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六
六
那一天过后,兰德买了一辆全新的送货马车,车身终于不再是发霉长菌的枯木了,而成了纹路清晰、木色新鲜,靠近点还能闻到淡淡的香味。兰德买来这辆车的第一件事,竟不是着急乘着它送货,去显摆显摆,而是匆忙拉着我一起前往小镇,再去一趟警局,这一次他手里多出了三瓶酝酿多年的好酒。在他开车时,我便小心攥着它们的瓶颈。
在我们还没走进警局时,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阵激烈的大笑声和欢快的言语。
于是,兰德和我在外面思索片刻,便不犹豫的开了门,走了进去。
——猜猜我们在里面遇见了谁,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天兰德·肖特惊讶的表情,那嘴巴不由自主的张得老大,两只眼睛不甘示弱,睁得老大。
“哟!兰德·肖特!您终于来啦,我正说要亲自过去找你呢。”斯帕洛警长坐在办公桌上正狂欢着,见我和兰德进门,他立马变得亲热起来。
“警局来客人啦,我就放几瓶酒,不打扰你们吧?”兰德边说边夺过我手里紧紧攥的那三瓶酒,放在桌上,顺便还看了眼仍被关在牢房里,乖巧老实的鲍德温。
“没事儿,哪里的话。”警长还在尽兴中,他眯缝着眼,瞥了瞥屁股旁边的三瓶酒,嘴角微微上扬,头晃来晃去,嘴里也不知在“吧唧”什么东西。
“走。”兰德准备出去,并拽住了我的胳膊。
“哎!慢着,走啥走啊,警局有人找你,”警长连忙喊道,然后又朝那名客人说,“你看,刚来就走。”
“谁啊?”兰德转身,问道。
“这位——是我们警局里不,是整座小镇的贵客,名字叫做......哈瑞科·肖特,一位不愿意透露发财经历的......大富豪!”警长断断续续地说。
当我和兰德听到这名神秘客人的姓名时,我们同时震惊,我惊讶不已,兰德却大惊失色。害怕、痛苦、忧伤等多种复杂的情绪在他的脸上精彩的表演着,最出色的演员是他那双橄榄球似的眼睛,和眼睛上边的深色眉毛,就是一个外人看到他的脸、那双眼、那眉,都会使自己的内心和他的内心连接在一起,产生共鸣。
“方便再说一遍吗,警长?”此时兰德的声音无比虚弱,像是一名垂死挣扎的病人,在即将死亡之时,向床边的家人说出遗言。
“不用,”那个叫哈瑞科的客人朝张开口却没说出话的警长摆了摆手,然后说道:“肖特叔叔,我替我已故的父亲,向您问好。”他走过来,摘掉头上那顶精致的黑檐白边宽沿帽,像从前的时候,将帽子放在腹部,我便完全的看见了帽子下的神秘:秀丽的棕色头发丝丝分明,还是和从前一样长到躺在了两侧的肩膀,脸部依然不存在任何杂质、胡渣。我终于肯确定,他就是哈瑞科,就是曾经被兰德像丢垃圾一样,丢出牧场的哈瑞科,我想身边的兰德心中也正这么想呢。
哈瑞科不再穿着那身泛黄的白衬衫、劣质的马甲还有沾满灰尘的裤子了,现在的他衣冠楚楚,衣服亮洁如新,崭新的黄色礼服大衣里显露出绿色方格马甲,马甲里显露出干净的白衬衫,衣领位置没有任何装饰,因为它的扣子没有系上,而是大胆的敞开着,使哈瑞科脖子下边的汗毛暴露在我们眼前,曾经肮脏的裤子也成了灰绿色的宽松长裤,鞋子却与上面穿的华丽的衣裳格格不入,沾满沙子的牛皮制成的鞋身朝着顶端慢慢向中央会合,形成了较尖的鞋头,鞋领处还装了一个银色的马刺,看起来十分耀眼、神气,让我对这个旧人逐渐产生出极大地羡慕。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瘦。
——其实还有一点我没告诉你,就是他腹部的下边,两条腿的上边,也就是腰部,竟绑着一个腰带,腰带的中间是一个椭圆型的标志,标志以金色为边,棕色为底,里面是一个黑色的人骑在黑色的马上,戴着顶黑色的牛仔帽,胳膊弯曲,手里拿着把黑色的枪。而腰侧则绑着两个枪套,两把武器弯着的握柄露在外面,这两把握柄跟警长的不同,警长的是用木头制成的,而他的,是白色的,但不是刷漆,后来听哈瑞科提到,他的枪柄是用象牙制作而成。
回到我所讲述的,当我和兰德看见这熟悉的一幕,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时,心中顿时波涛汹涌,掀起熟悉的热潮。我的余光告诉我,兰德的眼角正生长出好几粒光滑透明的豆子,那些豆子最终成熟的很快,它们缓缓的将自己挤出曾经生长的地方,然后毫不犹豫的从他脸上滑过,在脸庞留下凄凉的痕迹,证明它们曾经来过,接着它们来到了下巴的位置,最后垂直向下滴落,落在地板的一瞬间,迸裂出更多的豆子,但那些豆子太小了,很快便消失在了出现的地方。
没错,兰德的脸正出现着只有暴风雨时才会出现的场面,那就是无数滴雨水似的泪水哗啦啦的在上面流淌,又哗啦啦地滴沥到了地板,艰难地形成了一滩积水。兰德的嘴角下垂着,嘴巴微微地张开,可从中微微地看见里面两排并没有紧挨的牙齿,也因此,许多泪水与其它泪水分道扬镳,另道而行,叛逆地前往了口腔。
哈瑞科戴上了帽子,像救世主一样走到他面前,乖顺地说:“您不必再担心你的侄子了,我能去你家吃顿饭吗?话说我来您那里的时候,饭还没吃就走了呢。”
兰德听了,拼命前后摇摆自己的脑袋,几近大喊地回应:“好,好。”
“你们还愣在那干嘛!还不快放了那小子。”哈瑞科朝后面的三个人怒斥道。我膛目结舌,他竟敢对警察这么说话,而且是带着毫不尊重的语气说,但那三名警察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是警长低着头,将手掌面对哈瑞科,客气地说:“抱歉,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随即摇摇晃晃的身体努力前进,前进到关押鲍德温的牢门前,摇晃的手里拿着摇晃的钥匙。看到钥匙,鲍德温两眼放光,喜笑颜开,“噌”地坐了起来,跳动着身子等待通往自由大门的打开。铁门打开后,鲍德温飞快地冲了出来,差点撞倒给他开门的警长,然后走到兰德的身边。
“鲍德温·肖特,以后到了这个镇子,可要老实点了哦。”警长一只手握着钥匙,另一只手伸出食指,对着鲍德温前后摇着。
我无法相信哈瑞科竟有能控制警长开门的能力,他是怎么做到的?
走出警局后,我、鲍德温、兰德、哈瑞科四个人一起走到停靠马车的位置,鲍德温见这辆马车突出的崭新,好生奇怪,便问:“叔叔,你从谁那借的?”
“屁!你叔叔我自个买的。”兰德气地跳了起来,大叫道,可能是侄子的怀疑伤了他的自尊,但那份怒气很快转为了喜气,因为他刚想起自己的侄子被成功释放。
“花谁的钱买的?”一根筋的鲍德温又问道。
“老子的钱,再问,你就一个人走路回去吧!”兰德说完,想了想不对,改口道,“不,今天不行,你得跟我们一起回家。”
兰德叫我和鲍德温坐到后面放货的地方,他则让哈瑞科坐到自己旁边,由自己驾驶马车。我耸了耸肩,表示都可以,鲍德温假装生气地说,原来这就是你迎接死里逃生的侄儿该有的态度啊。兰德辩护着自己说,没有哈瑞科,你连在外面好好呼吸的机会都没有呢,还不快感谢你的弟弟。哈瑞科连忙挥挥手,咧着嘴道,帮自己兄弟一把不是很正常嘛,叔叔您赶紧开车带我们回家吧,这镇子上总飘散着一种古怪的味道,你们没有闻到吗?于是,他的鼻孔向外张了开,外面的气体便被他吸了进去。
——大概也许是因我不属于他们家族的人,因此一路上他们都在敞开心扉,彼此欢快地聊着天,而我则抱紧自己的双腿坐在上面,以防车身的剧烈抖动让自己腾空飞起。
“那他们都在聊什么?”哈迪问我,我看着他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一点也不像他的生父,他生父的眼睛是油腻的、狡猾的、险恶的,这些我深有体会。
“你知道你爸爸我有喜欢看风景的习惯,西部的风景我总是看不腻,所以在回家的路上我把心思都交给了风景。”我回答。
“哦,你继续讲吧。”哈迪将手臂搭在桌上,用手掌托着下巴,放松地说,我看出他很享受我所讲的故事,并且脑海里也一定在脑补刚才的画面,我将整只手都搭在了桌子,将整条腿都搭在了另一条腿上,微笑道:“回牧场的路并不远......”
回牧场的路并不远,所以兰德有意放慢了速度,想让这段美好的时光延续,甚至不想结束,因此那只有一根筋的鲍德温在这趟路程下,不厌其烦的总共催促了兰德十余遍“车怎么越来越慢啦?”“车是不是停啦?”“到家了吗?”
直到哈瑞科单单说了句“叔叔,我饿了。”才让兰德总算打起精神、鼓足干劲,使劲甩起了缰绳,并高声大呼“呀!”
我们回到了牧场,进了屋子,兰德立刻前往厨房准备起了午餐,我看见餐桌上出现了三瓶陈年老酒:“这不是......”我指着说。
“我拿的,警局的那些人不能碰太多酒精。”鲍德温坐在餐桌前的位置上,翘着椅子说道。
“哥哥说得对,他们要喝这么多酒,还怎么管理镇民的安全呀。”此时哈瑞科刚脱下自己那件黄色大衣,然后坐到了鲍德温旁边,说。
共进午餐时,大家尽管嘴里的食物还没咽下去,却依然乐此不疲地说着话、聊着天。
“哈瑞科,你咋这么厉害,一言两语就让那混蛋警长给我开了门?”鲍德温边咬着东西边问。
兰德听到,手中的叉子停住了,眼珠抬起,先看了看鲍德温一张一合的嘴巴,然后目光停留在了哈瑞科,问他:“对啊,你现在做什么呢,还能让警察听你使唤?”
哈瑞科放下刀叉,顺从着他们的问题,平静地回答:“叔叔,哥哥,这份职业不知你们是否有所耳闻,我现在是一名赏金猎人。”叔侄二人听这番回答,兰德慢慢放下了刚刚举在下巴前方的叉子,鲍德温的举止端庄起来,像只进食的野兔一样,温柔地把食物咽进了喉咙。
哈瑞科见他们逐渐紧张不安,随即补充:“因为职业的特殊,还有职业的优势,我正好和那座城市的警长、狱长关系较好,和相应的人员也刚建立关系,因此我只用在叉角羚镇向那边发份电报,就可以让鲍德温被释放出来了。”
他们舒缓了一口气,貌似在哈瑞科回答的时候都忘记了呼吸。
“当赏金猎人一定很危险吧?”兰德担心地问道。
“危险是必然的,不过危险的程度就取决于你对这份职业的了解,和对自身实力的看法了。”哈瑞科保持着刚才的平静,回答。
“你和叉角羚镇的警长关系也很不错吗?”鲍德温的嘴里终于不再有食物,可以清楚地说出一段话了,但坐在一起的兰德不淡定了,他不安地看了几眼保持着刚才的神闲气定的哈瑞科,然后垂下了脑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布上的盘子。
“大概是五年前吧,我就与警长相识了,那天正好是晚上,因为当年的性格,使我犯了点错误,他当时正带着自己的警员巡逻,恰巧撞见了我犯错的一面,他和两个人粗暴的把我关进了牢房,进而我得以看清他那张脸,也得以认识了他,遗憾的是,五年后的他却忘记了我,而我仍记得他。时间的力量是强大的,能让一个人失去对另一个人的印象。我想这也正常,警长抓过的人一定比我这位赏金猎人还要多,他见过太多太多人的脸了,又预见不到未来,怎会因我往后的成就而记住曾经的过客呢?”哈瑞科说完,头转到兰德这边,继续说着,“我想起来,当年要不是叔叔伸出援手,伸出那只捏着钞票的手,我不可能会有今天,谢谢你,亲爱的叔叔,”他边笑边拍了拍兰德的后背,“没有你,我不会有今天的。”而兰德并没有露出一副喜悦的神色,反而愈发紧张,嘴里不断咽着口水。
五年前的回忆重现眼前,我仿佛看见了那天他无助的,被兰德使劲拖拽的样子。
晚上,我出门活动身体时碰巧看见哈瑞科一个人趴在栅栏上,安静地欣赏着圈养的动物睡觉的可爱,我便靠近他,他警觉地回了头,伴随着头和身子的转去,手中竟莫名其妙的多了一把枪,紫色的枪管,空洞的枪口不怀好意地对着我饱腹的肚子。
我自然地弯曲胳膊,举起双手面朝着他,说:“喂喂喂,快把它放下。”
他收起枪,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老毛病了。”随即又转过身去,我疑惑地愣在原地,更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放下举着的手。
“过来一起聊会儿。”他说。
我像是收到指示一般,快速地来到他身边,和他一同悠闲地趴在木栅栏上,观赏着收起四条腿的动物。
“西部的恬静,总是令人神魂颠倒。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西德尼?”他问。
“那很抱歉,你记错了,我是希妮。”我笑着看他,他狐疑地看我,于是改口,“开玩笑的,你没记错,谢谢你,五年过去了,竟然还记得一个默默无闻且没有任何名气的小卒。”
他友善的用手肘碰了碰我,并说:“好奇你为什么从见到我开始到现在咱俩正式交谈之前,你一直都保持着沉默,我注意到了你,甚至以为是这五年期间你生了场病,不幸使自己变哑了。”
“那倒不至于,只是,我似乎,融入不进你们家族之间的谈话,我是说,我是一名局外人,一名普通的牧场工人,要没有鲍德温在我不可能会出现在这座牧场里的,或者......我也不该与你们一起共进午餐、晚餐。”我轻微地摇了摇脑袋,轻声地说。
他嘴角扬起,看着我说:“西德尼,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个信得过的好伙伴!”他突然伸出手拍在我翘起来的肩膀。
“什......什么意思?”我纳闷地问道。
他忽然坐在了地上,撩起裤管,露出里面的靴子,原来他穿的是一双深棕色高筒靴。哈瑞科像拔一颗沾满泥土的胡萝卜一样,将左脚沾满沙粒的靴子拔掉,并将手伸进靴子里,我看不懂他这是什么行为,直到他从中掏出一张被折叠多次,且泛黄了的纸时,我大吃一惊。
他穿好靴子,但没有立即站起,而是示意我也坐下,坐在他旁边。我看见他小心翼翼地,动作迟缓地翻开了那张纸,里面画有逼真的山丘,山顶如平原的山丘下方竟是空的,因为它拥有着一个山洞,洞穴的下面则躺着一个叉号。
“看出来是啥了吧?”他得意洋洋地问我,脸上充满着自豪。
“藏宝图?”我不敢置信地问。
“今天给你开了眼界,等找到它的时候,就是给你大开眼界。”他说着,拿手指点着地图中的叉符号,“多亏我这份职业啊,不仅使我人际关系这棵小树苗生长成为参天大树,还给我种下了发财的种子呐!”
当我看见他拿出藏宝图时,我的心中泛起几粒火花,而当他翻开那张纸,露出里面用石墨画的生动的洞穴和叉号时,我已无法克制自己,火花点燃了热情的炸弹,使其炸裂,并燃起了熊熊烈火。我第一次感受到无尽的财富正抚摸着我,第一次产生出当富豪的感觉,尽管自己离那一步还很遥远,但我想只要人在、纸在,我能否当上就由时间来决定了,也从这时起,五年来积压的欲望在这时爆发出来,我开始无法冷静,只要目光还在地图上,就一刻一分一秒也无法镇定,因此我变得急切、焦躁,生怕地图丢失或是被人抢走。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急,你和鲍德温先去收拾下东西,等明天太阳刚升起,有点阳光时,你带着他来牧场外面,我在那等着你们。”他不紧不慢地说。
“兰德怎么办?”我猛然想起被遗漏了的兰德·肖特。
“怎么,你想带着那个垂死挣扎的老家伙一起发财?带他走无非就是换个地方把他埋了,西德尼,我不希望你的良心用在了他身上。”哈瑞科重新折叠起地图,塞进了靴里。
听他说完,不知为何我感到一阵惊慌、害怕:
“你说的对,有我和鲍德温跟你去就足够了。”
他斜视着我,轻快地“哼”了一声,说:“还坐着干什么,快去准备准备然后睡个好觉,天亮我们就走。”
于是,在第二天蜡白的太阳升起,亮眼的阳光照进空荡的房间时,我们便驾驶着兰德新买的马车,离开了这里。
鲍德温赶车,哈瑞科坐他旁边,而我跟昨日一样,坐在曾经放货,现在放几把铁锹的地方,抱紧自己的双腿,面带微笑告别远去、缩小直至消失的牧场,陪伴了我五年的地方,这五年来我早已把它当作自己第二个家,把兰德当作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人,我心里默念着等找到传说中的金子,定要回来为这座牧场翻修,就是他的侄子拿到了黄金却忘了本,不打算报答这座养育他五年的地方,我也要给它好好装修,要让兰德明白,我心中还是有它的一席之地的。想着想着我淌下了几滴眼泪,滴沥在了身下的木板上,但很快情绪便稳定,因为想到要即将发财,即将成为家族的荣耀,终于可为父母争光,让他们对我感到骄傲了!
“所以,计划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们该何去何从。
“二位只管听我的安排就行,地图上的这个地方我曾来过一回......”哈瑞科话还没说完,我与鲍德温激动而无法控制的身体便打断了他。他鄙夷地看了我们几下,重回刚才说的话中:“曾有一名赏金诱人的通缉犯在这洞穴里窝藏过,被我找到交给了警局,借他之人大赚一笔,而如今就要因洞穴之地,大赚一笔。缘分,可真有意思。”
“那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那?”鲍德温慵懒庞大的身体靠在椅背,两条健壮的手臂轻松地甩着鞭子,听哈瑞科如此信誓旦旦,不免着急起来,他问。
“以现在这速度,还是先问问你自己吧。”哈瑞科调侃道。
于是,鲍德温像是听从了指挥官下达的命令似的,猛地摇摆起自己的胳膊,同时将手中攥紧的绳子,抡圆,猛地拍打在了挽马的身上,马嘶吼一声,便从刚才的小踏步子变成了敞开奔跑,八条腿又是朝前伸又是往后踩,摩擦着黄沙地面,沙尘扬扬,被风一阵刮去,像片迷雾出现在马车的后方,我的前方,然后便四散而去,我的身体也伴随着车身突然的阵阵抖动摇晃起来,几次差点把头砸在躺在木板上的铁锹上。
“现在呢?”鲍德温急切地询问。
“短的话五天,长的话一周。”哈瑞科回答。
我惊讶地大叫:“要这么久?”
“万一遇到暴风雨呢?万一遇到土匪呢?万一鲍德温累了呢?”他的三连问顿时让我感到羞愧,便不再言语,默默地注视起远去的景物。
马车停留在了叉角羚镇的杂货铺边,哈瑞科要去里面购买我们这几天需要的必备品,但店铺的门迟迟未被打开。我告诉他,大概是因为布伦丹前几日被鲍德温胖揍一顿后,仍未痊愈还需休息,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门后挂着一副红字招牌,上面写着“歇业”二字。
哈瑞科把脸贴近门上的玻璃,仔细环顾漆黑的里面后,才气馁,回到了马车,并责怪的对鲍德温说:“瞧你干的好事!”
鲍德温眯缝着眼,尴尬地抬起手臂挠了挠后脑勺,张开嘴巴却未吐出任何字来。
“走吧,离开这里,按我说的方向开,去往下一个小镇。”哈瑞科伸展了下胳膊,说道。
鲍德温利用手里的绳子控制两匹挽马向后走,那两匹马垂着脑袋,宝石般的眼珠盯着地面,温顺地抬起蹄子,往后踩去,一步一步使自己的身体朝着刚才进入小镇的方向。这才放心的扬起庞大的脑袋。
忽然,那名曾经狠狠地抓走鲍德温,乖乖地放走鲍德温的警长斯帕洛跑向了我们,因为我坐在后面,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像坐在驾驶位副驾驶位的两个人,看向后面还要扭头,麻烦费劲。我看见他呼哧呼哧,跌跌撞撞地跑向我们,心里不禁感到慌张,连忙拍拍鲍德温的后背,让他赶快驾车离开,警长看见我这番不合时宜的举动,连忙尖声大喊:“等一会啊!”
鲍德温听见这声音,心里一惊,身体抖了个大抖,快速使劲的将鞭子甩下,绳子跳动,调皮地抽打在马结实的皮肉下,这一抽费得力气不说,就说抽在身上那撕裂刺激的疼痛感可是切切实实的存在,我猜那两匹挽马的眼睛瞪直了,睁大了,嘴皮子翻开,露出两颗丑陋的门牙。它们惊叫一声,扬起蹄子,迈出大步子,横冲直撞出小镇,但后面的警长依然紧追不舍。哈瑞科察觉出异样,皱起眉头看向大口出气的鲍德温,他一巴掌拍下鲍德温不断抬起又放下的手臂,制止住了他,连续质问道:“你在做什么?没看有人在追着咱们吗?”
“就是有人在追才开这么快嘛。”
“别给我强词夺理。”哈瑞科厉声训斥。
警长恰好跑了过来,跑到哈瑞科的位置下方,连连挥起胳膊。
“你要干嘛?”哈瑞科低着头,整张脸陷进阴影里,毫不客气地问向手舞足蹈的警长。
“三位大哥这是要去哪里呀?一大早匆匆忙忙的。”警长揉拳搓手,咧嘴笑着问。
“你要干嘛?——”哈瑞科延长声音,无视警长的问题。
“肖特朋友啊,我有些事想要确认一下,方便去我办公室聊吗?”警长满是客气地说,与哈瑞科的态度大相径庭,恰恰相反。
“我们着急赶车,有啥事在这里说不行?”哈瑞科不耐烦地说道。
“好啊,好啊,就是关于......我在城里的提拔......让您费点心了。”警长搓手搓的更猛烈了,他更不敢直视哈瑞科了,而是低着头,将脸陷进阴影里,与哈瑞科此时的模样大差不差。
“我知道了。”哈瑞科冷淡地说了声,拍了拍鲍德温示意他可以驾车走了。
我便坐在后面,成为了唯一朝警长告别的人。
“他这是什么意思?”鲍德温不解地问。
“我答应过他,等释放你之后,会去跟城里的人商量他是否有资格胜任城里的工作,”哈瑞科直视前方,说,“不然,你怎么能安然无恙的从牢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你以为我还真有超能力啊。”
我们离开了叉角羚镇,告别了又一个熟悉的地方。这一天的路程里,我看到了无穷无尽的黄色沙子,和处处生长的、粗高挺拔的、锋芒毕露的仙人掌。一只雕从山顶展开巨型的翅膀,锋利的爪子不再抓着地面,而是逐渐悬空,开始了漫长的翱翔,听到它展翅飞翔时,还兴奋的尖叫,声音之强烈,气势之凶猛,从我们行驶的马车上空瞬间划过,再也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