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白毛诡踪
船行出黑水河时,晨雾正浓。刀疤脸缩在船尾,用匕首挑着手背上的白毛,那些细毛刚拔掉又冒出来,根须带着血丝,在甲板上堆成一小撮,看着像团发霉的棉絮。
“别碰。”九爷蹲在船头擦拭皇后印,印文里的暗红液体越擦越艳,竟在白绸上晕出朵残缺的桃花,“这是养魂泥里的‘尸苔’,拔不干净的。”他瞥了眼刀疤脸的胳膊,那里的青黑纹路虽退了,却留下蜿蜒的凹痕,像被蛇爬过的痕迹。
刀疤脸突然抓起工兵铲劈过去,铲刃擦着九爷的耳朵钉在船板上。“你早就知道会这样,是不是?”他的声音发颤,另一只手死死按住手背,那里的白毛正往指缝里钻,“你故意让我碰那夜明珠——你想让我替你挡灾!”
九爷慢悠悠拔起工兵铲,铲面上的寒光映出他眼底的冷意:“黑水河的规矩,见者有份,遇险自负。”他掂了掂手里的皇后印,“当年我师父带着三个徒弟下墓,最后活着出来的只有我,你知道为什么?”
刀疤脸没说话,只是盯着自己手背上的白毛。那些细毛在阳光下泛着银光,凑近了闻,竟有股甜腻的香气,像极了赌场后院腐烂的狗尸味。
“因为他们总想独吞。”九爷将皇后印塞进怀里,摸出个油纸包,里面是块干硬的窝头,“老河鼠说得对,我师父不是为了这印死的——他是被自己的徒弟推下去挡机关的。”窝头递过去时,他突然捏住刀疤脸的手腕,“想活命,就别学他们。”
船靠岸时,码头上的晨雾里站着个穿黑袍的人。那人戴着顶宽檐帽,帽檐压得很低,手里拄着根铜头拐杖,杖头的饕餮纹和黑水河底的石门如出一辙。
“九爷。”黑袍人开口时,声音像砂纸磨过木头,“主子要的东西,该交货了。”
九爷往船尾瞥了眼,刀疤脸正假装整理行李,耳朵却竖得老高。“货在身上,”他拍了拍怀里,“但得加钱——这印沾了不干净的东西,回去得请道士做法事。”
黑袍人没还价,只是从袖里滑出个沉甸甸的布袋,铜钱碰撞的声响里,混着点细碎的骨渣声。“主子说,要是印不完整,就用你的骨头补。”他的拐杖在地上顿了顿,码头的青石板突然裂开道缝,里面渗出的黑水里,漂着半片腐烂的指甲,“还有,别耍花样,你的底细,主子都知道。”
黑袍人走后,刀疤脸突然凑过来,手里捏着半片从布袋里掉出来的东西——是块绣着“河”字的布条,布料摸着像极了老河鼠常穿的粗麻衣。“这黑袍人……是不是跟老河鼠认识?”
九爷突然将布袋踢进河里,水花溅起的瞬间,他看见水底浮起无数双眼睛,正隔着浑浊的河水往上看。“收拾东西,去乱葬岗。”他的声音压得很低,“那白毛要在阳气最盛的地方才能暂时压住,再晚,你的手就得剁下来喂狗。”
乱葬岗的荒草有半人高,风一吹,露出底下层层叠叠的坟头,多数连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只用块破木板钉着,上面的字迹被雨水泡得模糊。九爷在一棵歪脖子柳树下停下,树根处有个新挖的土坑,坑边的泥土里,混着点青绿色的锈——和黑檀木箱上的铜环锈迹一模一样。
“老河鼠的儿子,就葬在这。”九爷摸出火折子,点燃带来的艾草,“当年他儿子死后,老河鼠把他埋在柳树下,说柳树属阴,能镇住尸苔。”艾草烧出的白烟里,土坑突然塌陷,露出底下的棺木,棺盖已经裂开,里面的白骨上,缠着团熟悉的白毛。
刀疤脸突然惨叫一声,他的手背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白毛刺破皮肤,在手腕上织成个细密的网。九爷将烧红的工兵铲按上去,皮肉烧焦的气味里,白毛蜷缩成黑灰,却在灰烬底下钻出更细的银丝。
“没用的。”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树后传来,老河鼠拄着根断矛站在那里,胸口的血迹已经发黑,左胳膊不自然地扭曲着,“这东西是活的,你越杀,它长得越疯。”
刀疤脸举着工兵铲就冲过去,却被九爷拦住。“你怎么没死?”九爷盯着老河鼠的断矛,矛尖沾着的黑汁,和石门上的养魂泥一模一样,“镇魂俑塌的时候,你明明被埋在底下。”
老河鼠笑了笑,咳出的血沫里混着碎骨渣:“藩王的墓里,有条密道通到乱葬岗——是我儿子当年发现的,他说万一出事,就从这里逃。”他指了指那口裂开的棺木,“你们以为里面是我儿子?那是藩王的替身俑,真正的尸身,早被我烧了。”
棺木里的白骨突然动了动,指骨间的白毛像水草般漂起来,在空中组成个模糊的人脸,正是黑水河纸灯上的模样。九爷突然明白什么,摸出皇后印往白骨上按去。印文接触到白毛的瞬间,人脸发出刺耳的尖叫,化作无数火星落进土里。
“这印不是陪葬品,是镇物。”老河鼠的声音带着解脱,“藩王杀了皇后,怕她化成厉鬼报复,就把她的印嵌在替身俑里,用生人血养着——我儿子当年想把印取出来,归还给皇后的宗族,却被尸苔缠上了。”
刀疤脸的手腕突然炸开,白毛裹着血肉钻出个血洞,里面滚出颗沾着血丝的珠子,正是从铜灯台里掉出来的夜明珠。珠子落地的瞬间,整座乱葬岗都在抖,坟头里冒出无数只手,指甲缝里都嵌着白毛,正往三人这边爬。
“是‘尸苔母株’被惊动了。”老河鼠将断矛插进土里,矛尖的黑汁迅速渗入地面,“这珠子是母株的眼睛,刀疤脸碰了它,就成了新的宿主。”他突然抓住刀疤脸的手腕,将断矛的矛尖抵在血洞上,“想活命,就得把珠子塞回去。”
刀疤脸挣扎着要躲,却被九爷死死按住。“要么死,要么疼。”九爷的声音冷得像冰,“你欠的赌债,总得有东西抵。”
矛尖刺入血洞的瞬间,刀疤脸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夜明珠被硬生生塞回去的刹那,他手背上的白毛突然全部脱落,在空中打了个旋,钻进老河鼠的伤口里。老河鼠闷哼一声,左胳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皮肤下青筋暴起,像有无数条虫在爬。
“我儿子当年,也是这么疼的。”老河鼠看着自己变形的胳膊,突然笑起来,“这下好了,我们爷俩,总算能做个伴了。”他突然夺过九爷怀里的皇后印,转身往密道跑,“这印得归位,不然整个镇子的人都得变成白毛傀儡!”
九爷追过去时,老河鼠已经钻进了密道入口,入口处的石板正在往下落。最后一刻,老河鼠扔出个油布包,里面是半块啃剩的馒头,正是他在墓里掏出来的那块。“告诉黑袍人,想拿印,就到藩王墓里来取!”
石板合拢的瞬间,乱葬岗的震动停了。坟头里的手纷纷缩回土里,刀疤脸手腕上的血洞开始愈合,只留下个铜钱大的疤,像枚丑陋的印章。
九爷捏着那半块馒头,发现里面嵌着张黄纸,纸上用朱砂画着幅图,正是藩王墓的密道分布图,图的角落里,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着:“爹,别找了,我去陪皇后娘娘了。”
刀疤脸突然呕吐起来,吐出的酸水带着股甜腻味。他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疤,突然想起黑袍人说的话:“你的底细,主子都知道。”他猛地抬头看向九爷,“你师父当年,是不是也跟黑袍人的主子有牵扯?”
九爷没说话,只是将黄纸揣进怀里。晨雾散尽的乱葬岗上,那棵歪脖子柳树的树干上,不知何时多了个新刻的字——“贪”,笔画间渗出的树汁,红得像血。远处的码头上,黑袍人的铜头拐杖正敲着青石板,一步步往这边来,杖头的饕餮纹在阳光下闪着幽光,像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