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间
“娇娇的魂魄被抢了?谁?我宰了他!”
白狐眼神霎时变得凶狠,哪怕韩一全刀要斩它时,都没此刻来的愤怒。
李牧问:“娇娇是何家小姐的名?”
“小名,单字怡。”
“何家的魂魄并非是自己跑散的,而是受了惊吓,不得不散开。”李牧回忆着何家众人的说法:“你离开的当晚,有个怪物轮流走过每个房间,最后停在何家小姐屋内。”
韩一全插嘴:“怪物?”
李牧比划一下:“对,他们只能用怪物来描述,怪物套着斗篷,看不清样貌,快两人高,能见魂魄。”
“然后呢?”白狐催促着问。
“丫鬟与何家小姐同在床上,怪物一抓就把她扔了出去,趴在何家小姐身上一动不动。”
李牧想了想是否有遗漏:“那怪物五指细长,还有锋利爪子。”
白狐脑中出现了很多身影,但没有一个和这个描述类似。
“何家小姐的魂魄大概就是被他带走了。”李牧说着自己的猜测:“它只对何家小姐感兴趣,其他人动都没动,除了丫鬟还是因为和小姐睡在一张床上。”
白狐:“没见过这东西。”
李牧盯着白狐看了几眼:“何家小姐有什么特殊吗?”
“娇娇?我看着她长大,和寻常人家一样。”
李牧挑挑眉毛:“白狐…何家小姐,是修行者吗?或者你教过她修行一事吗?”
“你们人族的那劳什子修行我不懂,但是娇娇确实喜欢看些志怪小说,里边…可能有写过。”
“老弟有想法?”韩一全问道。
“确实,老哥记得我昨天救的那三个魂魄吗?这经历……”李牧整理了一下思绪:“有些过于相似了。”
“都是一家人,都是山匪,而且那狼站起来…”
李牧比对一下:“也差不多这么高,五指细长,爪子锋利。”
白狐面目狰狞:“你见过这玩意?”
“只是猜测。”
白狐从地上跳到李牧肩上,围了个圈:“走!”
看见白狐这行动,小伍在疯狂抖动,那大概是在抗议白狐占了自己的地方。
李牧摇摇头:“哪怕真是它们,也让我斩了烧了,没留一点东西。”
白狐急得在李牧肩上站起来:“那怎么办?”
小伍抖得更厉害了,大有马上变回黄雀儿跟白狐大战一场的架势。
李牧:“回酒楼看看,那玩意应该不会走多远。”
“为何?”问话的是韩一全。
“这话还是你说的,太平盛世啊,哪个妖邪不怕太史局。”李牧笑笑,“所以,谁家妖邪会带个魂魄在街上乱窜,要么藏在哪,要么穿上人皮,混在坊市中。”
韩一全:“也对。”
“走走走!”白狐催促道。
“怎么?你也要跟我们去?”李牧有些惊讶。
白狐咬着牙:“我把娇娇的魂魄弄丢的,我要亲自找回来。”
李牧嘱咐:“记着千万别说话,你但凡被人听到人言,就会被当妖邪处理,我兄弟俩也不能留手。”
白狐狠狠地点了点头,又趴在他肩上,任由李牧带着自己离开。
“话说白狐,你这深山老林里的宅子哪来的?”韩一全边走边问。
白狐:“捡的,反正没人住。”
韩一全瞪大眼:“我怎么就没这么好运气!还有老弟啊,你这手抖得怕不是要去医馆看看?”
他指着李牧握着小伍的右手,一直抖个不停。
“不碍事……”
……
幸好昨天晚上那个魁梧官爷先付了钱,要不然这笔又赔了。
他还给了饭钱,多亏早上去敲门看了一下,那官家行囊都不在了,大概是走了,又赚一笔。
官家跟何家一样消失?绝不可能!
虽然只是一间房,一顿饭。
蝇头小利也是赚!谁家不是从这起来的!
酒家主人打着算盘,手上记着账,心里盘算着,脸上终于露出了好些日子都没见过的笑容。
正当时,听见门口有开门声音。
他脑子转的飞快,这是又有生意上门了!
“欢迎……”
“店家!来搞点吃的,送我们房里,饿了一晚上,可得好好吃点!搞点肉啊!”
说着韩一全就从酒家主人面前走过,连看都没看他。
李牧倒是向他点头打了个招呼。
得,又少赚了。
酒家遗憾地从账本里划掉一行,用稍带埋怨的语气冲着后厨喊道:“给四楼的住家送饭,搞点肉!”
不多时,一桌算不上特别丰盛的饭菜端进李牧和韩一全房里。
这时间已经过了该吃早饭的时间,但离正饭的时间还差的远。
两碗稀饭,两碗面片汤,两块烙饼,加两碟羊肉,就是全部。
送完饭,酒家没走,心中忐忑地凑在韩一全身边:“官爷,您查到啥吗?”
“差不多。”韩一全是真饿了,一边撕扯着烙饼卷羊肉,一边大口喝着面汤。
李牧平日吃的不多,但昨夜消耗颇大,也在往嘴里塞着东西:“差不多查清了,酒家,等我们回去会给你一个说法。”
“太好了!太好了!”酒家的兴奋溢于言表,“等我让人给您二位再切点肉过来!”
说罢,他就跑下楼,脚步声都轻快许多。
李牧嚼着东西:“闻到了吗?”
白狐踩在床上,曾经何怡躺着的地方,抽动着鼻子仔细嗅着:“好像…断断续续的。”
李牧想了想:“老哥,吃完饭得麻烦你快马回一趟局里,我想要那带狼修士的全部信息。”
“兄弟你自己…”
韩一全话刚说出口,就意识到有些多余,现在自己倒是成累赘了。
“行!”
这饭吃的很快,碗碟精光,韩一全性子急,刚吃完就骑上马,一路烟尘地走了。
李牧和白狐则还留在房间里。
见屋里已经没了生“人”,小伍立刻从直剑化作了黄雀儿,昂首站在李牧肩上。
白狐眼睁睁地看着剑成雀儿,一时语塞说不出来话。
小伍没好气地说:“看什么看!这是我的地盘!”
“她刚刚气的差点出来啄你。”
李牧收整了一下行囊,做收尸匠的时候,他喜欢把家伙事都带在身上,现在虽然算是官差,但该带的还是要带。
行囊里还有红烛黑烛各两根,红线一卷,两对铃铛,以及一些黄符纸。
一共就这些蜡烛了,这东西实在难买,手中银钱有不是很够,得省着用。
剩下的东西应该是够了。
“记牢这味道了?”李牧起身问道。
见白狐点点头,他笑着说:“听说这仙山县是少有的大县城,昨天来的匆忙,还没逛过,今天倒是有空儿,出去走走吧!”
他怀里抱着白狐,肩上落着黄雀儿,踏出酒楼,就是身上这身谁看都能认出来的“官衣”有些违和。
晨雾未散,遮着半个太阳。
街道上早已熙熙攘攘,道路两旁,商铺林立。
酒家客栈,南来送往皆是客,有人早起宴宾客,喝早茶,也有人席地而坐,吆喝叫卖,一挑担子,两担箩筐,就是全部。
同样有华服公子小姐,带着仆人丫鬟在街上闲游,也有村夫农户,趁着人多出来添件新衣。
李牧一路走过,有些新奇,倒也不着急,左右逛逛,瞧瞧。
有些砸碎在记忆中的东西彻底融入脑中。
人族大兴,确实是盛世。
走到一处卖糕点的小铺子前,白狐突然拱了拱李牧。
用最低的声音说:“有味道,很相像。”
李牧本就有些碰运气的想法,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碰到。
他冲着糕点铺子看去,里边店家是个姑娘。
那姑娘素颜朝天,肤色白皙,一双明眸清澈,头发盘着双髻,正在收拾整理,给客人包裹糕点。
李牧认识店家。
昨天晚上他刚斩断她胸前锁链,让她去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