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骑士与金融:第13章 最后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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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最后一夜

第十三章最后一夜

理查德和伦勃朗在路上又走了三天。在这三天中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危险发生。由于两个人越来越靠近帕拉汶,路面上明显繁华起来,商队旅客络绎不绝。但是理查德和伦勃朗不敢掉以轻心,他们严格按照事先的计划,绝不在餐馆中用餐,每次吃饭都只吃自带的面包和清水。

第三天晚上,理查德和伦勃朗来到了一个名为橡木镇的小镇。橡木镇距离首都帕拉汶已经很近了,只有不到半天的路程,预计明天中午之前就可以抵达帕拉文。

理查德和伦勃朗选择了一家不起眼的小旅店入住。店里很冷清,没有什么客人。老板是一个一脸倦容的中年人,坐在吧台后面,看见理查德和伦勃朗进来,懒洋洋地招呼道:“请问住店还是用餐?”

理查德照例开了一间双人客房,老板把钥匙交给理查德,告诉他房号后又蜷缩回吧台后。“态度这么冷淡,难怪生意不好。”理查德腹诽,随后和伦勃朗进入二楼的房间里。

和大多数乡间小旅店一样,房间里放了两张床,两把椅子,靠墙放置了一个衣柜。房门是向内开的,房门对面的墙上开了一扇窗,窗户临街,宽度勉强够一个人爬出去。

理查德和伦勃朗拿出干粮和水,草草吃了几口。随机两人一起动手,把床的位置做了调整,让一张床紧靠着房门,防止半夜有人从门潜入,把窗户关好后在窗台上放置了一个大陶罐,这样一来如果有人想从窗户爬进来必定会打碎罐子,发出声响。理查德在伦勃朗的行李上绑了一条鱼线,将行李放进柜子里,关好门后,又将鱼线的另一端系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做完这一切,理查德自觉万无一失,才躺在了靠近门的床上。

黑暗中,理查德回想起一路上的遭遇,又想到明天终于要完成这个不寻常的任务了,不由得感慨良多,久久难以入睡。另一张床上,伦勃朗显然也没有入睡,他在床上翻腾了几下,轻轻说道:“理查德,你睡了吗?”

“没有。”理查德回应道。

“明天我们就要到帕拉汶了。”伦勃朗似乎想说些什么,又说不出来。

“没错。”理查德觉得伦勃朗净说废话。

伦勃朗最终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有一句“希望最后的旅途顺利。”就没了动静。慢慢的,理查德也睡着了。

睡梦中,理查德忽然觉得手腕一紧,他立马惊醒,心道不好,有人在动行李。理查德大喊一声“伦勃朗,有人!”随机觉得手腕上一轻,似乎鱼线已被割断。

伦勃朗从床上一轱辘爬起,理查德已经冲到了柜门前,他一把拉开柜门,行李已经消失不见,借着屋内微弱的月光,理查德看见柜子的背板黑乎乎一片,原来柜板已经消失了,墙壁上有一个硕大的洞,直通隔壁房间。

理查德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窃贼是如何悄无声息地掏空墙壁和柜板的,情况紧急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一头钻进洞中,来到隔壁房间。隔壁房间房门大开,显然窃贼得手后刚刚逃离。理查德飞速追出,看见窃贼在跑向楼梯,理查德举枪就射,窃贼已经飞身下楼,子弹打了个空。理查德才想到室内空间狭窄,贸然开枪可能会跳弹伤到自己,索性收起手枪拔足狂奔追去。

理查德刚下楼梯,就看见窃贼已经跑过旅馆大堂,冲到了门口。理查德暗叫不好,此时屋外夜色沉沉,窃贼一旦跑到街上,追击难度更大。可是窃贼跑到门口异变突生,伦勃朗竟然从门外进来,堵住了大门。伦勃朗对着窃贼当胸一拳,窃贼的奔跑速度太快,来不及收住脚步,结结实实挨了一拳。可是这窃贼显然身手了得,虽败不乱,被击中后只向后滑行了两步便卸去力道稳住身形。

伦勃朗一击得手,打退窃贼,立即转身关上旅馆大门,顺手将门锁上,拔出钥匙,扔进大堂的壁炉里。此时,借着壁炉的火光,理查德看清了窃贼,他身材削瘦,全身包裹在黑色斗篷里,头脸都被兜帽遮住,一只手拿着装文件的圆筒,腰间还佩戴着一把长剑。理查德见大厅房门落锁,已成关门打狗之势,自己和伦勃朗两人又有手枪,不由得放心了一半。

伦勃朗掏出手枪,对着窃贼沉声说道:“把东西放下,否则我就开枪。”理查德跟着说了句便宜话:“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窃贼看着伦勃朗,怪笑一声,满是不屑。理查德出言提醒道:“用不着开枪,避免误伤。”

伦勃朗楞了一下,明白了室内射击会发生跳弹,于是收起手枪,举起了一根手杖,那是莫里斯赠送的杖剑。

理查德已经不耐烦和这个窃贼废话了,他从腰间掏出短刀,挥刀向窃贼拿着圆筒的左手削去。窃贼看见理查德进攻,蹭地抽出腰间佩剑,对着理查德的手臂一刺一挑,理查德只觉得眼前一花,手臂一痛,短刀脱手而飞,夺的一声钉在了天花板的房梁上。

理查德莫名惊骇,不是因为手臂受伤,而是眼前的窃贼剑术之强,平生从未得见。理查德素来以格斗术见长,在军校师生中小有名气,虽然有些教官专精格斗术,水平要高过自己,但是也绝不至于一个照面就伤到自己。

伦勃朗见到理查德失利,一言不发掏出短剑交在左手,右手的杖剑已脱去杖身,露出剑刃。伦勃朗一手杖剑一手短剑,向窃贼进攻。

理查德知道,伦勃朗使用的是一种叫“迅捷剑”的古老剑术,兴起于两百年前,目前在贵族圈中仍然很流行,迅捷剑的剑术精髓在于“快、准、狠”,两件武器一长一短,十分难防。窃贼剑客用的是剑则是剑身细长,护手花哨精美,是贵族中很常见的花剑。在军校的时候,理查德也接受过击剑训练,不过理查德一直对击剑嗤之以鼻,认为是贵族的玩意,中看不中用,既没有刺刀的直来直去,也没有马刀的大开大合,在实战中毫无用处。不过,现在理查德对击剑术的认知已经大为改观,经此一役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若不是窃贼手下留情,自己的心脏上就会多了个血窟窿。

伦勃朗上身前倾,杖剑不断虚刺,抓住时机就弓腿进步,将左手匕首攻向敌人要害。窃贼剑客单手持剑,上身微倾,和伦勃朗的姿势颇为相似,但是姿势更加潇洒,手里的花剑挥舞起来犹如银丝万缕,一进一退犹如蝴蝶穿花,仿佛不是置身于凶险的决斗场,而是在宫廷舞会上翩翩起舞。

伦勃朗越打越心急,不小心露出破绽,窃贼剑客抓住机会,出剑快似流星,一下刺在伦勃朗的左手上,短剑立刻坠地。伦勃朗又疼又怒,退开两步,脱下外衣缠在左手上,继续拉开架势,大有不死不休之势。

理查德用左手操起壁炉旁的火叉,右手掏出手枪,准备和伦勃朗二人双战窃贼剑客,并找准时机开枪射击。虽然以二打一胜之不武,可是眼下别无他法了。窃贼剑客看理查德掏出手枪,有所忌惮,突刺一剑打落手枪,接着嘲笑道:“七步之内,枪快还是剑快?”理查德气急败坏,和伦勃朗目光一对视,心照不宣同时进攻,窃贼剑客还是不慌不忙,他犹如猫戏老鼠一般在两人中来回穿梭,两人的武器连对方的斗篷都没有碰到。只几个呼吸间,窃贼剑客猛刺击剑,理查德火叉落地,伦勃朗杖剑脱手,两人赶忙后退,又发现自己胸口的衣服都被划出一个“十”字形破口,皮肉却没有受伤,显然双方差距太大,而且对方已手下留情。

窃贼剑客冷笑一声,拿着圆筒准备上楼。显然是看见大门被锁,准备从楼上跳窗离开。伦勃朗瞬间变得脸色惨白,却手足无措。

理查德把心一横,什么也顾不上了,准备和窃贼殊死一搏。在他和伦勃朗相处的短暂几天,已经把对方当做朋友,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可以置生死于不顾。眼见窃贼已经走上楼梯,理查德空着双手,大喊着扑过去,一把抱住窃贼的双腿,口中还大喊:“伦勃朗,开枪!”

伦勃朗拔出“胡椒瓶”手枪,瞄向窃贼。可能因为手臂受伤,可能因为脱力,也可能因为害怕,伦勃朗的手抖得厉害。在伦勃朗瞄向窃贼的一刹那,理查德明显感到窃贼也在恐惧,是啊,虽然他的剑术出神入化,可他毕竟只是血肉之躯,无法抗住子弹的威力。“砰。”枪响了,伦勃朗和窃贼只有几步之遥,这一枪却打偏了,子弹擦着窃贼的脸,射进了楼梯的木板里。大概是刚才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窃贼不再手下留情,他对着伦勃朗投掷出花剑,剑尖洞穿了伦勃朗的手掌,手枪也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伦勃朗疼的直叫,理查德还是紧紧抱住窃贼不撒手。窃贼单手拿着圆筒,难以摆脱理查德的纠缠。大概是理查德无赖的行为让窃贼失去了耐心,又或者刚才他感受到了危险,窃贼急于摆脱理查德。他一挥手,牛皮圆筒划过空中,掉入进壁炉的火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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