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深秋,落叶与舞女(3)
十五、
我曾经笃定,白星在以后绝对不会染上烟和酒。
我对白星的这种莫名其妙的肯定倒也不是突然产生的。倘若要对此事溯源,那么就得追溯到我与他的中学时代。没错,这一切的缘由都发生在了我跟他的极为普通的中学时代,包括现在他坐在这里与我闲谈,也是因为如此。
十六、
我漫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路途中,我看到了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群聚在一棵树下,他们吸着烟,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每一位经过的路人。
但这并不是我惊讶的原因,因为像他们这种青年,全国各地哪里都有。真正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在那群人中,有一个我极为熟悉的身影——白星。
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竟然会与那些人为伍?
我停下脚步,困惑的望着那道矮小的身影。
而白星也确确实实的看到了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选择了将我无视。他低着头,向站在他旁边的人要了一根烟和一把打火机。随后,他学着那群青年的样子,把烟叼在嘴里,并用打火机点燃。
一缕白烟从那一点星火中生起,白星狠狠的吸了一口,但是下一秒,他就被呛到了。
从他的表现来看,他似乎并不擅长吸烟。不过他为什么要跟着那群人,以及他刚刚为什么选择无视我这个同班同学,我全然不知。或许是因为他习惯了孤身一人?我在心中做出如此猜测,但是这一猜测很快就又被我推翻,如果他真的习惯孤身一人,那又为什么要融入到那种群体当中去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十七、
“喂!孙子,看够了没?”
那群人当中有两三个人迎面向我走来。为首的那名青年一手抓住我的衣领,凶神恶煞的看着我。
由于年龄与身高上的差距,我被他轻而易举的拎起。
“刚刚就注意到你了!一直往我们这边盯,想找架打么!”
“不,不是的。”
我微微歪着头,从他们人头的缝隙中,我看见了白星。
他仍在吸着刚刚的那根烟,全然不理会这边发生的一切。
尽管知道他不会为此做点什么,但是我的内心还是不由得升起一丝期望。然而当那名青年的拳头落在我的脸上时,那一丝期望也就烟消云散了。
幸运的是,在他们决定要将我带去人少的地方打一顿的时候,几名学生叫上了他们的家长过来阻止了这群青年,我也就幸免于难。
我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脸颊,看向那棵树下,发现那道瘦小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他抛下了这群青年,孤身一人逃之夭夭。
十八、
“我可以暂且让他在楼上住一晚。”阿杰看着一脸困扰的我说道。
原本我想将白星送回他的住处,但是在阿杰告诉我之后我才知道,他现在住在工厂里面的宿舍,只有在那里工作的工人才能够进去。也就是说,白星只能靠他自己走回去,但是他现在醉成这样,很明显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会不会太打扰了?”
“不会,偶尔听着别人的呼噜声睡觉感觉也不错。”
阿杰半开玩笑的说着,他额头上的皱纹跟着他的笑意,紧紧蜷缩在一起。
我接受了他的提议,随后我和他便将白星扶上二楼。
他二楼的房间布局和我的公寓很相似,不过也许是因为楼下就有个厨房,所以在二楼原本应该是个厨房的房间却堆放着很多杂物,客厅里也杂七杂八的放着很多箱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摆放着一张木制茶几,可能是很久没有用过,上面已经积满了灰尘。
“怎么了?”
说着,阿杰把一些箱子搬开,腾出一块空地。
我摇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这里的布局和我所在的公寓很像。”
“这边的房子可能差不多一个样吧。”他从房间里拿出一卷凉席和一款被褥,然后摊在刚刚腾出的空地上,“让他躺在这边休息吧。”
我点点头。
等到把白星安顿好后,我们下了楼,阿杰说我可以晚些再回去,我说也行,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这么着,我就又重新坐回了我刚刚的位置,而他则进了厨房。
过了十多分钟后,他端了两碟小菜和一碟花生上来。
“没吃饱吧?我见你刚刚都没怎么夹菜。”他拿了两瓶酒,并且顺带着开了一瓶,然后递给我,“给。”
“酒就有点……刚刚已经喝过了。”我摆手拒绝。
“你那朋友可是让你练酒量来着?”
“听见了?”
“这地儿就那么点大,人一多起来连转身的余地都没有,想不听见都难。”
他笑了,我也笑了。
我接过酒,猛喝了一口,酒液在我的喉咙里燃烧,一种轻微的刺激和火热之感从体内传来。
“为什么不考虑将店扩增一下呢?”
“那也得有钱呐,这间店我都是用我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才买下来的。”
他仰着头,张着嘴,然后拿起一粒花生向上一抛,花生便落入了他的嘴中。
“买的?”
在我的认知里,街边大多数的小店,无论是卖物品的还是做餐馆的,都是租下来的,极少有人会直接将那一小栋楼给买下来。
“不然?”
“这样不会太亏了吗?”
“也许对那种只是单纯的经营生意的人来说会亏,但是如果是我的话其实也没有什么亏不亏的,毕竟这里已经算是我的家了。”
“难道在没有工作的时候你也一直住在这里?”
他点点头。
“那妻子儿女呢?就这样一直分开居住吗?”
二楼的房间一个人住的话刚刚好,两个人的话则会有些拥挤。
“没有哦。我都没结婚呢,哪来的什么妻子儿女。”
“真的?”
“我年过半百的人了,骗你做什么?”
“也是。”我说,“不过在你年轻时父母都不催婚?”
“他们应该想催也催不了咯。”
“什么意思?”
“在我三十出头的时候,他们便去世了,煤气中毒。那时我还在国外打拼,别说最后一面,就连得知这个消息也是在差不多一个星期后。”他喝了一口酒,“听说还是因为尸体发臭才被发现的。”
“他们的儿子只有我,我的父母也只有他们。我回去的时候立马就把丧事办了,办的很气派,办的很风光。”
“应该……很难受吧……”我勉强挤出一句安慰的话语来。
说是安慰,其实根本就算不上,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人向我倾倒过苦水、讲述过内心的苦闷,所以在安慰别人这种事情方面,我就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一般,心里面充满无知。
“有点,不过死了也好,对他们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
阿杰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我觉着诧异。死去的不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而是生他养他的父母,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哪怕平常的关系再怎么疏远,也不至于到说出这种话的地步。
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的些许想法,阿杰抬起那双浑浊的双眼看向我,轻笑一声,“每每我在人前说出这种话的时候,他们总会用和你此刻一模一样的眼神看向我。”
“我是一个白眼狼,不孝子,吃着父母的却还要打骂父母……这些都是别人对我的看法,虽然没有明确说出来,但是我明白的,自始至终都明白。
然而那几句话并非是你们所想像的那样。七八十年前,我的父母出生了,与现在相比,他们所处的是一个通讯不发达,交通不便利,生活并不算多彩的时代。在磕磕绊绊中,他们长大成人;在忙忙碌碌中,他们相识相爱。而后,在春暖花开的日子,他们喜得一子,那便是我,想必在那时初为人父初为人母的他们看着我,或许难掩内心的激动与喜悦。我在他们的教导下学会喊父与母,我在他们的爱下学会奔跑,长大成人。
然而很可惜的是,我最终没能成为他们所期望的样子。我一事无成,吃着隔夜的包子,喝着馊掉的粥,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与别人大打出手。他们是伟大的父母,而我是无能的儿子;伟大的父母为孩子苦了上半辈子,碌碌无为的孩子让父母苦了下半辈子。如果生活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可能就真的要苦一辈子,或许他们觉得无所谓,反正都苦了那么多年,再苦这几年又如何呢?可我不这么认为,为了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我又何曾没有立过志,赚大钱呢?只是我太过平庸了,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最先被淘汰的就是平庸的人。所以有时候不是我不努力,只是我的努力一文不值。”
说到这里的时候,阿杰停了下来。他从裤袋里掏出一袋用小小的密封袋装着的烟草以及一叠小型的白纸,他抽出一张白纸,然后从袋子里抓取一些烟草放在上面,最后再将那张白纸卷起,点上火,放在嘴里猛吸一口,呛人的白烟从他的鼻子处喷出。
这套卷烟的动作我曾经见过,那是在田野间的水草地里放鸭子的大爷经常做的动作。而这烟也与现在的有很大不同,它是旱烟,因为劲比较大,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人能吸得来,所以吸旱烟的人基本上就只有老一辈的人了。
“话说到这里,想必你应该也还是不会懂的,就像那些人一样;他们老了,所以不会懂,而你还年轻,自然也不会懂。”他用食指与中指夹住那根旱烟,轻弹了一下烟灰,“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他们还能继续活下去,但是这样未免太自私了。难道你不觉得吗?”
“何至于此?”我极为不解。
“你想啊,如果他们现在还活着那不是又还要继续吃苦?生活上的苦,无能的儿子给他们带来的苦。村里的邻里邻居每每问道:你们的儿子是做什么的?挣了几个钱啊?他们总是昂首挺胸的回答着,似乎颇为骄傲与自豪,为他们的儿子。可是那些人压根就没有正眼看过我以及我的父母,他们打心底里瞧不起我们,尽管明面上不说,这些我也都知道。我实在不忍心再让我的父母这样生活下去,可是不忍心归不忍心,无能的我始终无法改变这一现状。如今他们不在人世,一不用受苦,二我也能多烧些纸钱给他们,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过上好的生活。这其间唯一的遗憾恐怕就是我和他们只能梦中相见。”
“说不准你哪天就发财了呢?这样不一样能让他们过上好的生活?”
我的这句话好像点了阿杰的笑穴,他噗嗤一声的笑了出来,“哪天就发财了?当初我在你这种年纪的时候也很喜欢做这种白日梦,幻想着做点什么事业,然后一举成名,各大电视台记者相继来到我的门前,争先恐后的想要报道与我相关的事情。不过这终究是一场不切实际的梦,说到底,除了那些老天赏饭吃的人,这个世界上压根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之后,阿杰不再言语,我亦如此。
月色静默,微风卷起一抹凉意。
十九、
为了摆脱尘世间的苦难而选择死亡的人并不在少数。
有时候直面死亡所需要的并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足以把一个人压倒的苦难。
二十、
在我常去的那个小公园的附近,有一家书店,每当我去往公园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次数多了,我的几道余光也就留在了那里。
它与大城市的书店显得不太一样,就拿经营的手段来说,这间书店是将各种书籍和报刊各挑出一份摆在店门前的架子上,而大城市里的书店则是全部陈列在书店内部。或许是这家书店规模比较小,再加上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小镇的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故而才会有这种区别。
此前我从未踏进过这家书店,如今为了提前完成我的论文,我不得不广泛阅读书籍,查找资料。
我推开玻璃门,走进店内。没想到,率先吸引住我目光的,不是摆在架子上的那些书籍,而是坐在柜台前埋头忙乎的异常眼熟的少女:她是那天将我送往公园的舞女。
“先生?你怎么来了!”同样察觉到我的少女抬起头,惊奇的望着我,听声音似乎有些许激动与喜悦,“可是来找我的?”
“很遗憾,并不是。”我摇摇头,“我是来找书的。”
“找书?来这里?”舞女纳闷,“这不像是先生的所为。”
“为什么这么说?”
“先生每次去公园,都会经过这里吧。”
“这与你刚刚所说的有什么联系?”
“在此之前先生有进过这家书店么?”
“这倒没有。”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她右手转动着铅笔,脸上自信尽显,如同一名侦探,似乎一切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我根据先生的习惯推测出先生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先生可接触的书店一共有三家,而最近的就是这一间店,可是先生却一次都没有来过,如今先生说要找书,来的还是这一间店,难道不奇怪么?”
“这……有什么奇怪之处?”我彻底被舞女的这一奇怪分析给弄糊涂了。
“先生是个喜欢阅读的人吧,所以相比之下,书店应该是先生去过的最多的地方,如果这间最近的书店先生不来,那么按理来说先生就应该是别的书店的常客才对。由此,先生买书也应该会去常去的那家书店。”
“原来如此。”我大致明白了舞女的意思,不过这之中有一点令我有些好奇,于是我便问道:“可是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个喜欢阅读的人呢?”
“难道不是么?”被我这么一问,她倒显得有些不自信起来。
“以前是,但现在不是。”
“为什么呢?”
“世界上的事情从来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总得有个理由不是?从过去的喜欢到现在的不喜欢。”
“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
疑惑围绕在我的心头,说到底我还真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种事情似乎本身就没有什么值得去思考的意义,就好比我以前非常讨厌吃香菜,但是现在凡是喝汤,我都会往汤里加点香菜。我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喜好问题罢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去促使他做出这样的改变。另外,有人喜欢在西红柿炒鸡蛋里放糖,而有人却喜欢放盐,若要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种喜欢或厌恶是来自人类生理上的。
“这种话从尚是青年的先生嘴里说出,总感觉有些奇怪。”
“毫不隐瞒的说,我的心理年龄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年人了。”
二十一、
高一期末结束后,看了一部小说,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
书中有一位女郎叫埃斯梅拉达,可以说是真、善、美集于一体的完美艺术形象。在她与母亲于绝境之中相认之后,有这样一段情节描述:
“吉卜赛姑娘一直躲在屋角里,不敢透气也不敢动弹,但她完全听清了母亲和特里斯丹的对话。可就在这时,另一个拨动她心弦的声音突然传入耳中:“司令!绞死女巫不是咱军人的事情。暴民既已扫荡,我还是回到自己的队伍去吧,他们那边现在还没有队长带领。”
是菲比斯·德·沙多贝尔的声音!爱斯梅拉达此时的心情真是难以描述。心爱的人就在眼前,她的朋友,她的依靠,她的保护人,她的避难所,她的菲比斯!吉卜赛姑娘一下站起来了,速度快得甚至连母亲都来不及阻挡,她扑到窗口上直喊:‘菲比斯,到我这里来吧,我的菲比斯!’”
直到故事快要接近尾声,这位可怜的女郎依旧没有看清她自己所深爱的人——菲比斯那丑陋的内心!她这份过于执着的爱也直接导致了她母亲的死亡。
至此,我对于埃斯梅拉达变得极端厌恶起来。
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善良曾经给像卡西莫多这样的人带去了温暖的阳光,但是他们最后也是因为这束不属于他们灰暗人生的阳光而惨死的。即便我知道女郎本身并没有错,但我对于她的厌恶依旧丝毫不减,甚至更甚于菲比斯和克洛德。
二十二、
这一天,白星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我走进啤酒屋,迎面就看见了坐在柜台旁边的白星。
他用手托着左脸,右手使着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菜便往嘴里送,这期间他连一口酒都没有喝。
“发生什么事了?郁闷成这样。”
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启瓶器开了一瓶啤酒,然后往他的碗里倒满。
“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他端起碗,一口气把酒全部喝完,随后他用自己的手臂擦了擦沾有酒液的嘴角。
“糟糕到连酒都喝不下?”
“嗯。”他使劲的点着头。
“方便说来听听?让我这位糟糕鉴赏师鉴赏一下到底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如果你愿意品尝这碗苦水的话。”
“自然。”我笑道。
“前几天,我工厂的宿舍来了个新人,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为人挺老实的。”
“这你知道?”
“他的相貌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而且他刚来的时候还给宿舍打扫的很干净。那天下午我下班回到宿舍一看,心里还想着这里居然还会安排专门的人来打扫卫生。”
“然后呢?”
“那大叔,跟我一样,第一个月就被调到上夜班。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在那一天上夜班的时候,上到一半就跑回宿舍来了。三更半夜的,他就躺床上在那捣鼓着他的手机。”
他看着我,见我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他立马伸手示意我不要出声,“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首先不是我要盯着那个大叔看,只是单纯的他把我吵醒,仅此而已。还有,我跟你说啊,他的脚老臭了。”
“臭?有多臭?”
白星沉默了一会儿,随即以非常奇妙的眼神看着我,“会这么问的,估计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
“万里挑一,这说明在某些方面我说不定是个奇才。”
“奇才……说不定还真的是呢。”他笑道,“那种臭就比死老鼠和臭鸡蛋的臭还要臭!被那大叔吵醒后我就再也没睡下去了,因为实在是太臭了,我只感觉到我好像要窒息了一样。”
“有那么夸张?”
“真实情况比我说的还要严重。”他神情严肃,“真希望哪天让你也感受一下,这样你才知道我有没有夸大。”
“那倒不至于,我可没说我不信。”
死老鼠和臭鸡蛋的味道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再闻第二次的味道,仅仅只是想象一下我都觉得我的胃液已经在翻江倒海了。
“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而那个大叔似乎就那样无所事事的一天都躺在宿舍里。下午的时候,我的眼皮一直在跳,我心想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啊。没想到,还真应验了,我回到宿舍,发现原本躺在床上的大叔不见了,而我放在枕头底下的手机也不翼而飞。”
“被他偷了?”
“不然还有谁?每次去上班前我都会把我的手机放枕头下面,这样一来二去的好几个月,都没发生什么事,如果是宿舍里的其他人的话,估计早就给偷走了。”
“报警了?”
“报了,工厂内部就有个警务室。”
“那不是保安么?”
“不是,保安站工厂的门口呢。”
“那手机没追回来?”
“连最起码的案都没立,怎么追?报完警后那些人把我叫过去,让我描述了一下事情的情况,之后他们便叫我回去等,现在等了两三天,连个动静都没有。”他的话语里有种压抑不住的怒火。
“或许要再等等?还是说他们真的只是保安?”
“不知道,反正虎皮穿在身上倒是像模像样的。”
白星拿起一瓶啤酒放在自己的面前,然后他用另一只手遮住左眼,右眼贴近瓶身,似乎想要穿透酒瓶窥探些什么。
而坐在对立面的我则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那只经过酒瓶和酒液折射之后的扭曲的眼睛。
二十三、
几天后,白星从工厂里的宿舍搬出,自己租了一间房并且买了一部新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