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1章 初遇南京
“来呀!来呀!”灼华挥着手,转头冲身后喊道:“这儿好玩!”
东走走,西瞧瞧,前面小男孩叫着,后面大男孩跟着,两人穿梭在熙攘的人群里……
相对于苏州,南京自然是不一样的。
苏州像未出阁的小姑娘,有点娇羞,婉约而轻柔。南京呢,像是能干的男人,给人以历经风霜、厚重之感。作为留都,自然比苏州繁华热闹。
李研和灼华第一次出远门,连日赶路没来得及游览沿途的城市。如今到了南京,两个人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即便是在苏州城长大的人儿,竟也觉得开眼。
这里热闹繁华,吃的、玩的,应有尽有。路边杂耍艺人翻着跟头,引得围观者阵阵叫好;刚出锅的烧饼冒着热气,香味飘出老远;摊主坐在路边,一边编织箩筐一边售卖,指尖翻飞间满是技巧,一本书、一幅画,都能让他们驻足看上好一会儿。
这两个来自苏州的少年,本是普通商户家的孩子,他们是怎么有机会来南京求学的呢?说起来还要感谢他们同父异母的大哥——李矾。李矾离家十年,已然成为苏州城最富有的人,苏州城都流传着他家财万贯,手眼通天,在朝堂和绿林间都有门路的传闻。而他每年带回苏州的新鲜玩意,更叫人开眼。据说,他在泉州、广州,有几十艘船,整船丝绸瓷器远销外洋。
“据说”,也只是“据说”而已。李研和灼华可从来都没有相信过这些“据说”。大哥每次回苏州,从来都是一辆旧马车,两个随从,一身布衣。李矾从没拿过真金白银回家,奇奇怪怪的稀奇玩意倒是常有。或许有人觉得,同父异母的兄弟感情定然淡薄,可事实却恰恰相反,李矾从小丧母,是李研灼华的母亲马氏将他一手抚养长大。
说到马氏,也是有福气的女子。五大三粗的苏北女人,逃难来到苏州卖身救父为李矾母亲所救,陪嫁至李家。李矾母亲体弱早逝,将丈夫和孩子托付给马氏。马氏为李家生了三个儿子,二儿子李磻性子忠厚老实,正留在苏州,帮着打理家里的祖业。
说到祖业,不过是一间小小的绸布店,李研和灼华的父亲不善经营,只能靠着一手好绣工勉强糊口。灼华两岁那年,父亲病逝,家道败落,唯一值钱的三进院子,挤着一家八口,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多亏了马氏,能干持家,才勉强撑起这个家。而李矾,就是那时,忍痛告别妻儿亲人,外出闯荡。
当初李矾出走,马氏是万万不肯的。不是因为她怕外人说“父亲刚死,后母就赶走嫡子侵占家业”的闲言碎语,而是她真的舍不得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她对李矾的疼爱,甚至超过了亲生儿子。
就是这么个破落户,咸鱼翻身,布店生意越来越好,还雇上几个工人自己织丝。虽算不上大富大贵,却也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了。而在外面闯荡的李矾,成了苏州人口中的“传说”,不知道有多少财富的大商人。
想着想着,灼华又有点想家了。
“张嘴。”
灼华应声张大嘴巴,李研熟练地将手中的糖葫芦塞到灼华口中。一口咬下,酸酸甜甜的味道,弥漫口腔。灼华连连点头,连刚刚想到哪里都不记得了。
当真是“春风熏得游人醉,直把南京作苏州”啊!
玩玩闹闹,已近中午,早上起得太早,又在这城里晃悠了大半天,两个人的肚子早饿得咕咕叫了。李家大哥没给他们留太多钱,除去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也够日常开销。
本着省吃俭用的原则,他们找了一家不起眼的饭店,店面虽小,却也十分热闹。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桌子挨着桌子,凳子挨着凳子,人也挨着人,满是烟火气。有人粗鲁地单脚搭在凳子上,有人斯文地坐着,有人笑着和邻桌打招呼,也有人拘谨地待在一角,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还有人闷头吃饭,一言不发。
贩夫走卒、贫民书生,各色人都有。更有像灼华者,东张西望。
灼华和李研穿梭在人群中,偶尔撞到边上的客人,两人连忙赔笑道歉,对方也都和善地摆摆手,没放在心上。
灼华找了一圈,终于在角落里看到一个空座——那是个四人座,如今刚好空着两个位置。
灼华开心极了,对着座上的两人拱手作揖,笑着问:“公子,我们兄弟二人没找到空位,可否在此搭个座?”
谁知其中一人捧着书,好像没听到一般,完全不理会,另外一个人则嫌弃地冲灼华摆着手,挥着宽大的衣袖,面露厌恶叫道:“不行不行,赶紧走!这儿不是你们能坐的地方!”
初来乍到,被人这么一凶,灼华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原本伶俐的嘴也说不出话。他真的好累,只想坐下歇歇,吃口热饭,喝口热水。店里明明都是随意拼座的,怎么这个人如此蛮横?
另一边,李研走到隔壁的一桌,对着座上两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书生拱手作揖,恭敬地说:“两位兄长,我们兄弟二人来晚了,店里已无空位,不知可否行个方便,让我们在此搭座?”
座上年纪稍长、身材微胖的书生,笑起来眉眼弯弯,透着亲切:“可以,可以,都是出门在外,不必客气。”
另外一个身材稍高,黑瘦一些,也冲李研客气地点点头,表示同意。
李研转头,对着隔了一桌的灼华喊道:“小四,这边有位置了,过来!”
店里太过嘈杂,灼华没听到,李研大步走过去,伸手拉住灼华的领口,将他提溜到桌前,又把他的行李拿过来,放在两人中间的空位上。
“小二,点菜。”李研中气十足地喊道。
“来喽!”店小二的应答声从远处传来。
两人点了两碟小菜和饭,味道虽比不上家里的可口,却也说得过去。
灼华趁着吃饭的间隙,观察店里的环境。这个店不大,同一桌吃饭的人,并不是都相互认识,但大家都和颜悦色。灼华不由自主地打量着刚才冲他凶的那个家伙。
那桌上二人,一人穿着较好,一身绫罗绸缎,富贵非凡,吃饭的时候仍捧着书,颇有几分温文尔雅的气质。另一个,就是刚才赶灼华的那个人,穿着虽不及前者,却也比普通人好些,他并没有吃,只不停地给他的主人倒水、夹菜。
这个很凶的家伙一定是那个人的书童,这书童年纪不大,顶多比自己大上一两岁。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如此凶?想想也是,如今官府吏治腐败,官员横行霸道,官府上的人也定是狗仗人势,欺压百姓。可若是真有钱有势,又何必来这种小饭店?再看那桌上摆着的满满一桌子菜,就知道一定是官家少爷来挥霍搜刮来的民脂民膏。
想到这里,灼华气得脸颊发红,只能大口喝茶,压下心里的火气。再仔细瞧去,小书童帕巾不离手,无论倒水还是夹菜,手指都微微翘着。站着的时候,双腿也下意识地夹紧,身子微微倾斜。
灼华嘴角一翘,嘟囔一句:“娘娘腔。”
李研拍了拍灼华的头,灼华回头,看向同桌的两位书生,一个穿着较好,胖乎乎的,家境定是富足,笑眯眯的,很容易接近。另外一个,看上去寒酸些,但掩饰不住浑身的潇洒浪漫,冷峻的脸上透着一股傲气,想来是寒苦人家的孩子,凭着自己的本事读书,难免多了几分气节。
灼华打量着,想着,对同桌二人心生好感。这也许是他的习惯,他每日在自家的店里帮忙做生意,察言观色已成为他的本领。李研可没有灼华这么心细,觉得“四海之内皆兄弟”,没一会儿便和同桌的两人聊得十分畅快。
茶足饭饱后,几人纷纷离开,又继续他们的行程。人生中有很多过客,但能够相识也算是缘分。
此时已过正午,李研和灼华在城里闲逛耽误了不少时间,他们还得赶在天黑前到达书院。重要的是,他们第一次到南京,只能边打听边赶路,便不再留恋城市的喧嚣,直奔着书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