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欧那些事:第1章 纪元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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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纪元1300

江城,乌蒙蒙的天,下着稀稀疏疏的小雨。

在出租房里面呆了两个月的过期大学生赵胜,在毕业这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现实,投的几十份简历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好不容易今天终于有个公司发个面试邀约,赵胜连忙换上自己的廉价西服,背着小挎包就匆匆下楼。

“诶,年轻人。别走别走。”路边上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老大爷,噌的一下起身,伸着手拦下了赶路的赵胜,“年轻人,我看你印堂发黑,恐有血光之灾啊,来来来,我来给你算一卦。”

“我艹,好熟悉的话术,再见,”赵胜一听,这老匹夫明摆着的地摊话术,岂不是想诓我钱,直接拔腿就走。

“诶诶诶,你别走啊,年轻人,我这里还有很多好东西,今天见你有缘,我便宜点卖给你。”那老头看赵胜不搭理他,心里想着我今天就是为你而来的,还能让你跑了不成,急忙上前拉住赵胜。

“我去,小老头你这可是强买强卖啊,你再这样我可就报警了啊。”赵胜看着这邋里邋遢的老头抓着自己的手,心里一阵恶寒,急忙甩开,没想到老头根本不放手,眼看都快赶不上公交了,赵胜心里也有一些着急,于是用力推了一下老头。

“诶,小伙子,你要是这么说我可就躺下来了嗷,”没想到那老头顺势一倒,嘴喊着哎呦,哎呦,眼睛不停的瞟着赵胜,手还拉着赵胜裤子,生怕他跑了。

“好了好了,快起来,您这是做嘛啊,咱可不兴讹人的嗷铁子,我买还不行吗。”眼看旁边的人被这老头吸引过来,越聚越多,赵胜心里也有点慌乱。

“嘿嘿嘿,好好好,没什么事了大家,我爷俩闹着玩不小心扭到脚摔倒了,现在没什么事了。都散了吧,都散了。”那老头一个鲤鱼打挺的麻利起身,拍了拍衣服。拉着赵胜到他的摊位去了。然后以五十元的高价卖给了赵胜一枚脏兮兮的的铜绿戒指。

看着赵胜付完款随手把戒指塞包里面,就急匆匆赶公交去了。老头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便丢下摊子走了,过一会一个提着裤腰带的中年人着急忙慌跑回来了,刚才他突然肚子疼,急着上厕所,正好路过一个老头提议帮他看摊子,没过一会账户就收款五十元,急忙跑回来发现老头不见了,但是东西也没少,真是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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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山之间,乌云遮住了月光,下着稀稀疏疏小雨,荒芜的树林里,一匹战马打着响鼻,驮着身上一大一小的两人,借着目力飞奔在郁郁葱葱间的山林小路上。

在那两人身后不到一里路,十几个披着黑衣斗篷的人,脸上蒙着半面,右手举着火把,死死的盯着前面的两个人,时不时用马鞭狠狠抽打着胯下的马匹,催促着想要追上前面二人。

而被追得如同丧家之犬的男人,看着后面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的追兵。男人忍不住骂了句脏话,暗道这群家伙怎么追得这么紧,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紧紧绑在怀里的婴儿,之前眼中的狠厉化作了柔情,不一会儿又被无奈所替换。

“不要吝惜马力,都跟着我追,”后面的追兵里的头目似乎忍受不了这种追逐,以及想到女爵在他出发前冰冷的警告,狠狠的抽打身下的战马,马儿受到了鞭子传来的力道,惨疼的叫了两声,迈开蹄子加速,后面的骑兵也纷纷效仿。

而逃命的男人看着后面离得越来越近的追兵,甚至能听见身后追兵拉开弓弦所发出的发力声。男人心一横,直接套出匕首,此时候男人怀里的婴儿睁开了眼睛。

“我去,这什么情况,”赵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满脸大胡子,脸比较长,棱角分明,淡色皮肤的金发男人怀里,脱口而出的却是啊啊啊啊几声婴儿呓语。赵胜还没来得及思考为啥声音变成这样的时候。

身前男人直接用匕首狠狠扎着马的屁股上,马吃不住痛,直接跃起四蹄,拉开了和后面追兵的距离。然后在一个分叉路,男人直接抱着怀里的婴儿翻滚下山坡。

赵胜就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男人抱着自己刷得一下飞出去,然后这个男人抱着自己蜷缩着在山坡上像个不规则的肉团翻滚下去,颠的七荤八素,恍惚间,赵胜看见溪边一块似半人高石头离他们越来越近。忍不住吓得叫了起来,想要让男人躲开,可是他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眼见着他们一路翻滚离这块石头越来越近,随后“砰”的一声闷响,直接止住了翻滚的势头,男人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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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赵胜直接从梦中惊醒,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呼着粗气,赵胜抬手擦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做同一个梦了。

赵胜看着右手食指戴的一枚带有铜绿斑点的狮头戒指,这是前几天从那个老头那被半坑半买得来的,当时也是一种猎奇心理,在老头的力劝下,于众多破烂里面选中了它,自从那天晚上戴着这枚狮头戒睡觉后,赵胜就一直在做着同样的逃命噩梦。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映衬着戒指泛着淡淡的荧光,赵胜起身喝了口水,打算明天去找那个摆摊老头问个清楚,在昏昏沉沉的睡意的席卷下,坐在床上胡思乱想的赵胜无意识的向身后栽倒。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再也没办法见到那个老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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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安德烈,醒醒安德烈,”赵胜睁开眼,眼前一个金色卷毛胖乎乎的小孩,正轻轻摇晃着他的手臂,蓝色的瞳孔里纯净的不掺任何杂质,软乎乎的脸上布着几点雀斑,好似过秋的苹果一样。

转眼间赵胜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了,自从他那晚睡下后,醒来是梦里的场景,在他惊慌失措的爬到那个男人脸上,用手拍打,或许是因为力气太小,男人没有感觉。赵胜只好用童子尿把男人滋醒。

后来的日子里就是男人带着他躲躲藏藏,然后就是这个男人带他见了另一个男人,两人谈了没多久,这个男人就带着赵胜离开了,在赵胜能够清楚的记事后,大概是三年前曼森.乔恩,也就是那个男人带他来到了这里,并给他取名为安德烈.乔恩。

目前这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叫西蒙.贝肯,他爹是纳特.贝肯是这座奥斯本庄园的管家,奥斯本庄园是克雷家族的产业,当代克雷家族族长爱德华.克雷继位后,派老贝肯来打理这里。

曼森大叔也就是曼森.乔恩被老贝肯受聘为治安官,负责奥斯本庄园的治安还有训练民兵,还组织征召兵军事服役。

“咋了,”安德烈和西蒙关系很好,虽然两个人在庄园学校一个成绩天上一个地下,因为赵胜好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加上穿越者自带能看懂当地语言的优势,好比让人高中生去学三字经,还是一天只学几句这种,因为大部分时间,他们庄园教师,一个老修士都在赞美伟大的主和耶稣。但是人生四大铁可不是说着玩的——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飘过,一起受过。

安德烈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在庄园的草场的糖枫树下晒太阳睡觉,或者看看蓝天白云,思念父母还有之前生活的点点滴滴。

“公爵那边派人来了嘞,好多人。”西蒙有些惊奇,因为他们这个奥斯本庄园对于公爵直辖领,乃至于整个施努本公国都比较偏僻贫穷。一般都是公爵派税务官下来统计地租还有家庭税的时候,奥斯本庄园才会有公爵派的人来。

“安德烈,你说我能当上贵族吗,不说像公爵老爷那样,嘿嘿嘿我也不敢想,当个骑士也行,要是运气很好的话,最好能当个男爵嘞。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庄园。”西蒙也学着安德烈头枕着右手躺在草场上,看着一望无际的天空,忍不住畅想。

“不好说,因为公爵老爷和男爵老爷都有自己的儿子。”安德烈看了一眼天真无邪的西蒙,叹了口气在心里默默念道,因为这个世界和安德烈之前那个世界的西欧中世纪大差不差。

贵族老爷的儿子只有小概率因为没有封地,不会成为贵族,但是农奴的儿子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还会是农奴。

现在的神圣瑞克帝国实行采邑制,贵族都是实打实的拥有领地的。也可以这么说,因为你有领地才能成为贵族。而骑士是最底层的贵族。

然而想要成为骑士并不简单,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平民在战场上通过军功被贵族封为骑士;另一种就是自身是贵族,然后受封为骑士,骑士一般都有自己的勋章,由宗谱纹章院记录在簿册上,并保管簿册进行核对。所以想要冒充一个骑士其实是很难的,不是说骑着马,装备着甲胄就行的。

不过成为贵族有五种方式:贵族血脉,当上主教,砸钱求爵,联姻贵族,军功封骑。不过对于西蒙来说,他长大以后,大概率是会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合格的庄园管家,而不用像农奴一样在地里累死累活的,运气好还会被释放为自由人。

“安德烈,安德烈,”曼森大叔和纳特大叔带着一大群穿着皮甲的陌生士兵兴冲冲的来找他们,平时波澜不惊的曼森大叔,此刻脸上挂满藏不住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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