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_林匀【完结+番外】:第3章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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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页

……

沈锦清第二天早起,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发现今天是个难得的适合杀鸡的明媚日子。

他去厨房捧出他哥给他温著的小米粥和杂粮饼,眯着眼睛坐在院子里边吃早饭边享受日光浴。

他这次落水情况紧急,给村里几个相熟的热心肠叔婶还有村长添了许多麻烦,昨日他就已经和他哥商量好了,今晚要把人请到家中吃顿饭,也算聊表谢意。

不过眼下沈锦清打算先给他哥做中饭。

他哥现在是教书先生,镇上村里都有任职,为着他请了好几天假,故今日早早出门,去监督镇上私塾里的那群小毛孩儿晨读了。

沈锦华在私塾授课,得到傍晚才回来,那边虽然有专门供给先生中饭,但是到底不如自家的饭菜好吃,沈锦清打算中午给他哥送饭去。

但是家里没食材了,他打算先去后山采点蘑菇做酿蘑菇,再去朱屠户家买副肋排今晚待客用。

沈锦清摸了摸吃饱后滚圆的肚子,满足的拿起钥匙出门去。

他锁好门,提着个篮子,慢悠悠地走在村道的黄泥地上,就当消食了。

不过村里娱乐少,这又不是信息时代,在这个母猪生崽都能顷刻间从村头传到村尾的古代小乡村里,沈锦清毫无意外的被八卦了。

沈锦清之前在外给人的印象又是个小傻子,人家说话都不避着他,更有甚者甚至敢当面拦著,问他话。

“清哥儿,我昨日见你哥哥提着礼去找林猎户了,你哥还提着一只鸡回来,他救了你,你哥是找他议亲去了吗?”说话的人是同村一个多嘴多舌的婶娘,说起来还和沈锦清他们粘点儿亲故。

虞朝风气开放,倒不至于说女子哥儿落水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就要声名破落了,但风言风语却也还是会有的。

沈锦清满头黑线,“不是,婶娘你误会了,我哥昨日去林猎户家道谢,顺便买了只鸡而已。”

“林猎户与我有救命之恩,我铭记在心,但确实没有结亲的意思。”

这回轮到李婶娘惊讶了:“你今天,说话倒不像个傻子了。”

“托婶娘的福,落水后大病一场,把傻病给烧没了。”沈锦清傻笑,应付这些一表八千里的叔婶姑婆真的心累。

李婶娘还没来得及说话,沈锦清又说:“婶娘莫见怪,我急着去后山找点野菜蘑菇,给我大哥送中饭去,先走一步了哈。”

沈锦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秀才,又是村里的开蒙先生,李婶娘自己的孩子还在村塾上学自然不好拦他。

沈锦清话赶话到这,她也只能干巴巴回一句,“给沈秀才送饭啊,婶娘家里还有点野菌子,你要不拿去?”

沈锦清哪敢拿她的,只说让她留着给孩子吃,山上漫山都是菌子,他自己去采便是。

然后连忙脱身,往后山去,再不走他感觉不出一刻钟,他不傻了的消息就能传遍整条村子了,到时想走也走不了。

第3章

村子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山多,不过最近正好下了场雨,附近山上的菌子都被村民们采光了,也就后山没什么人敢去,便宜了他。

也是有异能在身,一般山林野物伤不到他,才敢这么放心大胆。

后山高大清幽,沿途只有一条小道可供人行,而且越走越窄,路旁的林木枝乾乾粝粗糙,有的甚至长满了厚重的青苔。

路旁的树木迎风招展,深绿幽远,有一种独属于山林旷谷震撼人心的野性美。不过沈锦清却是来采蘑菇的。

他没太深入山里。

雨天没人来,山里都是湿润的,野蘑菇疯长。沈锦清拨开湿漉的杂草和枯枝,握住菌柄下方一点,轻轻摇晃几下,只听到清脆的“哢”一声,一朵野松茸就被摘下来了。

这山里资源真的丰富,要不以前的人都说靠山养人呢。

沈锦清正捡菌子上头的时候突然遇着几株生姜,生姜倒是常见,但因着他之前发热,家里的生姜给他入药用光了,他打算把这几株姜苗带回家里,找个盆栽在窗台上。

,这几株生姜打眼一看,不仔细的容易看成刚长出来的毛竹苗,沈锦清趁手拿了根扁长的树枝把那几株野生姜都给掘了出来,照例丢进篮子里。

不过惊喜的还在后头。

沈锦清眼尖,从地上站起来,抬头就看到一抹红,他小心地拨开树枝、绕开挡路的断木走近去看,发现是枝桠横斜的一棵花椒树,艳色的花椒果密匝匝的缀在上面。

沈锦清大喜,刚才远远看到的时候他就在心里隐隐猜测,没想到真的是!

而且这棵花椒树背面不远处,还长著成片的花椒树!

想着花椒那种椒麻的口感,沈锦清忍不住有点泛口水。

这下可以做很多辣菜了!沈锦清在心里偷乐。

这一片花椒树在这处密林里显得颇为隽秀,长势喜人。

沈锦清想,他可以当花椒大王了。

沈锦清避开花椒上小疙瘩似的油泡,用手捏住果实和树枝之间的那条小柄把花椒果给摘下来,就这么摘了两簇他就停手了。

他今日带的篮子小,所以不忘初心,还是要采蘑菇的。

这附近还是平菇和香菇多,沈锦清经常没走几步就能在倒下的枯木上看到一大朵平菇或者香菇,偶尔也能碰到一朵鸡纵之类。

这些常见的可食用菌菇,大多长得灰灰白白的,虽然不是所有颜色不鲜艳的蘑菇都是无毒的,但丑丑的最令人安心。

沈锦清也不贪心,美美的把又一朵鸡纵轻轻丢入篮中,看着篮子里大大小小、灰灰白白的小伞帽,心满意足的准备下山。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密林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叫声,像是野猪哀嚎。

沈锦清愣了一下,一头鬃毛獠牙、浑身是血的野猪就已经出现在视线里,马上就要冲到眼前。

他立刻翻身上树,自上而下观察眼前的情况,却不期然对上了一双冰冷肃杀的眼睛。

这双眼睛的主人,杀过人。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好像在那里见过?

林煜穿着一身粗布短打,出现在沈锦清面前,他力气过人又功夫了得,纵身一跃、手起刀落,竟然就这么把那头半人高的野猪捅死了。

沈锦清在树上看着,莫名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儿疼。

林煜抹了抹溅到脸上的血珠,抬头看着树上的小哥儿,拧眉:“家里人呢?没教你不要老是往危险的地方跑吗?”他的语气像教训特别顽皮能闹腾的小孩。长兄如父,他父母早已故去,大哥当家,这个家里人当然指的是沈锦华无疑。

林煜三番四次遇到他都是在一些很危险的地方,也不知道他一个细骨伶仃的哥儿是怎么跑到后山来的,本来就傻,要是被豺狼虎豹吃了怎么办。

沈锦清不高兴地撇撇嘴,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这是溺水时救他的恩人了。

“有教的,我今天只是在外围采点儿野菇。”虽然救命恩人说话不好听,但沈锦清知道他是为自己好。

林煜也许没有恶意,只是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一个哥儿每次出现不是在水里就是在树上可能,真的危险到让人惊奇。

“后山很危险,下次还是别来了。”就是来个寻常汉子都可能给野兽一口吞了。

“我不怕,”沈锦清从三下五除二树上跳下来,“我不会受伤。”

林煜看的眼皮一跳,又回想起他追着野猪出来的时候,沈锦清看着冷冷清清、柔柔弱弱一哥儿,像猴一样,眨眼就窜上树了。

至少保命的功夫是有的,林煜想。

“那随你,”林煜顿了下,又说,“注意安全,不要进深山。”

林煜这个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

人好像是不那么傻了。

“我有分寸的,谢谢你。”沈锦清觉得他人挺好的。

素不相识,却把他从水里救出来,现在又出于好心提醒自己不要进深山。

林煜尊重他的想法,不再多言,撸了把袖子,打算把死掉的野猪拖下山去。

林煜生的高大,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眼角有条细微的疤痕,长得剑眉星目、麦色肌肤,这时候拖着野猪,肌肉喷张但毫不夸张,一身肌肉完全是野生来的,不像那些发面馒头花把式,反而浑身透著桀骜的野性美,看得人腿软。

沈锦清心里一动,拦下他,“你……”

“这猪肉卖吗?我想要副肋排。”主要是新鲜。

林煜看他一眼:“我现在拆开卖影响整猪价格。”

拆开来卖确实没有整猪贵,沈锦清扼腕叹息,又听林煜声线没什么起伏地补充道,“不过我今天猎这头猪是要卖给同村朱屠户的,你现在跟我一去下山去,或许可以让他优先留给你。”

沈锦清“芜湖”一声,对林煜道:“林大哥,你真是大大的好人。”沈锦清其人,有肉就是哥。

他突然活泼起来,林煜的目光似乎也下意识跟着浅淡的柔和了一下,但他本就是寡言之人,因此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拖着野猪在前面开路,以防沈锦清不熟悉山林出现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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