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遇
到h市之后,我养了一只狗,叫花菜。贪吃,肥嘟嘟的。不过最近,它吃的太多了,所以我带它出门消食。面对面前的人群,我习惯性的戴上耳机逃避,将音量调低,放着他的歌。和花菜慢慢的走着,本来打算一起去“旧识”的,看它一步变三步的样子,只好先送它回它自己的窝。
书店老板是偶然在花市上遇到的,他听我说喜欢看书于是请我去他的书店坐坐。书店并没有那种目的是盈利的感觉,倒像是一个“安全舱”。老板说他开店的初衷是小时候很想要有看不完的书,但大多数书店总给不了他那种感觉。是的,一种远离尘喧的感觉。开门的动作引起风铃的吹响,老板看见是我,寒暄了几句。我去了自己喜欢的区域,自顾自的寻找着。今天角落里多了一个人,平时那里不会有人的。但也只是微微诧异,就落座看书了。
中途突然想起来走的匆忙,似乎没有给花菜留食,和老板打了一声招呼准备离开。“今天这么快就走?”“我可不想回去看见花菜因为饿肚子把家里折腾了”微耸了下肩膀,叹气道。
路上回忆起那人看的书,好像是夏目漱石的,很认真做笔记的人似乎不太多了。
“嘎达——”开门后花菜直接窜过来,揉揉它的脑袋,说:“花菜,你再这么下去我真要送你去减肥了。”顺便戳了戳它肚子的肉。
坐在茶几和沙发中间的地板上,投影仪播放着他新出的mv。有看到他拍摄的花絮,眼神总能看出丝丝倦态,但还是笑着。
是啊,选择了那种滚烫的人生,很累的吧。但他还是会一路走下去。花菜这时哼唧唧的拱过来,是想安慰我吧。陪了我不少时间了,似乎会渐渐看出我的情绪了。
回忆了夏目漱石的《心》,那是他和一位先生的故事。先生年轻时总觉得不够好吧,对于朋友的死仍然是他余生里最大的遗憾。也因此渐渐厌世。所以那个人,也在自我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