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7.19,或许每一个人在一起都是上天所赐的一段恩赐,这些人在他们所遇到的人当中都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对于每一个人的人生修养也同样发生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感恩身边爱你喜欢你、哪怕是伤害你的人,也同样是一种自我的成长和宽恕。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段长途的旅行,在未到达终点时,绝大多数人选择好好的睡一觉。而对我而言,我不愿做大多数,每一段旅行都是一场遇见,每一处我遇到的风景都是我花费时间乃至精力去要的,无论有没有达到我预期的模样,我都不会抱怨,每一东西的存在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我很热爱生活,很热爱我的生命,所以我会善待我遇到的一切,珍惜我遇到的一切,尊重别人、任何事物存在的价值,才会使自己生活得更加美好。
谷厦一直很喜欢那种想象中的如世外桃源般的生活,那种古代的生活才是生活本来该有的样子,人与人之间有很多的坦然相对,不似现在,每一个人都因为时代的发展而不得不去适应时代,为了生存不得不快节奏生活,而慢节奏的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也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不禁让人感到惋惜。谷厦的展览参展作品“月下撩人”就是想表达对那种生活的向往、怀恋、追逐。身在城市生活中的她,又怎么会真的对自然的乡土人情有真的了解呢?如今,或许谷厦也已经明白了自己到底失败在何处。每一分作品都只有用心去发现,去感受,才能真的与当下的人们产生共鸣。
刚刚度过的镇远时光,让谷厦真正的了解了只有源于根本,同时添加符合时代的气息,才能真的达到当下对艺术家以及创作家的要求,一个艺术家、创作家想要成功,这些也成为了不可缺少的元素。镇远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它虽不大,但却赢得了全国各地的游客慕名而来。想必就是因为它在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时又保留了原有的精华,不忘根本,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坚持有容乃大最终海纳百川,赢得众人的无数回眸。
这次出行,对于谷厦来说的确是收获颇多,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的,找出了自己的问题且反思自己的问题,明白想通了许多问题,还遇到了自己除了扶千千以外的另一个让自己随心而活的人。现在自己正在做的事—便是与余丝丝一起去千户苗寨。谷厦并不知道自己此次会有什么样的际遇,不过在她而言现在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到了千户苗寨,好在两人已经在网上提前的买了门票以及订了一家民宿,更让人开心的是这家老板居然还亲自到景区门口来接她们,如此热情,这是在现有的城市生活所没有的,更加的引得谷厦想要进去一探千户苗寨的究竟。
“我们的民宿是在半山腰上,而且有一个很大的观景台,夜晚可以欣赏千户苗寨的夜景,白天如果想逛街也十分的方便,并不远。”民宿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对自家的民宿优点娓娓道来,言语温和,微笑自然,让人感觉很亲切,很愿意和她交流。“你们买的票也应该都是有四次免费的乘车观光服务,这个你们可以去山顶上的观景台欣赏我们千户苗寨的风景,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事情,你们可以租借一套我们苗族的服饰,可以让你们有更好的体验感。”
扶千千一听,开心坏了,自己也是没有想到千户苗寨原来如此的盛情以及有如此多的特色:“原来这里这么好玩啊,老板娘到时候您一定得再多给我们介绍介绍。”
“可以,刚好我的女儿何恬也回来了,她和你们看起来一般大小,到时候我可以叫她带你们去玩。”
“呀,这样再好不过了,感谢你了,老板娘。”余丝丝越听则越是激动,对这个千年苗寨充满了期待与好奇。“厦厦,看来我们还真的是来对地方了哟。”说着便拐了一下谷厦的手臂。
谷厦微微一笑:“地方是来对了,不过也亏得有这么好的老板娘,让我一来便是喜欢上这里了,谢谢您了,老板娘。”谷厦礼貌的向老板娘答谢。
“哟,小姑娘,这是哪里的话,人家都说顾客就是上帝,我们古寨啊地方偏僻,也只有靠这旅游收入来维持我们正常的开销了,所以能不对你们好点吗?”老板娘是一个十分坦诚的人,实则老板娘的民宿也是苗寨里面生意最火的其中一个了,这与她的性格以及做事细腻用心脱不开干系。
对于谷厦和余丝丝这种往常并不喜运动的人,这半坡简直是九万八千里的距离,到了民宿,两人已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连连喘气。
“老板娘,你们这地简直是要了我半条命啊!”余丝丝边喘气边和老板娘吐槽刚刚走的这一坡。
“无赖,分明是你自己平常不爱锻炼养得一副养尊处优的身体,现在却要怪人家老板娘地偏。”谷厦分明也是累得半死了,却不忘还要调侃一下余丝丝,顺手还揪了一下余丝丝腹部的肉:“你看看你自己的这身肉,哪家缺肉直接把你卖了算了。”
余丝丝连忙躲闪,一脸的嫌弃:“搞得你好像多厉害一样,不和我一样累得半死,看样子比我还厉害还说我。”谷厦看向余丝丝,两人顷刻对视,相视一笑,这关系,给人一种是比自己亲姐妹还要亲近的感觉。
一切安排就绪,谷厦是累死了,感觉身上一身的汗臭味,十分的不自在,打算先去洗个澡再去玩。余丝丝则是迫不及待想要了解这里到底有些什么玩的,放下东西就去找老板娘唠嗑去了。
等谷厦出来的时候发现余丝丝都不知道跑哪去了,无奈只得等她回来了,坐着无聊,谷厦打开电视搜索了一部旅游观景的航拍纪录片看了起来。
两个小时后…
谷厦仍是无聊的坐着,余丝丝却还是没有回来,谷厦不禁抱怨道:“该死的余丝丝,跑哪去了,真是一只野猴子,出了房门便收不回来了,不知道又跑哪野去了。”这时谷厦突然一见房门锁转动,外面的人还敲了几下,谷厦猜,定是余丝丝回来了,阴险一笑却无动于衷。
房门外的余丝丝一见谷厦没什么动静,甚是疑惑,关键自己还带了个人,也太没面子了吧,无奈之余朝何恬尴尬一笑,便再一次敲打房门:“厦厦,你在里面没呢,快点给我开开门。”
谷厦靠在门上,心里想想也就逗一下她,随即便开了门:“死丫头,跑哪去了?现在才回来。”一开门谷厦便训斥道。说完了才发现余丝丝旁边多站了一个人,原本凶神恶煞的面容也一下变得温和了。
余丝丝一脸委屈的样子:“这不是为了为你更好的去玩了嘛,就去找老板娘唠嗑一下,看有什么玩的没有,对了,给你介绍你下,这是老板娘的女儿何恬,老板娘特意叫她来陪我们一起去玩呢。”说完何恬礼貌的一笑。
“谷厦,你好,我叫何恬。”
谷厦仔细打量了一下何恬,身高166左右,身着一身简单的粉色长裙,身材纤细,皮肤白皙,何恬很美,但与大多数的美有所不一样,何恬的美是一种成熟稳重的美,配上她所拥有的长发一切显得更加迷人、耀眼,这是一种知性美且很容易让人一眼记住的美。
谷厦微微点点头:“嗯嗯,我叫谷厦,麻烦你了。”
下午20:00,三人一起来到了千户苗寨的一号风雨桥,想要观夜景,只有从这里乘坐观光车去观景台,也可以走路去的,不过得走上十几分钟,对于像这三位这压根是不可能的。
一路前行,四五分钟后便到了观景台,三人下车之后,谷厦、余丝丝皆是叹惋,两山之间,峡谷居中伴随一条清澈明朗的小溪,千余家苗寨小屋相聚而建,此刻已是夜幕时分,万家灯火更是惹得人怜爱,喜不自胜,不忍离去,居高临下而看万家灯火,更是开阔了众人的格局,想必古代的百年间、千年间的更朝换代之所以如此之快,就是为了想在最高的地方看着迷人的万家灯火吧。
“看惯了大城市里面繁华的灯红酒绿,再来看看这一个山间灯火璀璨的夜景,这种宁静的灯火璀璨才是人们往往最向往的。”谷厦一向喜欢最古朴、最自然的感觉,奈何她一向只是被禁锢在自己的想象里和片面的字里行间,当看到真正的模样时,才真的掀起了谷厦心里的波澜。
“西江是苗语“dlib jiangl”的音译,现有一千四百多户六千多人,故有千户苗寨一称,也是世界第一大苗寨。”何恬简要简述了一下千户苗寨:“我很喜欢我的家长,每个人仍记得他们的根,说着他们最朴素的语言,保留独自有的特色,不管为了什么,这份执着已是难能可贵的。”
的确,我们在快节奏的生活中,看到的几乎只有高楼大厦。出去旅游,这种景点对任何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吸引力了。即使你去别的城市旅游,景点看完之后,你看见的依旧还是高楼大厦,千户苗寨则不同,每所房子都是用木头做的,带有古色古香的韵味。房子排列得错落有致,非常大气。这样的景观确实比高楼大厦好看,很值得前来游玩。千户苗寨本身就带有独特的韵味,让人流连忘返,这种美景下,怎能不让人多看一眼?
今夜的夜景,算是唯美的落下帷幕,劳累一天,但对于谷厦、余丝丝却是值得的,城市的霓虹灯的确繁华亮眼,眼下的万家灯火却别有一番滋味,明天对千户苗寨内部的一探究竟,也变得更加值得二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