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亡犬「4」
未鸯痊愈之日,她让我陪她到鲁骨寨外的山坡上游玩。
夕阳落在她俏丽的脸颊上,她坐在田埂之上,托着下巴,眺望着天空的远方,精致小巧的鼻梁,涂抹着远方灿烂的红。
她忽然起身,对我说:“忽然好想跳舞呀,稚灰,我跳舞给你看好不好?”
这是她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蒲公英花瓣跌跌撞撞,散落远方。娇小单薄的女孩舞步轻盈,翩若精灵。
这样的她,很不像她。
但确实是她。
…
当夜,有人把我带出鲁骨寨。
我来到一座大房子。
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抱住我,流着眼泪说:“如花,我的女儿,你终于回来了。”
其实,我不叫稚灰。
我也不是男的。
我是一名妙龄女子,名为如花。
眼前这个老人叫做如寐,是我的爹地,是一个低调至极的富翁。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外出游玩,结果遭到恶人绑架,失去记忆,流落到一座小山村,勉强大专毕业以后,我没能考到如意的工作,只好去外面打工,可我的手脚并不灵活,流水线的活我压根就不能适应,最终,混到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狼狈境地。
这一日,身无分文的我,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跑到我最喜欢吃的羊肉粉馆,点了一碗大碗加肉,正在筹粉钱之时,和老板发生了一点不愉快。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一名叫做未鸯的短发女孩,还和她碰到一伙狗贩子。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再次碰到狗贩子,后被偶然路过小镇的沙鼻先生救下来。
沙鼻先生是我爹地如寐的故交,他一眼认出我,将我从狗贩子手中救下,带到我爹地面前。我爹地立马就认出了我,想让我回家。但我说,只能等到未鸯的伤势痊愈,我才能回家,爹地虽然想让我回家,但拗不过我,只能答应下来。
现在,未鸯的伤势痊愈。这个勇敢无畏,喜欢随心流浪的女孩,会继续她的旅程。而我,也应该回到我的家啦。
我换下男装,穿上精致的内衣,套上漂亮的裙子,画起美美的妆,住进大大的房子。我小时候的姐妹们来找我玩耍,她们挽着我的手臂,举止亲密地和我聊天玩游戏,夸我很乖很漂亮,羡慕我有一个超爱我的爹地。
她们说的没错,我确实有一个超爱我的爹地。我的爹地,超喜欢我撒娇的模样,每次我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我都会挽着他的手臂,用细细的声音,撒着娇说:“爹地爹地,您最疼女儿啦,您就答应女儿的要求好不好嘛,求求您。”
爹地闻言,只能答应我。
空闲的时候,爹地总喜欢轻轻抚摸我的脸颊,对我说:“我的乖女儿,你要什么,爹地都会答应你。可是你总有一天事要嫁人的,到时候,你可不能这么任性了。”
一听到这句话,我就会娇羞地把脸贴在爹地的手臂上,“爹地讨厌啦,女儿不想嫁人,女儿想一直陪在爹地身边。”
作为爹地故交的沙鼻先生见到这一幕时,总会露出笑容。奇怪的是,周围的好多人也在笑,但我能感觉到,他们更想吐。
如今,我已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沙鼻先生总提醒我,让我告别从前那个虚假的自己,做如今这个真实的自己。
“好的。”
我乖巧地点点头。
夜半三更,我坐在梳妆镜前。
看着镜子里妆容精致的我自己,再一次想起从前从前的自己。
那时的我,外貌不算出众,也不算丑陋,专科毕业以后,我考不到恰当的工作,便来到鹿城三歧谋求生路。
我喜欢写小说,偏偏我写的东西,极少获得别人的认可,更别提靠着写作来维持生活。师范毕业的我,找到一份在培训班上课的工作。在三歧上班的亲戚好友全都知道我在培训班上课,有时候与朋友们闲聊,他们会透露出丝丝羡慕,羡慕我可以不用在工厂流水线里挣扎,而我也在他们投来的羡慕目光中,品尝到令人愉悦的虚荣感。
后来,培训班裁人,我只能另谋出路,四处求职,却始终找不到恰当的工作。
眼看朋友们都在努力上班,心里越来越慌,却总是处于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困境之中,流水线不想干,其他工作又没有人要。
我每天都会出门找工作,每日都会一无所获地回家,而当朋友问起,我就笑着说,自己是去培训班上班了,然后杜撰出我在清闲有趣的教书之时发生的各种趣事,最终在他们羡慕的目光之中,贪婪地享用用自欺欺人换来的满足感。
就这样,我的日子过得一日比一日狼狈,始终不愿意从谎言里逃出,却又在深更半夜里回想着这羞耻的一日,在心底深处不停地鄙弃着自己。
天一亮,又以虚假的模样,面对身旁的所有人,继续以荒唐而可耻的方式,逃避着真实的自己,不愿意接受真实的自己。
因此,当我没钱吃羊肉粉被老板追逐,眼看亲手编织的谎言,就要被人们拆穿,不得不在所有人的注目下坦白一切,接受最真实的自己,我彻底慌了,我没有其他办法,我只能选择逃跑。
沙鼻先生说,你要做真实的自己。
我望着镜子里这个妆容精致的如花,她真的是我吗?真的是我吗?真的是我吗?
操操操操操———
她并不是我!
我他妈不叫如花!
我也不是一个女的。
我叫稚灰,是一个男的。
在被狗贩子们撞见的那天,和刀疤脸有过合作的沙鼻先生恰好见到我,大感惊喜。
沙鼻先生有一个极其低调的富豪朋友,叫做如寐,女儿成年当日意外离世,如寐大受刺激,神经逐渐变得不正常。
沙鼻先生把我带到如寐面前,可怜的老人竟然真的将我当做他早已去世的女儿,沙鼻先生由此得了一笔丰厚的报酬。
就这样,沙鼻先生与那群狗贩子合作,将未鸯困在狗贩子们的大本营鲁骨寨中,以性命为要挟,让我扮演如寐的女儿,他们从中谋利。
未鸯救我受伤,这份恩情我必须要还,且扮演他人,活在谎言之中这种事情,我他妈不是经常做的吗?我没有犹豫,直接答应他们的要求。
一个逃避自己的逃兵,如愿过上用不着接受自己的生活,本应该开心才对。
可我完全没想到,我竟在日复一日的“虚构生活”里,在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的生活里,开始渴望最初的自己。
每日深夜里的自我鄙弃,越来越像一把锋利的刀,狠狠插在我的心头。
我的黑眼圈越来越重,我一日比一日憔悴,敷在我脸上的化妆品越来越浓,口红红得像鲜血,走路越来越妖娆……
这座困住我的囚笼,比之前的囚笼没有多大区别,却意外赠予我一把钥匙,慢慢打开我麻痹的躯壳,杀死藏在躯壳里的狗。
我曾以为真实的自己,就是一个耻辱,虚构的自己才值得别人注目,所以一直不愿意做真实的自己。到现在我他妈才知道,原来可以做自己,竟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直到这时,我好像才懂得,那个喜欢随心流浪的短发女孩,就算在大街上狼狈地乞讨,就算被人们鄙夷的口水淹没,眉眼依旧是弯弯的,眼里的光,也始终干净明媚。
我知道这场荒唐的闹剧,终有一日会结束,我每天都在期待这个虚假的身份可以遭到拆穿。终于有一天,警察找到了我。
于是告别如花,走向稚灰。
贩狗团伙的老窝被端,未鸯不知所踪。有人说她早已逃之夭夭,有人说她被狗贩子交到人贩子手中了,有人说她跟狗贩子的刀疤脸头子已双双坠下悬崖,但我更愿意相信,那个勇敢善良的女孩,此时此刻,正在远方,继续着她的流浪。
我已经找到我自己。
我也一定会找到她。
该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