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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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谢谢娘。”江挽云深知和陈氏打好关系就是在家里立足的基础。

其他人也开始动筷子,软软糯糯的五花肉,软软绵绵的土豆红薯,筷子一插进去就化了一般,放进嘴里,只觉比鼻子闻起来要浓郁数倍的肉香和甜香与佐料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在舌尖迸发开来。

传林已经顾不得烫了,直呼,“好吃好吃。”

土豆丝切得粗细均匀,脆而不生,微酸开胃,让人吃了一筷子还想再吃。

土豆就是如此,随便做做就是美食。

江挽云一边吃一边香,或许摆摊还可以加个炸洋芋,路边摊经典小吃啊。

“我就说三弟妹手艺好吧,昨儿那竹笋也是她教我做的。”柳氏得意洋洋道,仿佛自己脸上也有光。

“原来有钱的人每天吃的菜都这么好吃啊。”绣娘仰着小脸道,她以前只以为,有钱人吃的肉多,但像炒土豆这种,每家每户做的味道都差不多。

说不上来为什么,总觉得三婶做的菜要好吃很多。

“三婶要是去开店,一定可以赚很多钱。”传林道。

说到这事,陈氏道:“明日你三婶要去摆摊,你们两个除了成天瞎跑也没啥事干,去给你三婶帮忙,你三叔的话,哪个在家做饭哪个看着点。”

绣娘眼巴巴道:“跟着三婶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了?”

柳氏轻瞪了她一下,“就知道吃,那是要卖钱给你三叔买药的。”

江挽云道:“下午我就要来试做下,准备明天卖烧麦和炸洋芋,来帮我烧火的就可以随便吃。”

“烧……烧什么?”

江挽云看他们疑惑的表情,寻思莫非这儿还没烧麦出现?

“就是外面是面皮,里面是糯米饭团的小吃。”

其他人还是摇头,江挽云心里一喜,看来她的生意又成功了一步。

吃了饭下地干活的去歇息了,陈氏洗碗,江挽云瓦炉的火熄灭,倒了药到碗里端进屋。

“相公吃药了。”她尝试着叫了几声,没动静,确定陆予风是又昏迷了,便照样把他头垫起来,吹了吹药,用勺子喂他。

但今天不知怎么的,以往还能喂进去一点的,现在是一点进不去了,他嘴巴闭得紧紧的。

江挽云只有放下碗,一只手去掰他的嘴,另一手用勺子顶他的嘴唇,但这人跟故意的一样,硬是弄不开。

怎么回事?

江挽云放下勺子,两个手来,又捏嘴又捏下巴的,就感觉他的牙齿都闭得死死的。

“相公相公吃药了!把嘴张开!”她凑近陆予风耳朵叫了几声,没用。

不是说昏迷中的人对外界声音也有一定感应嘛。

倒是在厨房洗碗的陈氏听见声音了擦了擦手赶来,“出什么事了?我在厨房都听见动静了。”

江挽云道:“相公嘴巴张不开,以前喂药他能自己咽一点的,有过这种情况吗?”

陈氏回想了下,“并没有啊,是不是头没垫好?”

江挽云摇头:“垫好了。”

她琢磨了一下,突然想到,陆予风是不是自己潜意识里不愿喝药,他一心求死?

也是,病了这么久了,媳妇还逃跑了,想来也是放弃挣扎了吧。

但是你不能死啊,你是男主啊!

“这可怎么办啊?”陈氏已经眼眶红了,扑上来握着陆予风的手,“风儿,风儿,你醒醒,我是娘啊!”

江挽云回想起前世照顾卧病在床时的父亲曾学到的一些知识,其他的唤醒方法都不具备条件,只有靠声音和按摩来唤醒了。

她走上前,一把将被子给掀了。

陈氏吓了一跳,呆愣地看着她:“挽云你干嘛?”

江挽云在陈氏奇怪的眼神下摸了摸陆予风的胳膊大腿小腿,感觉他全身都是冰冷僵硬的。

先前给他盖的被子似乎没什么太大作用,这是什么怪病。

“娘,相公的身子好冷。”

陈氏也摸了摸,“怎么这么冷?外面有太阳啊。”

江挽云道:“把炕烧起来吧,我来给他按摩,总不能这么冷着。”

陈氏连忙跑出去抱了木材进来,塞进炕洞里,点火烧炕,很快江挽云感觉床铺已经热起来了。

她揭开了陆予风的衣服,只遮住重要部位,而后在手心倒点白酒,开始给他按摩,同时让陈氏在陆予风旁边叫他。

“娘,你一直和他说话,兴许他能听得见。”

陈氏擦干眼泪,用温柔的语气叫道:“风儿,你醒来看看娘啊,娘在这儿……”

慢慢的,陆予风的身子有点暖和了,也没那么僵硬了,穿好衣服盖上被子,江挽云再给他的脸颊和脖子搓热。

这次来喂药,明显感觉他的嘴唇松开了,用了许久才将药喂完。

陈氏松了口气,方才她真的吓坏了。

江挽云给陆予风擦嘴,把他的头摆好。

陈氏感觉自己心还揪住,哭着道:“是我这个做娘的没用,治不好风儿就罢了,还要看着他……”

江挽云安慰道:“娘莫要责怪自己,你们已经为相公付出很多了,只怪世事无常。”

陈氏抹泪出去了。

江挽云守了陆予风一会,感觉他状态又恢复到了从前,便把炕洞里的火熄灭。

不行,得早点赚钱,早点把陆予风的病治好她才安心。

她先将糯米洗干净后用凉水泡上,再将昨日换下的脏衣服洗了晾晒好,看了看天色准备开始调馅料了。

如今是四月,只有十几度,烧麦做出来放一夜也不会坏。

其他人早就下地去了,陈氏在洗全家人的衣服,两个小家伙在喂鸡。

她找了个大盆子,将上午买的菜装进去。

猪肉,香菇,胡萝卜,玉米粒,青豆等等,装了半盆。

在井边洗好后,拿进厨房开始切,又叫传林和绣娘帮忙削土豆皮。

她已经和陈氏说了,家里的土豆她按市场价买。

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进厨房里安静又祥和。

江挽云先将面揉好醒发,将胡萝卜和香菇都切成碎末,玉米粒是去年留下来的干的,今年的玉米还没成熟,需要先用热水泡软。

青豆可以直接用,将葱姜蒜都切碎,洗了砧板后开始切肉,越小越好,全部切好后所有食材放进盆子里。

把泡好的糯米倒在蒸笼里蒸熟,倒进装了食材的盆子里,放盐巴白糖酱油五香粉胡椒粉调味,而后搅拌均匀。

把面团擀成薄片,用手指捏成荷叶状,把刚才的馅料包裹进去,捏成烧麦的样子。

她先包了十几个,蒸了一笼。

在蒸烧麦的时候,把土豆切成条,而后找了个大碗,倒进蒜蓉,姜沫,花椒面,胡椒粉,芝麻,辣椒面,把油烧得冒青烟,舀起来泼在碗里。

瞬间,吱的一声,一股呛人的辣椒味扑面而来,趁热倒入盐,酱油,五香粉,白糖,搅拌一下,一碗万能辣椒油就做好了。

再将土豆条倒进油锅里炸,这油还是用肥肉炼的,也没炸太多,一小盆,控干油后,倒进盆子里,撒葱花,盐,舀几勺子辣椒油,端起盆子晃动,直到所有的土豆条都裹满了调料。

两个小的已经等不及了。

方才那油泼辣椒面的香味太吸引人了。

即便中午吃得饱饱的,他们还是感觉自己馋得要命。

江挽云给两人一人分了半碗。

传林和绣娘像得到了宝贝,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好吃得瞪大了双眼。

土豆还可以这么好吃?

“好好吃啊!三婶,明天摆摊卖这个吗?”

江挽云笑道:“卖,到时候你俩一起去吗?”

传林和绣娘都点头。

江挽云想了想道:“但是家里的鸡还要人喂,我一个人也照看不了你们两个,要不明天传林跟我去,后天绣娘跟我去怎么样?”

两个小孩子想了想,很认真地点头。

此时暮色渐沉,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

陈氏刚把猪草剁了,端进来倒进大锅里开始煮。

江挽云将烧麦端下来,揭开盖子,鲜香扑鼻,她把烧麦转移到大盘子里,装了满满一盘子还垒起来了。

“尝尝这个,叫烧麦,烧菜的烧,麦子的麦。”给了两个小家伙一人一个,热乎乎,软糯糯的,晶莹剔透,上面米粒饱满,下面鼓鼓囊囊,看着就让人想咬一口。

她又给了陈氏一个,陈氏赶紧擦了擦手接过来,“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江挽云:“你尝尝嘛,给我提提意见。”

那边两个小孩已经开始叫道:“好吃好吃!比包子好吃!”

陈氏很认真地咬了一口,点点头,“好吃,这得废不少力气吧。”

江挽云摇头,“挺快的,跟包包子差不多,这儿还剩十几个,还有半盆土豆,晚上煮点稀饭就好了。”

陈氏笑道:“又吃了你一顿了,后面叫他们补上,那我去淘米。”

江挽云要了点米来,切了点瘦肉,给陆予风煮了碗瘦肉粥。

只是这瘦肉粥,能有喂药那么好喂吗?

京城来的小吃

瘦肉粥用小炉子煮的,先将水烧开,下大米和糯米,煮得米粒开花后放瘦肉粒,待煮得浓稠,撒点盐巴和葱花,盛出来放屋里凉着。

陈氏已经站在屋檐下招呼大家吃饭了。

炸洋芋装了两个大盘子,烧麦一个大盘子,一叠咸菜和一锅红薯稀饭。

陆家人对江挽云的手艺有了了解后,现在看桌子的东西已经感觉成竹在胸了,肯定会很好吃。

“这是明天摆摊要卖的,大家帮我尝尝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江挽云在陈氏给每个人分了两个烧麦一碗稀饭后适时开口。

“我觉得没有!三婶做的东西是最好吃的!”传林先一步发言,惹得众人都笑话他。

“现在三婶倒是叫得顺口了,以前谁叫坏女人的。”柳氏说了之后又觉得自己有点失礼,看了江挽云一眼见她没有在意才松了口气,补充道:“小孩子就是吃了谁的东西就跟谁亲。”

传林哼了声,往嘴里塞了块土豆,“那是我以前误会三婶了。”

倒是王氏开口道:“这烧麦做的好看又好吃还管饱,弟妹准备卖多少一个?”

江挽云对比了一下包子的价格道:“四文钱一个吧,这个成本比包子高些。”

王氏表情微动,道:“我觉着这能赚钱,到时候我们都来给弟妹帮忙,赚得也更多些。”

此言一出,在座的人神色各异。

虽说王氏的话表面看是大家一起努力可以赚更多钱,但也难免让人想到她是不是想借此学手艺为自己谋利。

陈氏是知道这个大儿媳妇的,虽然表面上和和气气,但背地里小心思多着呢,最会照顾她娘家人了,不知道私下攒了多少私房钱去贴补娘家,陈氏这个做婆婆的不想把事儿闹太难看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让她把法子学去了,准会教给她娘家兄弟。

但实话说这两年陆家和王氏娘家关系不太好,陈氏是不想和王家来往的,偏王氏还拎不清,一味向着她娘家。

起因是两年前,那时候陆予风才十五岁,他十四岁就已经是秀才了,后面几年一直在县里最好的书院念书,人人都说他未来准能当大官,加上他长得好看,莫说这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是县里的一些富人家的小姐都打着与陆家结亲的念头。

陈氏自然是不愿意儿子随便娶妻的,但王氏却动了念头,想把自己娘家的堂妹嫁过来。

那姑娘虽说各方面条件还行,但也配不上自己儿子啊。

那会儿的陈氏眼光多高多傲气啊,直接就拒绝了,王家也是一群小心眼的,到处去宣传陆予风读书稍微有点眉目了就看不起穷人了,这还没中举呢,若是以后当官了,还能记得照顾一下同村人吗?

柳氏也与陈氏一个想法,认为王氏是有心为自己打算,这还没开始摆摊呢,就惦记上了。

“大家都去摆摊了的话,家里活儿可怎么做得完啊,再说了弟妹那是得了侯府大厨的指导的,我们这笨手笨脚的哪里学得会。”

王氏听出柳氏的言外之意,有些不高兴道:“二弟妹可别这般小看自己。”

柳氏正要回话,陈氏轻咳一声,语气低沉道:“都吃饭了。”

陆予山也在桌底下拉了拉自己媳妇的衣服示意她别说了,柳氏这才作罢,岔开话题道:“弟妹明天能搬得动这么多东西吗?要不让你二哥帮你挑街上去再回来干活。”

江挽云道:“明天东西不多,我能挑动的,明儿我再去街上看看能不能租个手推车用。”

一般的手推车一天只要十文钱,若是生意好,租来就可以卖更多了。

说到这里她倒是想起了一事道:“大哥二哥能不能明日帮我做一些竹签,用来戳洋芋吃的,嗯……竹签的话按市场价收费吧,我也不是很懂具体多少。”

现在没有一次性纸碗,炸洋芋只能用油纸包了,那就需要少倒一些汤汁进去。

柳氏道:“哪儿需要你给钱啊,不过小事一桩,吃了你两顿了,帮这点忙是应该的。”

江挽云谢过后,心里想,她确实没看错人。

柳氏虽然脾气火爆性子急,但其实心直口快是个好相处的,反而是王氏表面笑眯眯的实际并不好接触,当初原身和柳氏闹矛盾,吵得家里鸡飞狗跳的,王氏却谁也不得罪做壁上观,待到柳氏提出分家了又出来推波助澜。

王氏有两个儿子,不得不早点为自己的小家考虑。

吃了饭后,江挽云进屋给陆予风喂稀饭。

碗里的稀饭温热,吃着正好,江挽云将他头垫好,用勺子舀了小半勺,像喂药那样喂到他嘴里。

“相公乖,快吃饭饭了,吃了饭饭长胖胖。”

好在陆予风这次表现良好,稀饭进了嘴里慢慢地咽了下去。

江挽云很高兴,能吃东西,至少不至于饿死,她看着他这瘦骨嶙峋的身体真是害怕他啥时就挂了。

喂了饭又喂药,喂了药把碗洗了再打水来给他擦身体。

江挽云感觉自己心累了,前世伺候卧病在床的父亲那是尽孝,报答养育之恩,现在这算啥?这又不是她正儿八经的夫君。

等他病好了,一定要让他照价赔偿。

吐槽归吐槽,她还是很仔细地给他擦好了身子,而后自己洗漱一番,再将陆予风的旧衣服剪短了一下给自己穿,做完这些后终于可以躺进被窝。

她真的累了,好累,这具身体太弱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江挽云是被传林的拍门声叫醒的。

“三婶,该起床了!”

她睁开眼有点迷糊,扭头看见了陆予风的脸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

“诶!来了来了!”掀开被子下了床,套上衣服一边梳头一边开门,门外传林已经收拾妥当,背着小背篓兴致勃勃地等着。

“三婶快些,奶蒸了红薯在锅里。”

早晨的院子里很忙碌,大人小孩都忙着洗漱吃早饭。

江挽云赶时间,也懒得给陆予风擦身了,洗漱后嘴里叼着红薯就开始装东西。

一个箩筐里放小铁锅小瓦炉和木炭,另一个箩筐里装着包好的烧麦和一些杂物,上面用油纸蒙住。

另外还有一个背篓,里面用油纸垫着,装着炸好的土豆,到时候用调料拌一下就行。

至于传林的背篓里装的是相对较轻的蒸笼和辣椒油。

江挽云先背上背篓再挑起担子,感觉上倒不是很重,但路程远,幸好她早有先见之明,在衣服里缝了厚厚的肩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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