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七夕
哦,今日七夕,我寻思我得说些什么。
可我是个吝啬到了极致的人,我昨夜已是发了一章,那么若是此书有人赏阅,它也只能次日再看了罢。
七夕不是我这般寻常人过的日子,我是吝啬于同人交心的。
于是,孤寡年轻人罢了。
我父寻我将家中酿的蜂酒寄于他,于是七夕这一日我便是出了门。
今日街头巷尾尽是玫瑰花红,只是与我无关,我有种预感,这节日我前二十年未曾体会过,后半辈子也怕是不会过的。
若论古时,我这居所那时应是要称呼一句苗疆之地的。
于是乎,自小蛇虫鼠蚁我是见惯了的。
我这家中尽是我父亲酿的酒,要上好的白酒,要烈,要浓。
而后,便是什么都泡了进去。
如是两根手指粗细的蜈蚣,不知有毒无毒的活蛇,还有定然是有毒的马蜂,反正分门别类灌进了酒里。
喔,还有脱了毛的松鼠,因着着实不大好吃,于是乎,泡酒。
哦,说起那蜈蚣,是父亲同几个工人在外搬那九重皮树时,爬出来咬了人的。
毒得厉害,听说那人瞬息大腿就变了颜色,紫得恐怖极了,而后送去了医院,是死是活,我便是不知晓了。
蛇呢,哦,山野多蛇行,以前田间地头经常有人一锄头斩死条蛇,不过近些年是少多了。
事实上,野味也就说个新奇,真要论好不好吃,我可以负责的同你们讲,那是真不行。
我吃的物拾杂得厉害,就说那野生的山猪罢。
那可不是放养于山上的山猪,是下了山拱玉米的玩意,最后给人毙了,拖下了村子里。
我那时年幼,闹着老爷子买一块尝尝。
于是,我终于知晓了野猪肉的滋味。
那野猪肉我还记得,是老爷子用纯黄酒同葱姜炖出来的,可那滋味,着实是一言难尽。
那怕时过境迁,过了那么多年,我也仍旧是记得,那猪肉去不掉的腥臊味,那可是纯酒炖出来的。
结果是后来一周,老爷子那口锅做啥菜都带着股腥臊,若要细细形容,那便是尿泡的猪肉,一口下去此生难忘。
于是那口锅最后是扔了的,那可真是没办法。
如此恐怖之物可想而知,如若有人说一声自己吃了什么野猪肉,那约么是骗人的,不是饿极了,那玩意是咽不下去的。
或者便是人山上放养的,阉割过了的,所谓的野猪罢。
否则这人的口味,可当真是重得惊人,叫人敬佩。
于是长大了我才明白,大多好吃的物拾,总是有人养着的,那些没人养的,除去极其难以饲养,那便是不够好吃,吃的人少。
于是乎大多只能吃个稀奇,算不得什么好东西。
哦,鱼是除外的。
出门时路过了公园,我知晓我附近这公园大的厉害,只是我甚少去的。
今日不经意间,才是看见了一尾松鼠,约么是吃果子呢。
那松鼠不是课本上那红的黄的颜色,那是只灰黑色的,尾巴上是一道银色的长毫,倒是俊得狠了。
路过那水池时,发觉池里头水干了太多,只中间开了许多粉色的荷花。
周遭长满了各种的野草,茂密极了,已是同荷花长在一块了。
今日七夕,啧,未有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