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喜欢我的变多了_大瓜傻子【完结】:第14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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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页

程星碎:【……】  ——怎麽感觉“444”刚才的回答是在讽刺自己,听起来好像哪裡不对劲?  不对,就算系统是在讽刺,也应该是讽刺原着程星碎才对。  毕竟在“444”给的基础信息裡有提到过,原着程星碎的妈妈——也就是程日天的妻子是在生程宠时难产而死的,从而引发原着程星碎对程宠的讨厌甚至仇恨,因为原着程星碎认为就是因为程宠的原因,才害死了自己妈妈,所以对程宠非常不待见。  不过那是原着程星碎,又不是他,所以“444”讽刺的肯定就不是自己嘛。毕竟自己初来乍到,对书裡的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都当做对方是NPC而已——  呃,抱歉,除了封墨以外。  在自己心裡,从见到封墨那一刻起,封墨就是这世界上最特别的纸片人了,是自己可以真心喜欢的那种。  “程宠,你不用担心,你哥没事,只是不小心崴了脚,走路不方便,所以用一下轮椅。而且医生也有来看过,说养两天就能好。”  封墨解释,帮程星碎解了围。  说成是崴到脚总比说是因为手机屏幕碎片扎到了脚要来的更容易让人接受。  这也是程星碎和封墨讨论后的结果。  毕竟让人知道程星碎是自己脑残才踩碎了手机屏幕,从而导致受伤,可能会被人猜测程星碎是不是嗑了什麽违禁品,才会能做出光脚踩碎手机屏幕这麽丧心病狂的事——  毕竟,程星碎那款手机,作为高定款,质量还是很有保证的,按理说手机屏幕不至于会脆到能被光脚一脚踩碎。  至于程宠——  听着封墨的解释,那一张十分养眼的小脸仰着,直直的盯着程星碎的眼睛,求证似的问:  “真的吗哥哥?医生真的说没问题吗?”  看的程星碎有点想捂住小心脏。  没办法,被那样好看的一张脸,还是用那样专注又认真的眼神看着,真的很难不会让身为颜值控的程星碎不由自主心跳加速。  疯狂加速那种。  努力按捺住忽然加速的小心脏欢快蹦跶,程星碎点点头,笑笑说:  “当然是真的。我就是脚崴了一下,别担心。”  “那我推你进去好不好?”程宠又问。  ——这又是什麽神转折?  “……好啊。”  不明所以的程星碎下意识应着,停顿了一瞬,最终还是忍住了想要回头看一下封墨表情的冲动。  就是有点奇怪,就在刚才程宠问出那个问题的瞬间,程星碎好像感觉自己身后有一股凉气忽然冒出来。  【系统,你帮我看看,封墨有没有不高兴?】  “444”很快回答:  【脸上看起来没有不高兴的样子,意识层面我没有权限。】  ——噢,那可能只是自己想多了,怎麽会觉得那阵凉气来自封墨?  跟“444”说废话时,程星碎被程宠推着进了大屋。  虽说是被“444”称作“大屋”的地方,听上去似乎是古朴的民国风情建筑物风格,实际上那玩意儿跟欧式宫殿的样式没什麽本质区别,裡面富丽堂皇的模样,跟“屋”的关系也不大,该说是“殿堂”才合适。  最终程星碎被推到了大屋的饭厅裡。  只见厅裡一侧的沙发上,两个本来坐在一起似乎在商量事的男人看见程星碎被推着进来,立刻一前一后站起来,脸上的表情都是相似的担心。  至于那两人的身份,也没什麽惊喜。就分别是原着裡面程星碎的父亲程日天,和程日天的男朋友殷斯远。  “444”恪尽职守做着介绍。  【程日天,53岁,全球500强企业,“程氏集团”的老板,也是被称为“上流社会的上流代表”程家的现任家主。做事雷厉风行,商人气息极重,习惯言利不言情。】  【殷斯远,39岁,现程氏集团财务总监,程日天的妻子过世后就被程日天公开了其男朋友的身份,和程日天的感情似乎很不错。】  ——真是好狗血的人物关系。  还有,为什麽关系如此不一般的两个人会被允许在同一家公司裡担任那麽重要的职务?还是说这个世界没有相应法律法规建立施行?亦或者是,这世界本来就不讲普通法律?  程星碎感慨着,忽然反应过来,在意识裡问:  【你之前不是都懒得回答我的问题,也不想给我任何的即时消息吗?怎麽现在变得这麽积极?】  “444”停顿两秒,然后回答:  【本系统正在开展实时升级改造,在某些人或者事出现时,能给宿主即时作介绍是升级后的新功能之一。至于其他功能,欢迎宿主尽情体验。】  程星碎:【……什麽鬼?你还能升级?】  ——不是传说中无所不能的系统的吗?既然都无所不能了怎麽还有升级这种设定?  【或者您可以理解为“进化”。】“444”说。  程星碎:【……】  好吧,这年头连个系统都能实现实时进化了,人类还有什麽理由不努力向前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悄咪咪地看文文”和“14318058”的营养液,今天下雨了,所以等于是你们灌溉的~哈哈哈哈  第九章   “星碎,听说你脚崴了,怎麽回事?很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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