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踏异乡的我
在继续我留学故事前,先来看看我这两天的餐单
这两天的主要的蛋白质来源是鸡蛋白和鸡胸肉,还有一些菇类。
对了,前天晚餐刚还吃了两片三文鱼,薄切!
碳水的话,我昨天吃了半截玉米,还有三片苏打饼干。
蔬菜的话,我吃了满满的一碗青菜,还有半截丝瓜。
当然还有大量的水,除了水以外,还喝了不少的荷叶茶。
关于消耗方面,前天我放假,正准备去游泳的,没想到那家游泳馆居然要装修了。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都不开了。
如果是以前,我就算了,但现在如果我不减肥,就会噶。所以我还是去了另一个游泳馆,没想到新的游泳馆有点过于专业了,居然没有浅水区!这个对一个体能差的胖子来说太可怕了,我只游了两圈就跑了。之后我还企图去跑步,但小烦人的儿子缠着我说他也要去,爱人还因此规定带儿子回来的时间,所以我也只是跟儿子去了散步而已。
对了昨天早上右下腹有一段时间阵痛,也不知道是肠胃炎还是节食引起的肠痛,上班痛感就消失了,什么鬼天命打工人体质。
不管如何,该有的运动还是不能少。
所以今天晚上下班以后我回家拿了风衣,夜跑了二十分钟左右,二十分钟后我就跑不动了,双腿酸得都不像是自己的似的。
估计是因为太久没运动了,后来断断续续地跑够了两公里。真是可笑,以前我跑四公里都不带停的。
前天上秤的时候是90.5Kg,而今天上秤的时候是88.6Kg
好像厉害的样子,一下子减了快10斤。问题是那根本不是同一个秤,所以误差肯定是有的,
不过就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最难得是抛尸,常减肥的朋友也知道,减肥最难减的是水磅之后的重量。
减肥最容易的,就是开头那十来二十斤,容易减,更容易反弹。万一脂肪返回去,那我还不得一命呜呼?
继续回到我的留学故事,在杨阿姨家待了两天之后,杨阿姨就把我送到了新的寄宿家庭。
新的寄宿家庭位处在Bondi junction,刚上网查了一下,中文叫邦代汇,那里应该已经算是悉尼的市区了,离歌剧院,悉尼塔,悉尼港和悉尼港大桥都算挺近的,坐火车一会就到了,当然,如果去过悉尼的朋友就会发现我在水文,因为四个地方本来就在同一个地区。
但我要说,新的寄宿家庭所在的位置要更牛逼一点。从寄宿家庭走去邦代海滩也只要几分钟,那可是邦代最出名的旅游点了。
寄宿家庭的主人是一对伊斯兰教的夫妇,女主人来自波兰,男主人呃……忘了,女主人的名字跟杨千嬅一样,叫Miriam,男主人的名字跟泰坦尼克号的男主角一样,叫Jack,两人一块出门迎接我的时候几乎把二开的大门给堵死了。
男主人有点秃顶,顶着一个十分巨型的啤酒肚,女主人的身材不能说不遑多让,只能说更胜一筹。
为了不继续水文,以后女主人就叫Miri吧。
话说回去,Miri和jack雄厚的身材确实把二开的大门给堵住了,以致我根本看不到后面还藏着一个小孩——直到Miri把男孩推到了前面。
一个干干瘦瘦,黄皮肤,黑发,黑眼珠,戴着眼镜,扳着两颗大兔牙的男孩几乎被他们推搡着出来。男孩头带卷的短发,下巴很尖,橙色边框的眼镜十分引人注目,对了还有更引人瞩目的橙色Tshirt。
Bismark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怎么七喜小子跑出来了。
七喜小子说话了,说的是英文,他就是Bismark,姓陈,香港人。Miri开心地说我们家有第二个中国男孩了。
如果说这个寄宿家庭里面有另一个中国男孩已经让我喜出望外,那一个同语种的甚至还挺近的中国男孩则是双倍的快乐。
下文里面,就叫他bis吧。
当天晚上,bis就展现了他巨大的作用——人形翻译机!
以至于当Miri在晚饭时候问我:“do you need chopsticks?”的时候,看到我一脸的懵逼样,bis像个超级英雄轻松地打败了反派一样,轻松地用粤语问我:“她问你要不要用筷子呢。”
Bis估计无法想象我当时感激又佩服的心情。
Miri和Jack的房子是一套三房的老房子,与大多数的外国房子一样,除了厨房和洗手间以外,其他地方都铺着厚厚的毛毯,可以看得出miri很喜欢布艺的物件,沙发上,电视上,饭厅的椅子上都铺着厚实,又花哨的镂花布毯。
客厅的那台电视让我尤其印象深刻——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才能找到那么老旧的机型。
房子后面有一片小小的花园,除了在客厅的玻璃门可以走进去去意外,大门边上也有一条小径可以通往小花园,小花园的木篱笆下面种满了大大的绣球花,这是Miri最喜欢的花卉了,花园里的最深处是一座密不透风的树林。
每当我闭上眼睛,聆听《the song from secret garden》的时候,在座夜色中的这座小花园就是我最快浮现在脑海的神秘园之一。
我对miri和Jack最深刻的印象,miri像韦斯莱太太的头,放在了威农姨丈的身体上,而Jack就像老了,发胖了的绝命毒师,嗯,当然表情要和善一些。
他们常常一脸骄傲地提起他们的一双儿女,据说他们都是非常出色的律师,很早就在美国拿了绿卡。我和bis住的,正是他们儿女留下空置的房间。
第一晚的晚饭,我就有幸吃到Miri的拿手好菜,特色烤鲈鱼,特色米饭和南瓜汤。
鲈鱼是好鲈鱼,但Miri和Jack的料理手法却略显粗糙,他们会把柠檬片,洋葱圈,香茅草和不去鳞片内脏的鲈鱼一块包在锡纸里,直接放进烤炉里面烤熟。烤出来的鱼对于我们来说自然是腥气冲天,Miri和Jack却接连说了好几声beautiful。只能说要不就是口味不同,要不就是两老根本没吃过什么细糠。
做饭用的米虽然不算什么好米,但如果不是Miri特别的烹饪方法,应该也不至于有那么特别的口感。
实际上,我直到现在都没搞懂,Miri是怎么才能做到每一粒米都是半生熟的状态。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看,我着实没办法干出操作,Miri会把没洗的米倒在一个塑料盆子里,注水后直接放进微波炉里。倒不知道她到底用什么火力和时间,把所有的米变成半生熟的米,还伴随着一种可怕的塑料味道。
至于南瓜汤,这个不能喷,那确实是Miri的拿手好菜,一开始没我没习惯,吃着觉得味道有点怪怪的,但吃得多了就好吃了。
早餐也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的,他们喜欢把冷牛奶加进没有任何味道的谷物麦片里搅碎了吃。这些一开始难以下咽的食物,之后渐渐地习惯了。
当然,两老做的食物不是全部都难以下咽的,事实上,某些菜品还是不错的。
Bis就跟我说过Jack的拿手好菜是烤鸡翅——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有机会吃到Jack的烤鸡翅,味道确实不错。如果Jack早上心情不错,还会做夹心的吐司,在两片面包中间,夹上芝士和茄酱,玉米,番茄,还有一些罐头吞拿鱼。用吐司机压实,也是不错的美味。
之前就提到Miri和Jack是伊斯兰教徒,这除了代表他们的厨房是禁地以外,还代表着他们的饮食有一定的禁忌。
比如不能把外面的食物拿进屋,特别是有猪油或者含猪肉的菜品,除了禁猪以外,还有每星期五都得吃一次鱼。
那就代表了每星期都得遭受一次冲天腥气的攻击。好在两老也不是那么勤快的人,偶尔也会用吞拿鱼罐头来顶替,吞拿鱼罐头可比烤全鲈好吃多了。
Bis是我人生中第一位正式的朋友,但我俩也不是第一天就做了朋友的。
实际上在人际交往中,我往往是被动的一方,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i,我是很典型的i人。去澳洲之前,我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不夸张地说,在四到六年级之间,那所学校的图书馆,四分之一的藏书我都看过。
喜欢阅读的人,能有多善谈呢。
而Bis除了我需要的时候充当翻译以外,其余的时候我们两都很少说话,Bis总是一副酷酷的,很拽的样子,我不可能主动问他有没有看过镜花缘,或者基度山伯爵吧。
我们真正开始交谈的契机在第三天就出现了。
这要提到我那时候的学校。那是一家语言学校。
我们那会在正式上学前,还要经过一个语言学校的考试,通过了才可以安排学校,不然老师讲的内容你根本听不懂。
我的语言学校就在邦代汇的市区里,同班同学里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当然最多还是中日韩的小朋友。
学校按照不同的英语水平分了不同的班,我的班里,有一个很社会的山东大哥,有个胖胖的京爷,还有一个喜欢耍帅的上海公子,其余的就是一些日韩的小朋友。
噢,对了,我族姐也在这个语言学校,但是她英语水平比我好多了,所以我们没有分在同一个班里。
陌生的环境里,能无障碍沟通的孩子们自然就会比较容易玩在一起。很快我就跟大哥京爷和公子打成了一片,特别是上海公子,他父母里有一方是香港人,粤语也说得很溜,跟我也玩得最近。
在我们的小团体里,还有个特别的存在,那是个韩国的小屁孩,叫Kim,眼镜片有啤酒瓶底那么厚,把他的眼睛放大得如同青蛙一般,在我们的班上,他是年纪最小的,只有十二岁,而且他不喜欢跟韩国人玩,倒喜欢黏着我们。
跟着他,我们学了不少奇奇怪怪的韩语。
说起这个,当时还发生了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当时班上有位韩国的女同学,长得很白净,有点像伏明霞,把我们的京爷给吸引住了。京爷想表白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他请教了他们寄宿家庭里的韩国学生。
那些韩国学生教了一句“刊仁,你叽叽错那果,蛮住列”,京爷兴高采烈地回来给我们炫耀新学的韩语,我听着不对劲呀,毕竟那时候《我的野蛮女友》还蛮火的,都知道我喜欢你没那么长的吧。
于是我问了小kim,他听完以后眼睛瞪得大大,就像青蛙把头凑得很近,大脑袋甩得跟摇鼓似地说:“别说,那是很不好的话。”
然后他解释了一下,大概意思就是:表子,你熊很大,我想捏一下。之类的意思
我也不知道小Kim翻译得正不正确,有兴趣的朋友,劝你们也别试了。
之后在那个寄宿家庭引发了一场中韩大战,大哥跟京爷是同一个寄宿家庭的,听说打得很厉害,京爷和大哥都请了几天的假。
后来还来了一位中日混血的女孩,母亲是上海人,十分漂亮,把姜公子迷住了,追求了好一段时间,却被Bis的同学给得手了。
平时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们小团体会在学校的三楼打乒乓球,其他日韩的小朋友也会来一起玩。
不知道是不是国球技能Buff,明明以前没学好的运动,在这异乡却打得有声有色,我们赢了不少日韩的小朋友。
最神奇的是,我发现我们的小团体,每个人都会玩乒乓球,而且每个人都各有特色,像卫大哥,打起球来十分猛,每次接球我都怕他连拍子一块甩过去把对面的人拍死。京爷是个技巧型的选手,旋球的动作特别夸张,几乎每接一球都得旋个舞似的,但威力又不成正比。姜公子打球没什么特色的地方,但每一小局打完都得吹一吹刘海。
啊,一回忆就说远了,不过这些确实也是我印象深刻的回忆,值得在这里留下一些痕迹。
话说回来。
即使在国内生活的时候,我也没坐过几次巴士,要不就是父母载我,要不就是目的地太近,走路或者踩单车已经够了。
但在这里,我只能依赖巴士出行。
上学的第一天,Miri给了我一张蓝色的巴士卡,如果我没记错好像是一张十次的巴士卡,(悉尼的巴士卡很有趣,有十次的,也有一周内无限的,也有一个月内无限的)
她详细地给我交代了去学校的路线,总得来说就是巴士到了总站就下车,然后这样那样这样那样,我很顺利地到学校了。
没想到回家才出了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该在哪下车了。
那时候我坐在巴士上,眼睛紧盯着窗外的街道,生怕遗漏任何回家的线索,试图辨认出哪里才是应该下车的地方,但是太难了,我一共经过了三个似是若非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情变得越来越恐慌,因为巴士已经驶到完全陌生的景色——在穿过郁郁葱葱的林荫大道以后,景色变得豁然开朗。我看到橙黄色的天空下,耳边传来一阵又一阵的海浪声,汹涌的海洋显得如此壮观,而且那会,在月球的力量下,凶残的海洋正逐步吞噬着岸边洁白的沙滩。
那就是邦代海滩,不过那时候,我完全没有心情去欣赏这片旅游圣地,因为我迷路了。
这辆巴士的另一个总站正是邦代海滩,在司机的催促下,我只好下了车,怀抱着忐忑的心情,再次坐上了另一辆同号巴士。
终于,在回程的时候,我抱着赌一把的心情,在我觉得最像的地方下了车。
我很幸运地赌对了,但是这次的迷路经历,成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心理阴影,
第二天,我几乎全天都在担心放学的时候该怎么回家。
不管我如何担心,四点终究会来的。在茫茫等车的人里,我突然瞥见了一抹鲜艳的橙色......
对,正如大家所想的一样,橙色的就是跟我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七喜小子,Bis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