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寒院砺筋骨,冷眼观朱门
贾珩的小院,在贾府最偏僻的西北角,挨着马厩,和宁荣二府那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的繁华,隔着整整一条街的距离。
说是院子,其实小得可怜,只有一间正房,两间偏房,院墙斑驳,墙角长着青苔,落满了积雪,看起来破败不堪,和贾府的国公府名头,格格不入。
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淡淡的药味和烟火气,扑面而来。
“少爷!您可回来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粗布棉袄的老仆,快步从厨房里跑了出来,看到浑身是伤、棉袍破烂的贾珩,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这是忠伯,是贾珩父亲留下的老仆,陪着贾珩的母亲守寡,又看着贾珩长大,是这世上,唯一真心待贾珩的人。
刚才贾珩出门去荣国府请安,迟迟未归,忠伯就一直提心吊胆的,生怕出什么事,现在看到贾珩这副样子,哪里还不知道,又被那些府里的纨绔子弟欺负了。
“少爷,他们又打您了?是不是蓉大爷他们?老奴……老奴去跟二老爷说去!”忠伯气得浑身发抖,转身就要往外走。
“忠伯。”
贾珩开口叫住了他,声音依旧沙哑,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沉稳,“别去。”
忠伯愣住了,转过身,看着眼前的少爷,眼神里满是不解。
以前的贾珩,性子懦弱,被人欺负了,回来只会躲在屋里哭,要么就是抱着他的胳膊,委屈得不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挨了这么重的打,脸上却没有半分委屈和怯懦,只有一片平静,平静得吓人。
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少爷,您……”
“没事。”贾珩摆了摆手,抬脚走进了正房,“一点皮外伤,不碍事。去给我打盆热水,再找些伤药来。”
忠伯虽然满心疑惑,却还是不敢违逆,连忙应声,转身去准备了。
贾珩走进正房,打量着这间屋子。
屋子很小,陈设简单得可怜,只有一张木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破旧的书架,上面摆着几本四书五经,已经被翻得卷了边。墙角的炭盆里,只有一点零星的火星,屋子里冷得像冰窖一样,和荣国府里那温暖如春的暖阁,简直是天壤之别。
原主的记忆里,荣国府的主子们,一顿饭就要吃掉几十两银子,一件衣服就要上百两,而他这个贾府的子弟,每个月只能从荣国府里领到二两银子的月例,就这二两银子,还经常被王熙凤克扣,有时候甚至半年都领不到一次。
全靠着忠伯种着那几亩薄田,勉强度日,冬天连炭火都舍不得多烧,更别说什么锦衣玉食了。
贾珩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一面铜镜,照了照。
镜子里的少年,十五岁的年纪,面容清俊,眉眼间带着几分书卷气,只是脸色苍白,嘴唇没有血色,眼神里,原本应该是少年人的怯懦和自卑,现在,却换成了深不见底的冷静和锐利,像是藏着一把出鞘的剑。
这张脸,和他前世年轻的时候,竟然有七八分相似。
贾珩放下铜镜,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冷笑。
宁荣二公,当年也是马上打天下的开国功臣,何等的英雄气概,没想到,才过了百年,子孙后代,竟然腐朽到了这种地步。
嫡系的子弟,要么是贾赦、贾珍那样,荒淫无道,吃喝嫖赌,要么是贾政那样,满口仁义道德,实则迂腐无能,要么是贾宝玉那样,困于闺阁,醉生梦死,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控不了。
旁支的子弟,更是不堪,要么是贾蓉、贾蔷那样,跟着嫡系的主子溜须拍马,为虎作伥,要么是贾瑞、贾芹那样,偷鸡摸狗,蝇营狗苟,满脑子都是男盗女娼。
整个贾府,从上到下,除了门口的两个石狮子,恐怕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这样的家族,不覆灭,才是怪事。
前世,他见多了这样的勋贵世家,大汉开国之初,那些异姓诸侯王,那些开国功臣,哪个不是煊赫一时,可最终,大多都落得个身死族灭的下场。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靠着祖宗的荫蔽,作威作福,不思进取,最终的结局,只能是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他贾珩,既然占了这具身体,就绝不会和这群人同流合污,更不会陪着他们,一起埋进这座坟墓里。
“少爷,热水来了,伤药也拿来了。”
忠伯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小丫鬟,手里拿着干净的棉袍和伤药。这小丫鬟名叫青禾,是忠伯的孙女,今年十二岁,从小就在院子里长大,帮着忠伯打理家务,照顾贾珩的起居。
青禾看到贾珩脸上的伤,眼圈也红了,低着头,不敢说话,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就退到了一边。
忠伯把热水放在桌边,拧了帕子,就要给贾珩擦脸:“少爷,老奴给您擦擦,上药。”
“不用,我自己来。”贾珩接过帕子,自己动手,擦干净了脸上的血污和雪水,又脱下了身上破烂的棉袍,露出了里面瘦弱的身体。
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全是脚印和淤青,手背上的血印子,已经渗出血来,看着触目惊心。
忠伯看着,心疼得直掉眼泪,却不敢多说什么,只能打开伤药,递给贾珩。
这伤药,还是之前贾珩被打伤的时候,忠伯去药铺里买的最便宜的金疮药,效果一般,却已经是这个小院里,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
贾珩接过药,自己一点点,涂在了伤口上。
药粉碰到伤口,传来一阵刺痛,可他的眉头,连动都没动一下。
前世,他在战场上,什么样的伤没受过?刀伤箭伤,断骨裂肉,比这疼上千倍万倍,这点皮外伤,对他来说,和挠痒痒没什么区别。
忠伯和青禾站在旁边,看着贾珩这副样子,心里的疑惑更重了。
以前的少爷,别说涂药了,就是擦破点皮,都要疼半天,现在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而且,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以前的少爷,说话细声细气,唯唯诺诺,眼神里总是带着怯懦,可现在的少爷,说话沉稳,眼神锐利,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就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一样。
他们哪里知道,这具身体里,装着的,是一个历经生死、执掌过千军万马的灵魂。
上完药,贾珩换上了干净的棉袍,坐在了椅子上,对着忠伯问道:“忠伯,咱们家,现在还有多少银子?”
忠伯愣了一下,连忙回道:“回少爷,府里的月例,已经三个月没发了,咱们那几亩薄田,今年的租子,也只收上来一半,扣掉了税粮,剩下的,只够咱们三口人吃饭的,现在家里,只剩下不到二两碎银子了。”
说到这里,忠伯的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少爷,是老奴没用,没管好田庄,让您跟着受苦了。”
贾珩摆了摆手,没有在意。
二两银子,对荣国府的人来说,不过是一顿饭的钱,甚至不够买一件小玩意,可对他现在来说,却是全部的家当。
这点钱,别说去边关从军了,就是连置办一身像样的行装,一把像样的剑,都不够。
他必须要想办法,攒钱。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这具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十五岁的少年,瘦得皮包骨头,手无缚鸡之力,别说上阵杀敌了,就是连普通的农家子弟都比不上。
前世的他,虽然是统帅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却也一身武艺,剑法超群,不然,也不可能在战场上,一次次冲锋陷阵,活下来。
身体,是一切的本钱。
没有一副好身体,再好的兵法谋略,也没有施展的机会。
从今天起,他必须要锻炼身体,打磨体魄,把这具虚弱的身体,练出一副钢筋铁骨来。
“忠伯,”贾珩开口道,“从明天起,每天早上,给我准备十斤糙米,十个鸡蛋,还有一斤牛肉。”
“啊?”忠伯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少爷,十斤糙米,十个鸡蛋,还有一斤牛肉?这……这太多了,咱们家……咱们家没这么多钱啊……”
别说现在家里只有二两银子了,就算是有钱,在这京城,牛肉可不是随便能吃到的,价格贵得吓人,一斤牛肉,就要几十文钱,再加上十斤糙米,十个鸡蛋,一天下来,就要将近一百文钱,一个月下来,就是三两银子,他们根本负担不起。
贾珩自然知道家里的情况,他开口道:“钱的事,我来想办法。你只管照做就是,另外,去铁匠铺,给我打一对十斤重的石锁,再打一把铁剑,不用太好,能用就行。”
锻炼体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要循序渐进,补充足够的营养,再配合力量训练,才能最快地把身体练起来。
忠伯虽然满心疑惑,不知道少爷为什么突然要这些东西,可看着贾珩那不容置疑的眼神,还是点了点头,应声下来:“是,少爷,老奴明天就去办。”
贾珩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
他知道,忠伯心里肯定有很多疑问,不止是忠伯,以后贾府里的人,也会发现他的变化。
可他不在乎。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没必要再伪装成那个懦弱无能的贾珩。他就是他,是韩信,是国士无双的淮阴侯。
他的路,从今天起,就已经定了。
接下来的几天,贾珩没有再出门,也没有去荣国府请安,就待在自己的小院里,开始了疯狂的锻炼。
天不亮,他就起床,绕着院子跑步,锻炼耐力,然后用石锁练力量,深蹲、举石锁、俯卧撑,一套前世在军中练出来的训练方法,被他用在了这具身体上。
一开始,这具身体根本承受不住,练不到半个时辰,就浑身发软,汗如雨下,几乎要虚脱。
可贾珩的意志力,是两世积累下来的,远超常人。哪怕再苦再累,他都咬着牙坚持下来,绝不放弃。
忠伯和青禾,每天看着贾珩天不亮就起来锻炼,练到浑身湿透,手上磨出了血泡,腿肿得走路都费劲,却依旧不肯停下,都心疼得不行,却又不敢劝,只能每天按照贾珩的要求,准备好足够的饭食,给他补充营养。
而贾珩,也在这疯狂的锻炼中,一点点熟悉着这具身体,原本苍白的脸色,渐渐有了血色,原本瘦弱的身体,也渐渐长出了肌肉,眼神里的锐利,也越来越盛。
除了锻炼体魄,剩下的时间,贾珩都在整理原主的记忆,摸清这个世界的情况。
原主是个读书人,读了十几年的四书五经,却没读出什么名堂,连个秀才都没考上,对朝堂局势、天下大事,更是一无所知,只知道贾府里的家长里短,闺阁趣事。
好在,原主的书架上,除了四书五经,还有一些史书,还有一些关于大周朝的地理志、兵书,虽然都是些最基础的东西,却也让贾珩,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个大周朝,和他前世的大汉,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开国百年,开国皇帝靠着一群功臣打下天下,分封了四王八公,宁荣二公,就是其中之二。
当今的皇帝,是大周的第四位皇帝,登基十五年,城府极深,手段狠辣,登基之后,就一直在想方设法地削藩,削弱四王八公这些开国勋贵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朝堂之上,分成了两派,一派是以四王八公为首的勋贵集团,把持着京营的兵权,势力庞大;另一派,是皇帝一手提拔起来的寒门官员,还有外戚集团,靠着皇帝的信任,和勋贵集团分庭抗礼。
两派明争暗斗,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而北境的鞑靼,西境的羌胡,趁着大周朝朝堂内斗,连年犯边,烧杀抢掠,边军糜烂,节节败退,朝廷多次派兵增援,都大败而归,边境的局势,已经岌岌可危。
看到这里,贾珩的眼睛,亮了起来。
乱世,才是英雄的舞台。
若是太平盛世,他一个没落的勋贵旁支子弟,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未必有出头的机会。可现在,朝堂内斗,边境烽火四起,正是他施展抱负的最好时机。
只有战场,只有军功,才能让他最快地摆脱贾府的桎梏,最快地掌握权力,最快地站在这个世界的顶峰。
而贾府,这个看似煊赫无比的国公府,在这场朝堂的争斗中,不过是一枚棋子,还是一枚正在慢慢腐朽的棋子。
四王八公集团,看似势力庞大,可实际上,早已外强中干,子孙后代,没有一个能扛事的,全靠着祖宗的荫蔽混日子,和皇帝斗,根本没有任何胜算。
跟着他们,最终只会落得个兔死狗烹,抄家灭族的下场。
前世的他,已经吃过一次这样的亏了,这一世,绝不会再踩进同一个坑里。
就在贾珩整理完这些信息,对未来的路,越来越清晰的时候,忠伯敲了敲门,走了进来,对着贾珩躬身道:“少爷,二老爷那边派人来了,说是让您明天一早,去荣国府请安,说是有亲戚来了,让您也去见见。”
贾珩抬了抬眼皮。
二老爷,就是贾政。
荣国府的两位老爷,大老爷贾赦,荒淫无道,根本不管事,二老爷贾政,虽然迂腐,却总想着维持贾府的门面,对这些旁支的子弟,偶尔也会过问几句。
原主以前,每个月都会去荣国府给贾政请安,也是靠着贾政的这点关照,才能在贾府里,勉强有一口饭吃,不被直接赶出去。
贾珩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知道了,明天一早,我过去。”
他正好,想去荣国府里看看,亲眼看看,这座朱门大院里的繁华与腐朽,看看那些红楼里的人物,到底是什么样子。
更重要的是,他要去看看,能不能从贾政这里,找到一个赚钱的机会,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
毕竟,他要锻炼体魄,要置办行装,要去边关从军,都需要钱。
忠伯应声退了出去,屋子里,又恢复了安静。
贾珩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看着外面荣国府的方向,那高高的院墙,挡不住里面传来的丝竹之声,还有欢声笑语。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前世,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了。
贾珩的眼神,一点点冷了下来。
你们的繁华,你们的风月,与我无关。
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从地狱里爬回来的复仇者,一个要执掌自己命运的将军。
这贾府,这红楼,困不住我。
总有一天,我会让这天下,都知道我贾珩的名字。
不,是韩信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