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0001章 伊始为亚当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一天距离某君降生在原魔界外域已经整整相隔了十四年。
原魔界的一年有十三个月,每个月有二十九天,每一天某君都觉得度日如年。
在穿越之前,某君狮子大开口,向怪客提出了许多条件:
其一,他的穿越必须有来有回,不能只去不归,那对某君和他的家庭十分重要;
其二,他精神上有洁癖,必须降生在一个亲情温暖的大族,绝不能附身在他人身上,否则某君会觉得那不是自己;
其三,脸必须好,至少要有约翰尼·德普、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或者汤姆·克鲁斯的水平,脸好自然不愁桃花不开;
其四,他要保留自己所有的知识和记忆,穿越到剑与魔法的中世纪,那些最宝贵的知识必将成为某君崛起于异世界的依凭;
最后,某君又选中了“七命之约”和“秘石术”作为穿越者的独特能力,为他的异世界穿越之旅保驾护航。
所谓的七命之约,就是拥有七条命,身死即可原地复活,而且每复活一次,实力都突飞猛进。
直到第七次复活,某君才会脱离异世界,毫发无损的回到他穿越前的那一刻。
至于秘石术,那更是一种独特而奇异的能力。
按照怪客的说法,宇宙中只有一个真理,就是“智有所不及,力有所不达”。
一个人即使天赋再高,他的智慧亦有所局限,这时就要依靠外物。
秘石术能将外物解析,并将它收纳在灵魂之中作为“标尺”,那个标尺又称为秘石。
秘石可以成长,可以裂分,秘石越多,标尺就越精准,对智力的加持就越高。
某君自负他穿越以前的智力,就是准菁英的级别。在穿越以后,他又有了秘石术的加持。
才仅仅只拥有一颗秘石,就让某君的智力增长了将近三倍。
高智商,七条命,越死越强堪比赛亚人,某君的穿越之旅必将霸狂炫酷拽,灿烂又辉煌!
然而自从降生到原魔界外域的第一天起,某君就察觉到,他被彻底的欺骗了:
外域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云朵,没有雨水,没有肥沃的土地,没有高耸的山岭,更没有河流、湖泊、草原和森林。
总之外域一片荒芜,就连长不出任何庄稼的坚硬岩地都成了人类需要殊死争夺的宝贝。
因为除了那些宝贵的硬地以外,外域里到处都是流动的沙砾,坍塌的陷坑和深不见底的裂隙。
而在天空中则终日寒风肆虐,随风飞扬起的漫天沙尘和骨粉把唯一称得上光明与希望的星空都遮蔽了。
仅仅如此也就罢了,在这块鸟不拉屎的荒凉之地,所有的人类都居住在岩洞里,她们是不折不扣的穴居人。
外域的文明程度亦远没有达到中世纪的水准:
这里的人类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金属,打制石器还在被广泛的应用,而磨制石器仍属于凤毛麟角;
承载文明萌芽的原始语言虽然已经诞生了,但文字的出现似乎遥不可期。
而在人类的族群中,女性的地位格外尊崇,而男性则无足轻重,根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这是因为外域的人类正处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是她们的主流制度。
某君虽然自以为满腹经纶,学贯中西,还带来了全套的现代科技和先进文化,然而降生在旧石器时代的异世界,他却变得一筹莫展。
幸好母系氏族的亲情格外温暖,在氏族里一切事物都举族共享,无论是穿在身上的简陋皮裙还是握在手中的带刺骨矛,甚至连母爱和母乳亦然如此。
在昏黑的洞穴里被抚育,某君实在分不清楚谁是他的生母,谁是对奉献爱心乐此不疲的乳母,因为她们给予他的爱似乎都差不多。
至于他的父亲是谁?因为母系氏族盛行族外群婚,故此某君只是两个氏族之子,生母和生父全都无从考究。
渐渐的,某君成长为一名原始人少年。某君也曾试图用其所知所识让他所在的氏族振兴腾飞,然而那却曲高和寡,无人应合。
他曾经想要教她们钻木取火,可惜在外域木材远比黄金贵重;
他曾经想教她们使用车轮,可是想要把兽骨和石块打制成圆形谈何容易?
他曾经掰着她们的手指教她们算数,可惜没有一个人能学会;
他曾经打算将他所熟悉的方块字传授给她们,但那却几乎等同于对牛弹琴。
他曾经向她们宣称男女平等,她们只是咯咯的笑个不停,因为在氏族里女孩子们才是顶梁柱,男孩子只是氏族的附庸或者即将泼出去的水。
他曾经向她们鼓吹民主和自由,可惜在温暖的大家庭里民主毫无诱惑力。
至于自由?那更是天方夜谭——在荒芜的外域,任何一个人倘若离开群体孤身到暗无天日,漫天骨粉,寒冷彻骨,伸手不见五指的荒野里去冒险,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某君曾经十分纳闷,在这个没有光明,没有水源,没有植被也没有土壤的寒冷异域,原始人类究竟是怎样繁衍和存活下来的?
终于有一天,某君明白了,因为在他九岁的时候,他见到了亡灵——死亡骑士和他们麾下的白骨骷髅。
那些亡灵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造访某君所在的氏族部落。他们会运来谷物和淡水,运来石料和木材,运来野兽的尸骸以及奇异的魔法石。
那些亡灵们也会带走氏族中的几个“刺儿头”——被他们带走的“刺儿头”,无论男女老幼,就永远的从氏族里消失了。
九岁的时候,某君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所在的氏族一直被亡灵所豢养!
察觉到真相的某君感到一阵脊背发凉,如果他是穿越者的秘密被亡灵们察觉,被宰杀再被炼魂很可能就是他可悲的下场。
至于复活,谁敢指望一条蛇的空口白话?
某君噤若寒蝉,他回想起此前的八年光阴,他在氏族中那特立独行的各种举动,时时刻刻都在让族中的男男女女对他另眼相看。
或者他已经变成了碍眼的“刺儿头”,或者他早就被亡灵们瞩目,即将到死亡国度里报上名号。
自那时起,某君连忙偃旗息鼓,以昏昏之晦掩其察察之明。他装作蒙昧无知,暗中探究他所处的世界。
在这里,在原魔界的外域,毫无疑问这里是死亡的国度,然而有死必有生,生的希望究竟路在何方?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五年,某君已经查知,在死亡国度里有一位大君,它居住于红莲幻城,乃是人鬼之共主;
在大君之下,有十三位亡者大祭司,他们各自拥有一座庞大的鬼城,一支混不畏死的亡灵大军,一群被豢养着的人类氏族,以及一座被时刻守卫着的祭月台。
那十三座祭月台,分别祭祀着红月、橙月、明月、绿月、青月、蓝月、紫月、圣月、灼月、寒月、颓月、巨月、时月,十三颗魔月。
据说在每一个月,每个祭月台上都要牺牲一名纯洁的少女做为魔月的祭品。
至于亡灵们为什么要建祭月台,为什么要以活人祭祀魔月,从没见过魔月的某君自然无从知晓。
异界的生活单调而严苛,但倘若给某君足够的时间,凭借他非凡的智力和作为穿越者与生俱来的学识,他原本可以不动声色的了解到更多关于死亡国度的秘密。
然而就在这一天,某君死了!死于两个被豢养的人类氏族之间的械斗。
在这扭转命运的一天,某君所在的氏族部族与另一个人类氏族因为争抢一块可以开凿洞穴的硬地而大打出手。
在激烈的冲突中,某君奋勇向后,不料还是被一块飞来的大石砸中了顶门。
在火把的照耀下,某君亲眼看见自己鲜血四霰,脑浆飞溅,死得可谓轻如鸿毛。
不过在那场冲突过后,他奇迹般的复活了,却被拖到了另一个氏族,被画地为牢,成了另一群“她们”的共享财产。
某君坐在洞穴的石地上,坐在困住他的牢房里,揉着仍然隐隐作痛的脑门定睛观瞧:
他被抓来的洞穴更加宽敞,洞穴的四壁都挂着明亮的魔法石。
在洞穴里,她们为庆祝胜利而燃起的篝火似乎格外明亮。
映着那红彤彤的火焰,她们的肌肤无不皎皎生辉,她们体香里好似隐藏着妖娆的野性,她们的舞姿无尽轻盈,她们的音容笑貌里全都透着欢乐、可爱、俏皮与妩媚。
在距离某君不远的地方,有几位迷人的小可爱正对着他指指点点,两颊绯红,笑语嫣然。
某君揉了揉鼻子,他那不安分的思绪立即想入非非。莫非因为他那可以媲美约翰尼·德普、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汤姆·克鲁斯的英俊面容终于发挥作用了?
莫非她们已经对他情根深种,神魂颠倒?
莫非就在今天,某君的父族、母族和妻族都将名花有主,花落此间?
“哈哈,我才十四岁呀?就要……”某君情不自禁的想:“我穿越至此,直到今天总算才遇到了第一桩美事,可算不虚此行……”
美梦,总是不易来,但易醒。
某君刚刚觉得头脑发胀,热血沸腾,就听见身边传来了一声冷笑。他循声望去,只见送他穿越来此的怪客,正一脸鄙夷的坐在他的旁边。
看见这个家伙,愤怒的某君真想立刻扑过去把他掐死,不过理智告诉他,论打架的本领他肯定打不过那条不凡的蛇。
某君气哼哼的瞪了怪客一眼,恨声说:“你这混蛋!你居然还有脸来见我?你不是说这里是中世纪吗?你不是说我将坐拥江山美人,封神入圣,永世长存吗?你的信用,你对我的承诺,全都不如狗放屁!”
怪客白了某君一眼,反驳道:“原魔界的主体文明正处于中世纪,你降生在边陲,自然要落后一些。你要的天赋,我给你了。你要的相亲相爱的大家族,我给你了。你要的一张俊脸,我给你了。我何曾失信过?”
某君一时语塞。
怪客继续抢白道:“你白读了圣贤书,《易经》有云,‘泽灭木,困。君子以致命遂志。’你懂不懂,什么叫致命遂志?你陷入困境,却连命都不敢拼!你不拼出性命,怎么能拨云见日?”
某君哑口无言。
怪客继续数落说:“你不拼出性命,怎么会死?你不死,怎么能见到我?你不见到我,怎么开挂?你不开挂,怎么被好老丈人青睐,迎娶白富美,登上人生巅峰?”
“你简直太平庸!原始社会的男性,平均寿命是十四年。你就整整给我拖了十四年才肯死上一回!你哪怕早死几年,还算你节省了一点时间。你哪怕晚死几年,也算你作为原始人活得及格了。”
“你顶着穿越者的智商,偏偏给我弄了个平均值。我遇见你,才是遇人不淑,一脚踩到狗屎上了!”
某君听罢,火气顿消,连忙赔礼说:“怪蛇先生,怪蛇先生,您别生我气。我一时糊涂,没想那么全面,更没能领会您的深意。听您这么说,我必须死了一次以后才能开挂,那么我现在可以开挂了吗?”
怪客愤而不答,篝火旁那些小可爱们的燕语莺声,却不绝于耳。可惜死亡国度里的人类氏族之间语言不通,某君根本不知道她们究竟在兴奋的谈论些什么话题。
越是不知道,就越是让人心痒痒。
某君忍不住问道:“怪蛇先生,她们好像都看不见您。她们的话,您能听得懂吗?她们一会儿指着我,一会儿又红着脸笑,她们在商量些什么呢?”
怪客冷笑说:“她们呀!她们说别人在战斗中都十分英勇,唯有你是个空有好皮囊的孬种。”
“她们还说,若是让你这样的孬种当种马,会坏了她们氏族好武的传统,所以她们决定要把你烤着吃了。”
某君大吃一惊,在篝火前欢歌妙舞的小可爱们居然要吃他,那怎么可能?
怪客见某君不信,讥笑道:“你不相信呀?也罢,我现在就赐予你全语言的领会能力,你自己听听她们在说些什么好了。”
怪客说罢,把头一仰,在他的喉咙中发出了大音希声的一嗓子龙吟。
那声龙吟虽然只有一个音节,但却将“全语言领会力”这种穿越者必备的技能直接的根植到了某君的灵魂深处。
某君又惊又喜,连忙侧耳倾听,篝火旁的那些小可爱们果然正在商议着要怎么烤了他招待贵客。
某君吓得冷汗直冒,顿时发觉她们都生了一张血盆大口,面目狰狞可怖,原来她们竟是一群食人族!
假如不是有怪客从旁点醒,某君只怕死到临头还在做着白日春梦。
某君两股战战,打算向怪客求救,可是一转眼的功夫,那家伙居然踪影皆无。
每逢大难临头,靠别人指定是不成的。
某君瞪大了眼睛四面张望,这里处在洞穴深处,就连一个地缝都没有。
周围全都是肌肉发达的食人族女战士,智商高体力差的某君想要靠着双脚逃跑,必定不可能成功。某君绞尽脑汁,一时间仍然苦无良策。
正值此时,洞穴里锣鼓喧天,嘹亮的角号声打破了某君的思绪。他循声张望,在洞穴的入口处,有一彪骑士模样的人类正鱼贯而入。
与食人族部落的原始人类不同,他们全都穿着明亮的全身铠甲,戴着只露出双眼的骑士头盔,他们腰悬明晃晃的利剑,雄赳赳气昂昂的从某君的面前经过。
某君愣了一下,随后心头狂喜。因为那些骑士们正是中世纪的显著标识,只要他们还在活跃,那么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还是某君熟悉的,能够大展雄才的美妙舞台。
既然可敬的骑士们出现在这里了,那么某君就迎来了逃出生天的绝妙良机。
某君正欲有所行动,一名身量娇小的骑士在他的面前停下了脚步,驻足凝望。
那名娇小的骑士与众不同,她没有穿全身铠甲,而是穿着一袭华美的骑士裙。
她伸出手,摘下头上的全盔。她那灿烂的金发,明媚的容颜和碧如春水的眼眸全都一览无余的跃入某君的眼帘。
那名大约只有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如痴如醉的盯着某君的脸,她伸出手拖住了走在她身边的另一名骑士,娇声恳求说:“父亲,父亲,你看他!我们能把他买下来,带回到雾玫庄园里去吗?”
那位骑士模样的男子仔细的打量了某君,沉声说:“他年龄太大了,不好驯服。”
某君闻言,心都要凉了。幸好那位金发的小天使抱住他父亲的手臂,及时的使出了死缠烂打的本领,而他的父亲似乎又对她十分宠溺。
于是经过了一番交涉,某君的所有权终于从食人族女战士的手中解放出来了,她们擦掉困住某君的圈子,笑嘻嘻的把他推到了那名小天使的面前。
那位金发的小天使指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胸襟,又指了指某君裸漏在外的胸口,以娇脆甜美的声音说:“我,贝蒂·贝尔曼。你……Adam,你是属于我的。”
站在贝蒂·贝尔曼小姐身边的贝尔曼勋爵皱了皱眉头,板着脸纠正道:“贝蒂,你不可以给他起那个名字。亚当是对圣者的称谓,他不配。”
贝蒂小姐不高兴的撅起了嘴,犟道:“我就喜欢这个名字,我又没说他叫亚当,他从此以后就叫阿当。反正他是我的,我偏爱这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