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芙洛瑞斯:第3章 1.埃莉诺·里格比(1)

哔咔漫画
‹ 返回

第3章 1.埃莉诺·里格比(1)

妈妈的葬礼两天之后,爸爸让我们坐在了家里饭桌的周围,正式禁止我们总是摆着一副丧礼的神色。妈妈是走了,可这并不能妨碍我们去享受她为我们所带来的一切,她工作那么努力,就是为了让我们可以有现在的好日子:我们的家庭,永远都要是一个团结、开心的整体。第二天,我们在冰箱门上看到了一张字条:亲爱的孩子们,你们的父母总有一天会死,之后,你们也会经历同样的命运。所以祝你们今天愉快。爸爸。多有逻辑的话啊,罗兰肯定会这么说。人生如此短暂,我们不能把时间浪费在伤心上。不过如果你的妈妈把头埋进了朗姆酒蛋糕里,恐怕你也还是得要伤心一阵子的。

每当别人问我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时候,我的答案总是能让他们嫉妒到脸发白。我是《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我的报酬不高,可至少能公费出游,用相机记录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奇怪的是,在我游览过整个星球之后,才发现文明多元化的魅力其实就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我们只要随便推开一座建筑的门,观察一下别人的生活,就会明白这一点。

但是,当你真的是在飞机上度过绝大部分的时光,一年有三百天要睡在舒服或不舒服的宾馆里(一般都不太舒服,因为预算有限),还要在摇摇晃晃的长途大巴上改稿子,只要能洗个干净的热水澡就幸福到眩晕的时候,一旦回了家,你就只有一个愿望:瘫在一张软软的沙发上,把脚跷在面前的茶几上,顺便再看一看家人。

我的感情生活几乎一片空白,其中只点缀着几个微不可见的火星。永无休止的旅行只会让我过着永无休止的单身生活。我曾经和一名《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保持过两年的恋爱关系,并且全身心地忠于这段关系。不过那只是一种幻想:我们不停地互发邮件,想营造对方离自己很近的错觉,但是从没能成功地待在一起三天。从头到尾,我们至多也就在一起生活过两个月罢了。每次我们见面的时候,心总是怦怦跳个不停,分开的时候也一样。最后,为了防止心律不齐,我们还是分开了。

与大多数朋友相比,我的生活远算不上平庸,不过有一天早晨,在收到一封信之后,它就突然特别不一般了。

那天,我从哥斯达黎加返程,爸爸专门来机场接我。大家都跟我说,三十五岁了,是该断奶的时候了。我通常是很独立的,可是一回到英国,一看到接机的人群中爸爸那张寻寻觅觅的脸,我就一瞬间回到了童年,完全无法抵御这种温柔情感的侵袭。

妈妈去世后,爸爸苍老了一些,发色浅了一些,肚子也鼓了一些。但他仍然还是那位出色的男士,优雅、精致且独特。他把我抱了起来,我的头埋进了他的颈窝里: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能让我如此有安全感的气味。爸爸,都是因为你,我才永远无法舍弃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永远不要离我们而去,或者说,越晚越好。这次的中美洲之行几乎让我筋疲力尽。回程的航班上,我被夹在两个呼呼大睡的旅客中间,飞机每次一颠簸他们的头就会重重地落在我的肩上,好像我的肩膀就是他们的安全气枕。回到家之后,看到镜子中那张因愤怒扭曲的脸,我努力地为他们寻找借口。罗兰到爸爸家来吃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妮可也出现了。我的心里却是一半喜悦,一半忧愁:我当然很开心可以看到他们,但是天知道我是多想一个人回到那间我一个人住到二十岁,且至今也常常占据的房间。我自己其实在伦敦西边的老布朗普顿路附近租了一套单身公寓,不过那套公寓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作用,因为我从来都不在那里睡觉。每次只要回家,我都宁愿住在克里登,待在父母的房子里。

回国的第二天,我去了趟自己的公寓。在一堆发票和广告传单里,我发现了一封手写的信。信封上的字迹极其美观,饱满圆润,就像我们之前在学校学到的那样。

我展开了信,信里的内容说的是我的妈妈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过去。写信人告诉我,一旦我去翻阅她的遗物,就会发现很多未见天日的信息,让我知道妈妈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这个写信的“乌鸦”还并未言尽于此。如果他所说的都是真的,妈妈在三十五年前像是完成了一项大事业。不过他倒没有披露任何细节。

这封信可以说是包含了很多信息。三十五年前,那不就是我出生的年份吗?很难想象妈妈怀着双胞胎,还完成了一项大事业,尤其是如果你们了解过我妈妈是个什么样的人的话……写信的人还告诉我,如果我想要知道更多的话,需要去地球的另一端进行一场旅行。信的末尾,他要求我销毁这封信,不要跟任何人谈起这件事,不管是妮可还是我的父亲。

这个人怎么会知道我家人的名字?这一点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惶恐。

妮可才不会给我开这种无聊的玩笑,罗兰根本没有编出这样的故事的能力。我把自己的通讯录从头看到尾,也没想到谁会给我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或许会和我犯同样的错误。

哔咔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