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明末与闯王打天下:第2章 乱世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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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乱世投军

崇祯七年腊月十三,陕北的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冰封的无定河。林默蜷缩在流民队伍的破庙里,听着外面传来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冻得发紫的手指下意识地攥紧了怀里半块冻硬的糜子饼。三天前他用最后一点力气从结冰的河沟里捞起几捧能吃的水草根,现在胃里正像有团火在烧。

“官军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破庙里顿时炸开了锅。二十多个流民像受惊的兔子般乱窜,有人撞翻了墙角的草堆,露出后面蜷缩着的两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林默贴着墙根站起来,透过破败的窗棂看见十多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明军正举着火把沿河岸搜索,明晃晃的刀枪在火光里泛着冷光。

“都躲到神像后面!“一个沙哑的声音喊道。林默转头看见个络腮胡汉子正指挥众人,他认得这是前几天带着大家挖野菜的赵老三。当最后一个人钻进神像背后的破洞时,庙门“哐当“一声被踹开,冰冷的风雪裹着三个明军士兵闯了进来。

“搜!仔细点!“领头的把总把佩刀往供桌上一拍,供桌的残腿应声折断。士兵们的靴子踩在碎瓦片上嘎吱作响,火把的光在斑驳的神像脸上跳动,照出泥塑眼睑上剥落的金漆。林默屏住呼吸,看着一只穿着破烂棉鞋的脚从自己眼前挪过,靴底沾着的冰碴子掉在他手背上,冻得他一哆嗦。

“报告把总,没活人!“

“他娘的,又是空的!“把总啐了口唾沫,“这鬼地方连个能喘气的都找不到!李参将说了,正午前再搜不到流民,咱们都得去扒河堤!“他一脚踹翻墙角的草堆,突然停住脚——林默看见那两个躲在草堆后的孩子正死死咬着嘴唇,其中小的那个已经吓得尿了裤子,温热的骚臭味在密闭的空间里弥漫开来。

把总的眼睛亮了:“这不是有吗?“他弯腰揪住大点孩子的衣领,那孩子不过七八岁,却瘦得像根柴火。“带走!带回去至少能换半斗米!“

“别碰俺娃!“神像后面突然传来一声哭喊,一个妇人疯了似的扑出来,却被士兵用枪托砸在胸口,闷哼着倒在地上。把总狞笑着把孩子扛在肩上,转身往外走。林默的心脏狂跳起来,他看见赵老三的手悄悄摸向了供桌下的半截石杵。

就在这时,河对岸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是喊杀声。把总愣了一下,侧耳听着:“什么声音?“

“好像是...好像是闯贼!“一个士兵的声音发颤。

火把光突然熄灭了。林默听见外面传来弓弦震动的嗡鸣,然后是重物坠地的声响。赵老三猛地推开神像,大喊:“动手!“十几个流民从藏身处扑出来,林默捡起地上的碎瓷片,跟着人流冲向门口。

月光下,林默看见河对岸冲过来一队骑兵,他们的旗帜在风雪中猎猎作响,上面绣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闯“字。刚才还不可一世的明军士兵此刻正倒在雪地里抽搐,胸口插着的羽箭尾羽还在颤动。一个穿着破烂铁甲的汉子翻身下马,用刀挑掉把总的头盔,露出里面油光锃亮的脑袋。

“狗官军!“汉子啐了一口,“把粮食都搬出来!“

林默这才注意到,破庙周围不知何时已经站满了人。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破烂衣服,手里拿着锄头、镰刀,甚至还有人扛着门板。当赵老三把那两个孩子抱出来时,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林默看着那个扛着门板的年轻人,他的脸冻得通红,却笑得露出两排白牙。

“俺叫王二狗,“年轻人拍着林默的肩膀,“你就是刚才躲在神像后面的那个?够胆!“

林默摇摇头,他的手抖得厉害,碎瓷片在掌心硌出了血印。他看着雪地里明军士兵的尸体,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第一次见血?“一个声音在头顶响起。林默抬头,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正看着他,那人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箭衣,腰间别着柄锈迹斑斑的环首刀,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延伸到下颌的刀疤。

“俺叫李自成,“汉子伸出手,“你叫什么?“

林默握住那只手,粗糙的手掌上全是老茧。“林默。“

“好名字,“李自成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跟俺们走吧,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他转身指着河对岸,那里已经燃起了篝火,“那边有热汤喝。“

林默跟着人流往河边走,雪落在他的头发上,很快融化成水珠。他回头看了眼破庙,月光从倒塌的屋顶照进去,照亮了供桌上那半截石杵,石杵上沾着暗红的血迹,在雪光反射下像一块凝固的琥珀。

三天后的清晨,林默站在土坡上,看着下方河谷里忙碌的营地。李自成的队伍正在收拾行装,篝火堆旁,几个妇人正用豁口的铁锅煮着什么,白色的蒸汽在冷空气中迅速消散。他裹紧了身上那件刚领到的旧棉袄——这是从战死明军身上扒下来的,里子还沾着干涸的血迹。

“林兄弟,发什么呆呢?“王二狗提着半袋糜子走过来,他现在是伙夫队的,总能弄到些吃的。“快吃早饭了,今天有惊喜!“

林默跟着他走到篝火边,看见锅里煮着黄澄澄的小米粥,里面甚至还有几块红薯。“哪来的粮食?“

“昨天李大哥带人去端了张家堡的粮站,“王二狗压低声音,“听说弄回来二十多石呢!“他舀了碗粥递给林默,“快喝,等会儿要开拔了。“

粥很烫,林默小口啜着,暖流顺着喉咙滑进胃里,驱散了连日来的寒意。他看见李自成正站在河边的大石头上讲话,周围围着几十个士兵。

“弟兄们!“李自成的声音洪亮,“咱们为什么要反?“

“活不下去了!“有人喊。

“对!活不下去了!“李自成把刀插在石头缝里,“去年陕西大旱,颗粒无收,可那些当官的还在催粮!俺们村里三百多口人,现在就剩下不到五十个!“他指着河西岸的山坳,“那里埋着俺爹娘,还有俺那没见过面的娃!“

林默看见他的眼睛红了。

“昨天俺们端了张家堡粮站,那里的粮仓堆得像山一样!可他们宁愿让粮食发霉,也不肯给俺们这些快饿死的人一粒!“李自成举起手,“从今天起,咱们就是闯字营的人!咱们的规矩就一条:有饭同吃,有衣同穿!谁要是敢藏私,别怪俺李自成的刀不认人!“

人群爆发出震天的欢呼。林默喝着粥,突然觉得这碗粥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要香甜。他想起三天前在破庙里那个被抢走的孩子,想起倒在枪托下的妇人,想起雪地里那些插着羽箭的明军尸体。

“林兄弟,你识字不?“王二狗突然问。

林默点点头。

“那你可太厉害了!“王二狗眼睛发亮,“李大哥正愁没人记账呢!你看那边,“他指着河边的几麻袋粮食,“那些都是要分给弟兄们的,可没人会写字。“

林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见两个士兵正为分粮食的事争吵,其中一个手里拿着根树枝,在地上画着歪歪扭扭的道道。李自成皱着眉走过去,夺过树枝在地上划了个“一“字,又划了个“二“字。

“俺去试试。“林默放下碗,朝河边走去。

当林默用木炭在麻布上写下“张三:三斗“时,李自成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你会写字?“

“略懂一些。“

“太好了!“李自成拍着他的肩膀,“以后你就跟着俺,负责记记账,写写告示!“他转身对周围的人喊,“这是林默兄弟,以后就是咱们闯字营的先生了!都客气点!“

林默的脸有些发烫。他看着自己在麻布上写下的字迹,突然觉得这或许就是他穿越到这个乱世的意义。远处的山坡上传来几声鸟鸣,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照下来,在河面上洒下一片碎金。

“准备出发!“李自成拔出刀指向南方,“目标:米脂!“

林默跟着人流爬上战马——那是匹瘦骨嶙峋的老马,马鞍还是用破麻袋捆的。当队伍开始移动时,他回头看了眼那座破庙,它已经缩成了地平线上的一个小黑点。寒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林默握紧了缰绳,掌心的老茧和缰绳的皮革摩擦着,带来一种真实的痛感。

他不知道前路等待着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再是那个在破庙里瑟瑟发抖的旁观者了。他是闯字营的一员,是这个乱世中的一颗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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