。
而化作一缕青烟飘散在空气中的玉渊本玉已经安然回到了顺亲王府——安乐阁——白暮的梳妆台——梨木雕花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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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燥无味的生活总需要些调味料。
而对于盛京城中的大家闺秀乃至高门贵妇们,赏花宴着实是一个叫人觉得欢喜的宴会——一群没什么事情可做的小姐妹们相约一起在赏花的时候讨论八卦,说那王家的公子哥模样甚好,谈那李家的姨娘出身不好。
白暮没成想,自己居然被邀了。
邀请函是从长公主府发来的。
本来这赏花宴中能参加的不是权贵之家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便是嫁得高门手中握权的贵妇夫人。
而白暮虽说身份上是皇家媳妇儿,御赐九王妃,但实际上并未同那“圈子”中的其他人等有过什么交情,所以此番事出着实有些奇怪。
但长公主府的面子总要给的,白暮本想托病推辞,可她还只是想着没回帖的时候便听见外面风言风语的——
“那顺亲王府九王妃好大的架子,长公主发的宴请帖,说不去就不去了,理由也真敢编,谁不知道她那打边疆过来的身子骨多结实啊,平日里什么事儿都没有,这长公主的请帖一来,啧,人就病了,去不了啦,你品,你细品,品完记得让别人也好好品一品啊!”
白暮人虽然不是很擅长宫斗宅斗这一类的斗法,但此时也显然意识到了这是有人要搞她。
这赏花宴摆明了就是鸿门宴。
去,必定有幕后之人布了局子要给她点儿五彩斑斓。
不去,那就看这长公主的为人如何了。
一,长公主聪慧拎得清,人也通情达理好相处,能设身处地地感觉到白暮的内心纠结,表示出十分的理解白暮并揭过此事。
二,长公主不行。
这个不行包括长公主心气极高,容不得有人回拒从她公主府里出来的帖子,以及长公主单纯地看她不爽想搞她等等。
思来想去,白暮还是选了“去”。
原因无他,在宫中连轴转的温知淮听到了些风声后特地抽空回了趟王府,就为亲口告诉她,“无事,长姐聪慧敏锐,此番即便有人在背后暗戳戳地搞小动作,她也定然是知晓了才会下帖子给你,但去无妨,全当玩乐就好。”
有了温知淮这番话,白暮自然是放了百分之一百一的心。
过了两天便到了赏花宴这一日。
白暮早早起床洗了漱,叫手巧的丫鬟给她绾了个细致的发簪,首饰盒里挑挑拣拣最后稍加思索了下,还是选了那支她一眼相中的翡翠玉簪,规格无所谓,反正温知淮也不嫌她丢人。
是了,打从温知淮仿若“长大”变了个人后,白暮再也没法把他当儿子看了,可当老公吧,又有些些微的尴尬,毕竟儿子和妈是孩子加成年人,这老公老婆的,可不就剩俩成年人的事儿了?
那成年人的事儿谁说的清啊。
这突然整了个儿子变老公,白暮总不能抱着温知淮的脸来一句“第一次当别人老婆,怪尴尬的,要不先亲一个嘴儿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的。
带着自家的首席大丫鬟某糖,白暮对着镜子稍微练习了一下“温婉的笑”,只是她明艳的脸实在有些过于亮眼,大大降低了那笑容的温婉度。
“出发!”
一声令下,赶车的马夫扬起了鞭子,目标指向——长公主府。
说起这长公主,那也是个奇人。
十五岁被送往和亲,十八岁杀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也不知怎么和东厂的领事公公合了事,居然一顺灭了那族,又安然无事地回到了盛京。
此事被茶馆说书先生说的那是神乎其神,渐渐地,还被纳入了茶馆必听榜。
如今长公主三十余岁,容颜尚存,举手抬足间都带着一股子皇家威严。
长公主府中无驸马,小道消息据说是长公主同那东厂领事的公公早已私定终身,如今不肯再嫁合情合理。
白暮听了只是好奇,那位公公又是何等高人,怎的她从未听说过这东厂的消息?
不过此乃后事了。
递交了帖子,接待的丫鬟便引着白暮入了公主府——没有白暮假想中的奢靡,长公主府的装修方针似乎是看中了一个“雅”字,进了那雅典门,又过了那雅萱园。
周围事物,无一不是在同“雅”相搭。
白暮扫视一圈后对这传闻中的长公主更加好奇了。
接着入府的女子愈来愈多,白暮私下悄悄地看了一圈,好家伙,没一个她认识的。
白暮不信邪,二刷人脸时总算是遇见个眼熟的“朋友”——余思华。
“唉……”
白暮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王妃您这是怎么了?”
阿糖随着白暮的视线也看了一圈,却不知白暮的叹息所为何事。
白暮幽幽地轻瞥了一眼余思华,见对方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这才眼神看着他的方向冲阿糖努嘴,“喏,就是那边那个穿橙色裙装的女子。”
那一片的女子当中只有一人穿了橙装,便是余思华,是故阿糖轻而易举地便随着白暮的提示找到了对应的人选。
“她怎么着小小姐您啦?”
阿糖特意压低了声音附在白暮耳边说的这话,“小小姐”的称呼让白暮一时间恍了恍心神。
“也没什么大事儿,”白暮收回视线,转而盯着地面,抬手指了指自己头上孤零零的玉簪,“就是这个簪子,我要买,她要抢,一来二去……就对上了。”
“啊?!”
阿糖有些惊讶,又急忙问道,“那她知道您是谁吗?”
白暮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摸摸头上的玉簪,语调也满是毫不在意,“知道啊,你家王爷都下场了,我那本王妃的自称都用上了,能不知道我是谁的怕不是个傻子呀!”
阿糖心中隐隐担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还是没忍住又抬头悄悄地瞄了余思华一眼,偏巧赶上余思华抬头向这边看,一下子,两人的视线就对上了。
阿糖强撑着心累假装只是不经意的对视而非故意为之,对视一眼后便再也没了看对方的勇气。
余思华倒是顺藤摸瓜地看清楚了呆在阿糖身侧正轻摇着一把蒲扇的女子正是她“心心念念”的白暮!
眼神之中郁色凝结,余思华明明也没和白暮见过几次面,但却就是偏偏厌恶极了她,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让她这厌恶的感觉一直保持着。
盯——
白暮似有所感,回头。
对视。
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